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hejiang Zhengte (001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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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正特(001238)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11-28 08:16
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 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 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 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并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行使职权。 第三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印章。 公司董事会设立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 制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二章 董事的任职和资格 第四条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董事: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被判处刑罚 ...
浙江正特(001238) -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11-28 08:16
第二条 本细则对公司总经理机构及相关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 务负责人)的职责权限、主要管理职能及工作内容进行明确规定。 第三条 总经理机构人员履行职权除应遵守本细则的规定外,还应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二章 总经理机构 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设总经理 1 名,副总经理 1-5 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法人治理 结构,明确总经理的职责,保障总经理行使职权,促进公司稳定健康发展,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浙 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其他有关规定,制 定本细则。 (一)不得侵占公司财产、挪用公司资金; (二)不得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三)不得利用职权贿赂或者收受其他非法收入; (四)未向董事会或者股东会报告,并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董事会或 者股东会决议通过,不得直接或者间接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1 (五)不得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 ...
浙江正特(001238)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1-28 08:16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 2 名为独立董事。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 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1/3 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召集人 1 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 委员会工作;召集人由董事长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董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浙江正特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 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 ...
浙江正特(001238)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11-28 08:16
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离职程序,确保公司治理的稳定性与连续性,明确各方权利义务,维护 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 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董事(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 届满、辞任、被解除职务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二章 离职类型与离职程序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包含任期届满未连任、主动辞职、退 休、被解除职务以及其他导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离职等情形。 第四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未获连任的,自股东会、董事会选举 产生新一届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之日自动离职。 第五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前提出辞任。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辞任应当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董事辞任的,自公司收到通知之日生效。高级 管理人员辞任的,自董事会收到辞职报 ...
浙江正特(001238)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1-28 08:16
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本公司")领导人 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 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 2 名为独立董事。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 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1/3 提 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召集人 1 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 工作;召集人由董事长提名,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或应当具有独立董事身份的委员不再具备 《公司章程》所规定的独立性,自动失去委 ...
浙江正特(001238)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11-28 08:16
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五条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不得占用公司募集资金, 不得利用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获取不正当利益。 公司发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占用募集资金的,应当及时 1 要求归还,并披露占用发生的原因、对公司的影响、清偿整改方案及整改进展 情况。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的管 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 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并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向 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监管,但不包括公司为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 集的资金监管。 本制度所称超募资金是指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部分。 第三条 公司募集资金应 ...
浙江正特(001238)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2025-11-28 08:16
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规范公司董事的选举,维护中小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 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正特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股东会在选举 2 名或以上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不包 括职工代表董事)时,应当实行累积投票制。本实施细则所指累积投票制,是指 股东会选举董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 决权可以集中使用。即每一有表决权的股份享有与拟选出的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 权,股东可以自由地在董事候选人之间分配其表决权,既可分散投于多人,也可 集中投于一人,按照董事候选人得票多少的顺序,从前往后根据拟选出的董事人 数,由得票较多者当选。 第二章 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第三条 董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会表决。 第四条 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 1%以上股份的股东提 ...
浙江正特(001238) - 公司章程(2025年11月)
2025-11-28 08:16
章 程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 | | | | | | | | | 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或"本公司")、 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国共产 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由浙江正特集团有限公司 整体变更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在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 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31082255225797Q。 第三条 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13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称 "中国证监会")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750 万股,于 2022 年 9 月 19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称"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中文全称: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全称:Zhejiang Zhengte Co., 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浙江省临海市东方大道 811 号 邮政编码:317004 第六条 公司注册 ...
浙江正特(001238)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11-28 08:16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的责任追究,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未按规 定履行职责、义务,导致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造成公司经济损失或重大 不良社会影响的追究与处理制度。 第四条 公司实行年报信息披露差错责任追究制度遵循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有错必究;过错与责任相适应;责任与权利相对等的原则。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条 为了提高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运作水 平,确保公司年度报告信息(以下简称"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和及时性,加大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 质量和透明度,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各子公司(分公司)负责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工作有 关的其他人员。 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 (六)因其他个人原因造成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或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 的。 第七条 在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作出处理前,应当听取责任人的申述,保 障责任人陈述和申 ...
浙江正特(001238)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11-28 08:16
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规范运作,维护 公司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 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 和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工作制度所称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其他职务,并 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 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应当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相 关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 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