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ingdao Foods (001219)
Search documents
青岛食品(001219) -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22 12:05
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能力,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 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董事会议事规则》 的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是按照《董事会议 事规则》的有关规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职责是: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工作,提议聘请或者更换外部审计机构; (二)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协调; (三)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四)监督及评估公司的内部控制; (五)负责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项。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两名,委员中至 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员。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以下简称"委员")由董事长、1/2 以上独立董事 或全体董事 1/3 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 责主持 ...
青岛食品(001219)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08-22 12:05
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运作, 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青岛 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 度。 公司在董事会中设置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 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 召集人。 公司在董事会中设置提名、薪酬与考核、战略等专门委员会。提名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 第二章 任职资格与任免 第六条 独立董事必须保持独立性。下列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 (一)在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会 关系;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 ...
青岛食品(001219)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08-22 12:05
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资者和潜 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有效沟通,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切实保 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 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 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 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是: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基 础上开展,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公司内 部规章制度,以及行业普遍遵守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 (二)平等性原则。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 ...
青岛食品(001219) - 累积投票实施细则
2025-08-22 12:05
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选举董事的行为,维护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完善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切实保障社会公众股东选择董事的权利,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不时修订、《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不时修订及 《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 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谓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会在选举两名以上董事 时,股东所持的每一有效表决权股份拥有与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总人数相等的投 票权(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分开计算),股东拥有的投票权等于该股东持有股 份数与应选董事总人数的乘积,并可以集中使用,即股东可以用所有的投票权集 中投票选举一位候选董事,也可以将投票权分散行使、投票给数位候选董事,最 后按得票的多少决定当选董事。 第三条 股东会就选举两名以上董事进行表决时,应当实行累积投票制。 第四条 本实施细则所谓"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 第二章 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股份 3%以上的 ...
青岛食品(001219) - 内部控制总体规则
2025-08-22 12:05
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总体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 制,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及其不时修订、《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公司在有条件下将依规执行财政部等部委于2010年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 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和《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财会〔2010〕 11号)等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 第二条 公司应当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股东 会等机构合法运作和科学决策,建立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树立风险防范意识, 培育良好的企业精神和内部控制文化,创造全体职工充分了解并履行职责的环境。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管理层以及全体员 工参与实施的、旨在实现战略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第三条 内部控制的目标是: (一)合理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 (二)保障公司资产安全。 (三)保证公司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 ...
青岛食品(001219) - 资金占用制度
2025-08-22 12:05
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制度 第一章 总则 1、经营性资金占用: 指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相互提供劳务等生产经营环节的 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 2、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指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垫付工资与福利、保险、广告等期间费用、为控 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以有偿或无偿的方式直接或间接地拆借资金、代偿债务及其 他在没有商品和劳务对价情况下,提供给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使用的资金、与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互相代为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等。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 第一条 为了建立防止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的发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 票上市规则》")及其不时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不时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 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1 第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维护公司资金 ...
青岛食品(001219) - 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5-08-22 12:05
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为强化对 子公司的管理控制,建立良好的母子公司管控机制,通过科学且合理的管理手段, 运营现代管理方法实现公司的战略目标,有效控制风险,维护公司及投资者的合 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及其子公司的 具体内部环境、管理要求和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是指由本公司依法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 司或非公司制企业,包括直接或间接控股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 全资子公司是指公司投资且在该子公司中持股比例为 100%的公司或非公司 制企业。 控股子公司是指公司与其他单位或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的,公司持有其 50% 以上股权,或持有其股权比例虽未达到 50%但能够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的 组成,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的公司 ...
青岛食品(001219) -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08-22 12:05
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依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为规范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总经理(含副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的经营管理行为,确保 总经理顺利地行使职权,履行职务,承担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青 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特制定《青岛食品 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以下简称"《工作细则》")。 第二条 总经理应当自觉地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其职责,履行诚信和勤勉的义务,维 护公司利益,不得利用在公司的地位和职权为自己谋取私利。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规定了公司总经理的聘任及其任职资格、工作职责、 权限、工作规则和总经理办公会议制度及其法律责任等事宜。 第四条 本《工作细则》适用于总经理岗位,为董事会规范、审查、考核、 评价总经理工作的依据之一。 第五条 本《工作细则》对总经理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 总经理的聘任及其任职资格 第六条 总经理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承担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
青岛食品(001219)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08-22 12:04
对上市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或者已经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包括下列信息: 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事件信息内 部报告管理,明确公司重大事件内部报告的方法和流程,确保公司合法、真实、 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重大事件的相关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 上市规则")及其不时的修订或修正、《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不时的修订或修正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特制定《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以下称"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的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 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 公司内部信息报告第一责任人或信息报告联络人,及时将相关信息向公司董事会 秘书、总经理、董事长、董事会报告的制度。 (一)与公司业绩、利润分配等事项有关的信息,如财务业绩、盈利预测、 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 (二)与公 ...
青岛食品(001219)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08-22 12:04
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运 作水平,加大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 明度,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推进公司内控制度建 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 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 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不履行或者不正确 履行职责、义务或其他个人原因,导致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对公司造成重大 经济损失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时的责任认定、追究与处理。 第三条 公司有关人员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严格遵守公 司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财务报告真实、公允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