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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ingdao Foods (00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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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食品:上半年实现归母净利润6473万元,同比增长7.8%
Bei Jing Shang Bao· 2025-08-22 13:15
Core Insights - Qingdao Food reported a revenue of 277 million yuan for the first half of 2025, representing a year-on-year growth of 5.5% [1] - The company achieved a net profit attributable to shareholders of 64.73 million yuan, marking a year-on-year increase of 7.8% [1] Company Overview - Qingdao Food specializes in the research, production, and sales of leisure foods, including biscuits and peanut butter [1] - The biscuit segment remains the primary revenue driver for the company [1] Product Development - During the reporting period, Qingdao Food continued to optimize its core business structure by launching functional products tailored to different consumer needs [1] - The peanut butter category was upgraded with the introduction of the "Qing Shi" brand to cater to various consumer tiers [1] - The company also adopted an OEM model to fulfill international orders, thereby enhancing production capacity utilization [1]
青岛食品(001219.SZ):上半年净利润同比增长7.81% 拟10股派1元
Ge Long Hui A P P· 2025-08-22 12:18
格隆汇8月22日丨青岛食品(001219.SZ)公布半年度报告,营业收入2.77亿元,同比增长5.46%,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472.55万元,同比增长7.8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6150.8万元,同比增长17.78%。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 ...
青岛食品(001219)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22 12:05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运作,根据《公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 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制定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 并进行考核。 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二名。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 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 1/3 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并由独立董事委员 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薪酬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负责召集和主持薪酬委员会会议,当薪酬委 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 职责;薪酬委员会主任既不履行职责,也不指定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时,任何一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 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
青岛食品(001219) -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22 12:05
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工作,优化董事会人 员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 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及须由董事会聘免的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 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所作决议,必须遵守公司章程、本议事规则及其他有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提名委员会决议内容违反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本工作细则的规定的,该项决议无效; 提名委员会决策程序违反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或《公司 章程》、本工作细则的规定的,自该决议作出之日起 60 日内,有关利害关系人可 向公司董事会提出撤销该项决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二分之一以上。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 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 1/3 以上 提名,并由董事会选 ...
青岛食品(001219)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08-22 12:05
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 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除非文中另有所指,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可能影响投资者决策或对公 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的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即股价敏感信息),以及相 关法律法规和公司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要求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三条 依法披露的信息,在证券交易所的网站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 媒体发布,同时将其置备于公司住所、证券交易所,供社会公众查阅。 信息披露文件的全文应当在证券交易所的网站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报 刊依法开办的网站披露,定期报告 ...
青岛食品(001219)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08-22 12:05
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投资者的利益,规范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有效控制公司 对外担保风险,确保公司的资产安全,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地发展,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 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不时 的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公司参股企业涉 及对外担保行为,公司派出的董事在表决前,需取得公司董事会的授权。 第三条 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及公司下属其他企业、 机构未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不得对外提供担保,不得相互提供担保。公 司对外担保应当遵循合法、审慎、互利、安全的原则,严格控制担保风险。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及其控股公司以第三人身份为他人 提供的保证、抵押或质押等担保,具体种类包括借款担保、银行开立信用证和银 行承兑汇票及 ...
青岛食品(001219) -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25-08-22 12:05
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最大限度地保障投资者的利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的要求,以及《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募集资金是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 证券及其衍生品种,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为实施 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监管。 本办法所称超募资金是指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部分。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建立健全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并确保本管理办 法的有效实施。 本制度是公司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基本行为准则。公司对募集资金应当 专款专用,公司建立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使用、改变用途、监督和责任追究的 内部控制制度, ...
青岛食品(001219) - 投资管理办法
2025-08-22 12:05
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为了规范公司投资行为,保护股东和公司的合法权益,促进投资 决策的科学化,提高投资的经济效益,防范投资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 关法律、法规文件的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部、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 本办法所称投资管理是指公司本部及所属子公司的投资行为从立 项、论证、实施到回收投资全过程实施的管理。 投资项目应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目标和经营策略,并根据本办法 规定的审批权限和流程进行管理。 本办法适用的投资管理事项主要包括公司在境内外以资金、实物 资产、无形资产或股权等形式出资的直接投资行为,其中: (一)基本建设、技术改造、设备购置、资产收购、房产购买等固定资产 投资;其中设备购置不包含单独购置非生产性用途设备。 (二)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土地使用权、特许权、探矿权、采 矿权等无形资产的投资; (三)新设企业、对出资企业追加投入(或增资扩股)、合资合作、收购 兼并、增资参股等股权类对外投资; (四 ...
青岛食品(001219)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08-22 12:05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关联交易行为,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及其不时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 方披露》《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及其不时修订(以下简称"《上市公司规范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行为除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外,还需遵守本制度的有关规定。 第二章 关联方和关联关系 第三条 公司关联方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第四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一)直接或间接地控制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由前项所述法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 或其他组织; (三)由本制度所列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担任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四)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 ...
青岛食品(001219) - 内部审计制度
2025-08-22 12:05
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二)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内部审计部门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 等; (三)专门委员会(如有)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容包括内部审 计工作进度、质量以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 (四)协调内部审计部门与会计师事务所、国家审计机构等外部审计单位之 间的关系。 第六条 审计部对公司及子公司行使内部审计职能,根据需要,可以配合外 部审计机构开展工作。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第二章 机构和职权 第四条 内部审计的实施机构是公司审计部,审计部应配备不少于二人的专 职审计人员。审计部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领导下行使审计职权,并向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报告工作。审计部负责人为专职,由董事会或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 董事会任免。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或者其专门委员会在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部门工作时, 应当履行下列主要职责: (一)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制度的建立和实施;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 公司的内部审计质量,规范内部审计工作规程,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使公司 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