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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钢股份(000959) -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30 09:26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对董事 会秘书工作的管理与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设置与任职资格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 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对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规定,适用于董事会秘书。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指定联络人。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应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 理、法律等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有 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一)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 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二)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
首钢股份(000959) -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内部控制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30 09:26
第四条 关联交易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平合理、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市场交易原则, 不得损害交易任何一方、特别是公司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二)定价公允,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 标准。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内部控制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 钢股份"或"公司")关联交易管理,规范关联交易界定、 审议和披露程序,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 权益,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企 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以及《北京首钢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关联交易是指公司与关联人之间发生的转移资 源或者义务的事项。 第三条 关联交易应遵循诚实信用、平等自愿、公平公 开公允的原则,不得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第六条 财务部门 (三)程序合法,有任何利害关系的董事,董事会对该 事项进行表决时,应当回避。关联股东应当回避表决,并且 不得代理其他股东行使表决权。 作为公司关联交易财务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负有 以下职责: ( ...
首钢股份(000959) -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30 09:26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保 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首钢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 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 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为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 金。 超募资金是指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 额的部分。 第三条 公司应当审慎使用募集资金,保证募集资金 的使用与发行申请文件的承诺相一致,不得擅自改变募集 资金的投向。 公司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实际使 用情况。出现严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形 时,公司应及时公告。 1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通过公司的子 ...
首钢股份(000959) -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条例(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30 09:26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 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 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 判断关系的董事。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法人治理,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 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 文件,以及《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章 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八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共同推 举一名独立董事召集和主持;召集人不履职或者不能履职 时,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可以自行召集并推举一名代表主 持。 第九条 独立董事行使以下特别职权前应经公司独立 董事专门会议讨论,并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 义务,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 ...
首钢股份(000959) -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30 09:26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 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 理,明确办理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 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 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 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北京首钢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 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 本制度第九条规定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所持公司股份 及其变动的管理。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高级管理人员指公司总经理、副总 经理、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和总法律顾问等 ...
首钢股份(000959) -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30 09:26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治理机制,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提高公司信息 披露质量,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及《北京首钢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北京首钢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工作条例》、《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特制订本工作规程。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在公司年报的编制和披露过程 中,应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勤勉尽责地开展工作,维护公司整体 利益。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经审计委员会过半数的委员同意形成决议后提交董事会审 核。 第八条 审计委员会应当向董事会提交会计师事务所从 事本年度公司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和下年度续聘或改聘会 计事务所的决议。 第九条 在年报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委 员会应对双方职业质量做出合理评价,并在股东会上陈述意 见。 第十条 在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期间,审计委员会委员 负有保密义务。在年度报告披露前,严防泄露内幕信息、内 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发生。 第十一条 本工作规程未尽事宜,审计委员会应依照有 关法律、行政法 ...
首钢股份(000959) -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30 09:26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 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 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 文件以及《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 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 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 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 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券交 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 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 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 1 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 ...
首钢股份(000959) -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30 09:26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钢 股份"或"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董事会授权管理行为, 促进经理层依法行权履职,提高经营决策效率,增强企业改 革发展活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 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章程》")《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 规则》,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授权,是指首钢股份董事会在不违 反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前提下,根据企业运营实 际,将《章程》规定的部分职权授权首钢股份经理层(以下简 称"经理层")行使。 第三条 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应当坚持依法合规、权责 对等、风险可控的原则,实现规范授权、科学授权、适度授 权。在授权执行过程中,要切实落实董事会授权责任,坚持 授权不授责,加强监督检查,根据行权情况对授权进行动态 调整,不得将授权等同于放权。 第二章 授权范围 1 第四条 经理层依据《章程》行使职权,对董事会负责。 董事会根据企业经营决策实际需要,将《章程》规定的部分 ...
首钢股份(000959) - 2025 Q3 - 季度财报
2025-10-30 09:20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1.董事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 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 完整。 3.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证券代码:000959 证券简称:首钢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1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是 否 | | 本报告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 年初至报告期末 |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 | | --- | --- | --- | --- | --- | | | | 增减 | | 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元) | 24,716,459,072.89 | -2.25% | 77,233,586,416.18 | -5.78%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 296,333,424.54 | 255.06% | 953,430 ...
首钢股份(000959) -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八届二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2025-10-30 09:20
证券代码:000959 证券简称:首钢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0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二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八届二十二 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10 月 22 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形式发出。 (二)会议于 2025 年 10 月 29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三)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8 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8 人。 (四)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 2025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获 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同意。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发布的《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 季度报告》。 (二)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独立 董事制度"等 15 项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