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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ejiang Zhengte (001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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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正特(001238)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11-28 08:16
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规范运作,维护 公司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 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 和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工作制度所称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其他职务,并 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 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应当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相 关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 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 ...
浙江正特(001238) -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2025-11-28 08:16
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防止控股股东 (含实际控制人,下同)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的长效机制,杜绝控股股东及其关 联方资金占用行为的发生,进一步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 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维护公司资金安全负有法定义务。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 金占用。 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生产经营环节的 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代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垫付工资、福利、保险、广告 等费用及代为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代控股股东及 ...
浙江正特(001238)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11-28 08:16
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内幕信息知情人不得泄露内幕信息,不 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得进行内幕交易或配合他人操纵证券交易价格。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息 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保 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第二章 内幕信息的定义及范围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 业务规则,及《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信息 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的适用范围:公司下属各部门、分公司、子公司(包括公司 直接或间接控股 50%以上的子公司和其他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的子公司)及上 市公司能够对其实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 ...
浙江正特(001238) - 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规定
2025-11-28 08:16
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 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规定 第六条 在公司公开披露年度报告前,公司不得向无法律法规依据的外部单 位提前报送年度报告相关信息。对于无法律法规依据的外部单位提出的报送要 求,公司应当予以拒绝。 第七条 在内幕信息依法公开披露前,公司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行政 管理部门或其他特定外部单位报送年度报告相关信息的,或公司因申请授信、贷 款、融资、商务谈判等特殊情况确实需要向对方提供公司的未公开重大信息的, 应书面提醒相关单位和个人认真履行《证券法》所规定的信息保密和避免内幕交 易的义务,并要求对方回函确认;同时,公司应当将报送的外部单位和相关人员 及其关联人(包括父母、配偶、子女等)作为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在案备查。 第八条 公司依据法律法规向特定外部信息使用人报送年度报告相关信息 的,提供时间不得早于公司业绩快报的披露时间,业绩快报的披露内容不得少于 向外部信息使用人提供的信息内容。 第九条 公司各中心、部门、分公司、控股子公司依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外 报送信息前,应由经办人员填写《对外信息报送审批表》(附件一),经部门负责 人(或子公司的负责人)、公司分管副总审批,并由董事会秘书、总经理批准后 ...
浙江正特(001238)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11-28 08:16
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的对外投资行为, 加强公司对外投资管理,防范对外投资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称"《上市规则》")、 《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和其他有关规定,制 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数量的货 币资金、股权以及经评估后的实物或无形资产作价出资,对外进行各种形式的投 资活动。 第三条 按照投资期限的长短,公司对外投资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 短期投资主要指公司购入的能随时变现且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含一年)的 投资,包括各种股票、债券、基金、分红型保险等; 长期投资主要指投资期限超过一年,不能随时变现或不准备变现的各种投 资,包括债券投资、股权投资和其他投资等。包括但不限于下列类型: (一)公司独立兴办的企业或独立出资的经营项目; (二)公司出资与其他境内(外)的其他独立法人实体、自然人、经济组织 成立合资、合作公司或合作开发项目; (三)公司出资控股或参股其他境内(外)独立法 ...
浙江正特(001238)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1-28 08:16
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对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财务信息、内部控制、内外部审计等工作的监督作用,健全强化公司内部监督机 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 "《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 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设置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 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 2 名为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为独立董 事,该独立董事应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可以成为审计 委员会成员。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胜任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良好的职业 操守,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委员会的工作职责,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 督、评估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 ...
浙江正特(001238)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1-28 08:16
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 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 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浙江正特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 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 1 名为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 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1/3 提 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召集人 1 名,由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或应当具有独立董事身份的委员不再具备 《公司章程》所规定的独立性,自动失去委员资格 ...
浙江正特(001238) - 投资者调研管理制度
2025-11-28 08:16
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调研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资者之间 的信息沟通,保障投资者依法享有获取公司信息的权利,维护投资者特别是中 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互动,根据《上市公司投 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投资者调研,是指投资者(包括机构投资者、个人投资 者及分析师等,下同)为了解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发展战略等情况,对 公司进行的实地考察、现场座谈、电话会议、视频会议等形式的沟通活动。 第三条 公司投资者调研工作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时、准确、完整 的原则,确保所有投资者能够平等获取公司信息,不得进行选择性信息披露, 不得利用调研活动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违规行为。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以及其他参与投资者调研活动的相关人员。 第二章 职责分工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是投资 ...
浙江正特(001238)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11-28 08:16
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进一步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建立公司与投资者之间及时、互信的良好沟通关 系,完善公司治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 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 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 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和本制度 ...
浙江正特(001238)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11-28 08:16
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 | | 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的信息管理,确保对外信息披露工作的真实性、准确性与及时性,保护公司、股 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他证券价格、交易量或投 资人的投资决策产生影响的任何行为和事项的有关信息,即股价敏感资料及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要求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三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的信息应当 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信息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公开披露,不得提前向任 何单位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