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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邦新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
2024-09-26 12:35
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 2、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公开 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3、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 量后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时,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强邦新 材"或"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 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4、网上投资者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出现三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 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六个月(按一百八十个自然日计算,含次 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放弃 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交换公司 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5、本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向已参与网上申购并中签的网上投资者送达获配缴 1 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的缴款环节,并于 2024 年 9 月 27 日(T+2 日)及 时履行缴款义务,具体内容如 ...
强邦新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
2024-09-26 12:35
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 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强邦新材"、"发行人"或"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4,000.00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并在主板上市(以下简称"本 次发行")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 上市审核委员会审 议通过,并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证监许可〔2024〕51 号)。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人(主承销商)") 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 根据《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发行公 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公布的回拨机制,由于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 购倍数为 5,740.08472 倍,高于 100 倍,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决定启动 回拨机制,将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 40%(向上取整 至 500 股的整数倍,即 1,505.0000 万股)由网下回拨至网上。回拨后,本次发行 的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 817.3 ...
强邦新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
2024-09-25 12:34
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 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强邦新材"、"发行人"或"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 4,000.00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并在主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 发行")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通 过,并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4〕51 号)。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人(主承销商)") 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 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 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 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 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 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 61.73%;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 1,440.0000 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 38.27%。最终网下、 网上发行合计数量为 3,762. ...
强邦新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2024-09-23 12:37
保荐人(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强邦新材"、"发行人"或"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不超过4,000.0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主板上市(以下简称"本 次发行")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 通过,并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证监 许可〔2024〕51号)。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人(主承销商)") 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 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为4,000.000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25.00%。全部为公开 发行新股,发行人股东不进行公开发售股份。本次发行的股票拟在深交所主板上 市。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特别提请投资者关注以下内容: 1、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 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 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 上发行")相结 ...
强邦新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发行公告
2024-09-23 12:33
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发行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强邦新材"、"发行人"或"公司")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发行与 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08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05号〕)(以下简称"《注册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首次 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深证上〔2023〕100号)(以下简称 "《实施细则》")、《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深证上 〔2018〕279号)(以下简称"《网上发行实施细则》")、《深圳市场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2023年修订)》(深证上〔2023〕110号)(以下 简称"《网下发行实施细则》"),中国证券业协会颁布的《首次公开发行证券承 销业务规则》(中证协发〔2023〕18号)(以下简称"《承销业务规则》")以及 《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和《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网下投资 ...
强邦新材: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与战略配售投资者的专项核查报告
2024-09-23 12:33
一、战略配售基本情况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参与战略配售投资者的专项核查报告 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强邦新材"、"发行人"或"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于 2023 年 9 月7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 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 〔2024〕51 号)。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 "主承销商" 或"保荐人(主承销商)")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 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08 号〕)(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05 号〕)(以下简称"《注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 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深证上〔2023〕100 号)(以下简称"《实施细 则》")、《首次公开发行证券承销业务规则》(中证协发〔2023〕18 号)(以 下简称"《承销业务规则》")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保荐人 ...
强邦新材: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参与战略配售投资者核查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2024-09-23 12:33
致: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受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海通证券"、"保荐人(主承销商)"、"主承销商")委托,就参与 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参与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强 邦新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 的战略配售进行核查,并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 参与战略配售投资者核查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9/11/12 层 电话:021-20511000 传真:021-20511999 邮编:200120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 上市参与战略配售投资者核查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 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首次公开发行证券承销业务规则》 (以下简 ...
强邦新材:强邦新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网上路演公告
2024-09-22 12:34
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网上路演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强邦新材"、"发行人"或"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4,000.0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主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 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4〕51号)。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人(主承销商)")担 任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 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 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 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本次发行将通过网下初步询价直接确定发行价格,网下不再进行 累计投标询价。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4,000.0000万股,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25.00%,全部 为公开发行新股,公司股东不进行公开发售股份。本次公开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 16,0 ...
强邦新材: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2024-09-12 12:38
审计报告 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审字[2024]200Z0008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目 录 | 序号 | | 内 | 容 | 页码 | | --- | --- | --- | --- | --- | | 1 | 审计报告 | | | 1-7 | | 2 | 合并资产负债表 | | | 8-9 | | 3 | 合并利润表 | | | 10 | | 4 | 合并现金流量表 | | | 11 | | 5 |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 | | 12-14 | | 6 |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 | | 15-16 | | 7 | 母公司利润表 | | | 17 | | 8 |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 | | 18 | | 9 |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 | | 19-21 | | 10 | 财务报表附注 | | | 22-157 | 审 计 报 告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外经贸大厦 15 层/922-926(10037) TEL: 010-6600 1391 FAX: 010-6600 1392 E-mail:bj@rsmc ...
强邦新材(001279) - 落实投资者关系管理相关规定的安排、股利分配决策程序、股东投票机制建立情况
2024-09-12 12:37
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落实投资者关系管理相关规定的安排、股利分配决策程 序、股东投票机制建立情况的说明 一、落实投资者关系管理相关规定的安排 为了切实提高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充分保障投资 者依法享有获取公司信息、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等权利,公司制定相关 制度,充分维护投资者的相关利益,具体如下: (一)健全的信息披露及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章程》制定了《信息 披露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以规范公司的信息披露方式及内容, 拟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后生效及实施。该制度对公 司信息披露的原则、披露标准、部门设置和披露流程等事项均进行了详细规定, 明确将可能产生重大影响而投资者尚未得知的信息,公司应在规定时间内,通过 规定的媒体,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信息,并送达监管部门备案。 (二)明确股东权利及履行权利的程序 公司通过制定《公司章程(草案)》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明确了股东 的权利及履行相关权利的程序。股东的权利包括: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