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ijiazhuang Shangtai Technology (001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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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的审核问询函回复及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更新的提示性公告
Zhong Guo Zheng Quan Bao - Zhong Zheng Wang· 2025-06-09 23:01
Core Viewpoint - Company is in the process of issuing convertible bonds to unspecified investors, pending approval from the Shenzhen Stock Exchange and the China Securities Regulatory Commission [1][2]. Group 1 - Company received an inquiry letter from the Shenzhen Stock Exchange regarding its application to issue convertible bonds on May 18, 2025 [1]. - The company, along with relevant intermediaries, has conducted thorough research and provided responses to the inquiries listed in the letter, updating the related application documents accordingly [2]. - The issuance of convertible bonds is subject to approval from the Shenzhen Stock Exchange and registration consent from the China Securities Regulatory Commission, with the timeline for approval remaining uncertain [2]. Group 2 - The company will disclose the updated application documents and responses to the inquiry letter through the Shenzhen Stock Exchange's filing system after public disclosure on the designated information platform [2]. - The company emphasizes its commitment to timely information disclosure in accordance with relevant laws and regulations as the process progresses [2]. - The board of directors of the company issued this announcement on June 10, 2025 [3].
尚太科技(001301) - 关于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报告
2025-06-09 10:16
证券简称:尚太科技 证券代码:001301 关于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报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 (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 2025 年 5 月 18 日出具的《关于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 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5〕120020 号)(以 下简称"审核问询函")已收悉。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尚 太科技""发行人"或"公司")与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 或"保荐机构")、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发行人律师")、中汇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会计师")等相关方对审核问询函所列问 题进行了逐项核查,现回复如下,请审核。如无特别说明,本审核问询函回复使 用的简称与《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 集说明书(申报稿)》(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的释义相同。在本审核问询 函回复中,若出现总计数尾数与所列数值总和尾数不符 ...
尚太科技(001301) - 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修订稿)
2025-06-09 10:16
证券简称:尚太科技 证券代码:001301 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无极县里城道乡南沙公路西侧)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 (修订稿) (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1-1-0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二零二五年六月 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 声 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募集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 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 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募集说明书中财务 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申请 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 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 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 担证券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证券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 ...
尚太科技(001301) -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主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保荐书(修订稿)
2025-06-09 10:16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主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 发行保荐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保荐机构声明 本保荐机构及所指定的两名保荐代表人均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 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订的业务规则、行业执业规范和道德准则出具本发行保 荐书,并保证所出具的文件真实、准确、完整。 本发行保荐书中如无特别说明,相关术语或简称具有与《石家庄尚太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相同的含义。 3-1-1 | 保荐机构声明 | 1 | | --- | --- | | 目 | 录 2 | | 第一节 | 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3 | | 一、保荐代表人情况 3 | | | 二、项目协办人及其他项目组成员情况 3 | | | 三、发行人基本情况 3 | | | 四、发行人 ...
尚太科技(001301) -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主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上市保荐书(修订稿)
2025-06-09 10:16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主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 上市保荐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 目录 1 | | --- | | 保荐机构声明 2 | |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3 | | 二、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8 | | 三、保荐机构项目组人员情况 9 | | 四、保荐机构是否存在可能影响公正履行保荐职责情形的说明 10 | | 五、保荐机构承诺 11 | | 六、本次发行已履行法定的决策程序 11 | | 七、保荐机构对发行人是否符合发行上市条件的说明 11 | | 八、对发行人持续督导期间的工作安排 20 | | 九、保荐机构的联系地址、电话和其他通讯方式 21 | | 十、保荐机构认为应当说明的其他事项 22 | | 十一、保荐机构对本次发行上市的推荐结论 22 | 保荐机构声明 本保荐机构及所指定的两名保荐代表人均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和中国证券监 ...
尚太科技(001301) -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补充法律意见书
2025-06-09 10:16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关于 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的 补充法律意见书 致: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金杜或本所)接受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尚太科技或发行人)的委托,担任发行人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的中国境内专项法律顾问。 本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 (以下简称《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的编报规 则第 12 号——公开发行证券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证监发[2001]37 号) (以下简称《编报规则第 12 号》)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 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已于 2025 年 4 月 21 日出具《北京市金杜律 师 ...
尚太科技(001301) - 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回复及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更新的提示性公告
2025-06-09 10:1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18日收到 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5〕 120020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深交所对公司报送的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并形成审核问询问题。 公司按照审核问询函的要求,会同相关中介机构针对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进 行了认真研究和回复,并对募集说明书等相关申请文件内容进行了更新。现根据 相关要求对上述文件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将在问询函的回复报告和更新后 的申请文件披露后,通过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业务系统报送相关文件。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需通过深交所审核,并经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 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 ...
尚太科技(001301) - 关于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审核问询函有关财务问题回复的专项说明
2025-06-09 10:15
关于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审核问询函 有关财务问题回复的专项说明 关于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审核问询函 有关财务问题回复的专项说明 中国杭州市钱江新城新业路 8 号 UDC 时代大厦 A 座 5-8 层、12 层、23 层 www.zhcpa.cn Floors5-8,12and23,Block A,UDC Times Building,No.8 Xinye Road,Qianjiang New City,Hangzhou Tel.0571-88879999 Fax.0571-88879000 2-1 中汇会专[2025]9318 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 根据贵所 2025 年 5 月 18 日出具的《关于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 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5〕120020 号) (以 下简称"问询函")的要求,我们作为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尚太科技"或"发行人") 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申报会 计师,对问询函有关财务问题进行了认真分析,并补充实施了核查 ...
尚太科技(001301) - 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2025-06-03 11:17
证券代码:001301 证券简称:尚太科技 公告编号:2025-069 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公司")于2024年10月13日召开 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并于2024年10月30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 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已发行的人民币 普通股( A股)股票,并在未来合适时机将回购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及/或 股权激励。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5.83元/股 含),拟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 额为不低于5,000万元( 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 含),具体回购资金总 额以实际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10月15日及2024 年10月3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 ...
尚太科技(001301) -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触及1%的整数倍的公告
2025-06-02 07:47
证券代码:001301 证券简称:尚太科技 公告编号:2025-067 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触及 1%的整数倍的公告 本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长江晨道(湖北)新能源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 致。 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尚太科技")于 2025 年 3 月 25 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2025-051),5%以上股东长江晨道(湖北)新能源产业投资合伙企业(以下简称 "长江晨道")计划自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的 3 个月内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 外)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5,196,625 股(占公司当时总股 本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不超过 2.0000%)。 公司于近日收到长江晨道出具的《关于减持尚太科技股份变动触及 1%整数 倍的告知函》(以下简称"告知函"),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