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ijiazhuang Shangtai Technology (001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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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太科技(001301) -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11-25 11:30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证券代码:001301 证券简称:尚太科技 公告编号:2025-125 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 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5年11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 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通过专人送达、电话、微信等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 监事会主席孙跃杰主持,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 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做出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公司、子公司及孙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在授权额度内为子公司、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孙公司2026年度拟向银行、融资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申 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综合授信额度,用于办理包括但不限于贸易融资(信 用证)授信、流动资金(贷款)授信、银承授信额度、非融资性保函、交易对手 风险额 ...
尚太科技(001301) -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11-25 11:3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证券代码:001301 证券简称:尚太科技 公告编号:2025-124 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述议案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欧阳永跃、欧阳文昊已 回避表决。 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 会议于 2025 年 11 月 17 日发出会议通知,2025 年 11 月 24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 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通过专人送达、电话、微信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 会议由董事长欧阳永跃召集和主持,应出席董事 6 名,实际出席董事 6 名,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董事会会议的举行和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做出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公司、子公司及孙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在授权额度内为子公司、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子公 ...
尚太科技: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50亿元
Mei Ri Jing Ji Xin Wen· 2025-11-25 11:29
Group 1 - The core point of the announcement is that Shangtai Technology has approved a total guarantee amount of 5 billion RMB for its subsidiaries, with a cumulative guarantee balance of approximately 618 million RMB, accounting for 13.45% of the audited net assets of the parent company as of the end of 2024 [1] - The expected guarantees will be provided through credit or asset mortgage and pledge methods among the company and its subsidiaries, with the total expected guarantee amount representing 79.81% of the latest audited net assets and 53.97% of the total audited assets [1] - For the first half of 2025, the revenue composition of Shangtai Technology is as follows: lithium-ion battery anode materials account for 91.57%, carbon products account for 4.81%, and other businesses account for 3.62% [1] Group 2 - As of the latest report, Shangtai Technology has a market capitalization of 22.2 billion RMB [2] - The company has faced regulatory scrutiny, with the CSRC initiating an investigation due to a significant loss exceeding 100 million RMB shortly after its IPO, attributed to a major customer reducing purchases for self-use [2]
尚太科技:2026年使用不超过30亿元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
Xin Lang Cai Jing· 2025-11-25 11:26
Core Points - The company announced on November 25 that it has approved a proposal to use idle self-owned funds for entrusted wealth management in 2026 [1] - The total amount for entrusted wealth management is not to exceed RMB 3 billion, which can be reused within this limit [1] - The entrusted wealth management period is set to be within 12 months from the date of approval by the shareholders' meeting [1] - The proposal still requires approval from the company's shareholders' meeting [1]
尚太科技(001301)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5 11:17
第一条 为规范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离职管理程序,保障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东 的合法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职工代表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因辞任、任期届满、被解除职务或其他导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离职 的情形。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职,董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辞职应当向公司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辞职报告中应说明辞职原因,公司收到 辞职报告之日辞职生效,公司将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有关情况。董事长辞任的, 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 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四条 如存在下列情形,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董事职责,但存在相关法 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一)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任 ...
尚太科技(001301)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
2025-11-25 11:17
第一条 为规范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内部机构及运作程序,保障董事会依法独立、规范、有效地行使职权,确保董 事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 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设立,为公司常设机构, 对股东会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依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本议事规则 的规定行使职权。 第四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 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 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 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 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五) 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六) 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 公司形式的方案; (七) 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八) 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 ...
尚太科技(001301) - 职工代表董事选任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5 11:17
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员 工多元化的沟通交流渠道,保障职工依法参与公司决策和监督,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职工代表董事,是指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 职工大会,下同)民主选举产生,代表职工参与董事会决策的职工代表。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至少有 1 名职工代表董事。 第四条 担任职工代表董事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为与公司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在职职工,经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思想品德,坚持原则,公正廉洁,有较好的群 众基础; (三)具备相关的法律知识,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保守公 司秘密; (四)熟悉本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具有相关知识和工作经验,有较强的参与 经营决策和协调沟通能力; (五)身体健康 ...
尚太科技(001301)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5 11:17
为进一步完善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有效调动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确保公司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薪酬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1、体现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的原则,同时兼顾市场薪酬水平; 2、体现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履行责任义务大小相符; 3、体现公司长远利益的原则,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4、体现激励与约束并重、奖罚对等的原则,薪酬发放与考核挂钩、与奖惩挂 钩。 第四条 公司股东会负责审议董事的薪酬,董事会负责审议高级管理人员的薪 酬。 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要负责拟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管理制度,对董事会负责。 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决定,并予以披露。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 ...
尚太科技(001301)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
2025-11-25 11:17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 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及《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公司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 制,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 任委员应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且该独立董事需为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委 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应当具备履行 审计委员会工作 ...
尚太科技(001301) - 防范大股东和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5 11:17
第一条 为了建立防止大股东和其他关联方占用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大股东和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 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石家庄尚太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有维护公司资金安全的义务。 第三条 公司、公司子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发生的经营性资金往来, 包括正常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往来,应当严格按照《上市规则》和公司《关联 交易管理制度》进行决策和实施。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 1.经营性资金占用:指大股东和其他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相互提供劳务 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 2.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指为大股东和其他关联方垫付工资与福利、保险、广 告等期间费用;为大股东和其他关联方以有偿或无偿的方式,直接或间接地拆借 资金;代偿债务及其他在没有商品和劳务对价情况下,提供给大股东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