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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uehai Feeds Group(001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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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海饲料: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至5%以下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2024-08-05 12:51
证券代码:001313 证券简称:粤海饲料 公告编号:2024-048 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刘晓伟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本次权益变动 后,刘晓伟持有公司股份 34,999,9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99999%(占剔除公司 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股本的 5.07631%),不再是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现将具体 情况公告如下: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至 5%以下 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股东刘晓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不涉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后,刘晓伟持有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股份 34,999,9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4.99999%(占剔除回购专用 证券账户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 5.07631%),不再是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 3、刘晓伟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注:截至 ...
粤海饲料: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刘晓伟)
2024-08-05 12:51
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刘晓伟) 上市公司名称: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粤海饲料 股票代码:001313 信息披露义务人:刘晓伟 住所/通讯地址:江苏省沭阳县******660 号 权益变动性质:股份减少(降至5%以下) 签署日期:2024 年 8 月 1 日 1 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 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 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 | 目 录 | | --- | | 目 录 3 | | | --- | --- | | 第一 ...
粤海饲料: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情况的公告
2024-08-02 08:4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5 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后续实施员工持股 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股份数量区间为 1,000 万股(含)-2,000 万股(含), 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1.43%-2.86%,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实施完成时实际 回购的数量为准。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0.00 元/股(含),据此测算,本 次回购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20,000 万元(含),具体回购股份 所需资金总额以回购期满或回购完毕时公司实际支付的资金总额为准。回购股份 的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关于回 购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2 月 6 日、2024 年 2 月 7 日刊登于《证 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以及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 ...
粤海饲料: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2024-07-31 12:44
证券代码:001313 证券简称:粤海饲料 公告编号:2024-046 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股东上海景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代表"景商鑫誉 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近日 收到公司股东上海景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代表"景商鑫誉 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 金")(以下简称"景商投资")的《上市公司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景 商投资持有公司股份 38,835,946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5.55%(占剔除公司回购专 用账户股份后股本的 5.63%),股东景商投资计划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 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2024 年 8 月 22 日至 2024 年 11 月 21 日)以大宗交易方式 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6,894,749 股(即不超过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股本 的 1%)。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 ...
粤海饲料: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7-29 10:47
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通知的时间及方式: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24年7月24日以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通知。 (二)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及方式:2024年7月29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 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证券代码:001313 证券简称:粤海饲料 公告编号:2024-041 (三)本次会议通知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其中独立董事张程女士 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参会。 (四)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郑石轩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 列席会议。 (五)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 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行权价格及注销 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24年6月19日实施完毕,根据公司《广东粤 ...
粤海饲料: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关于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行权价格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书
2024-07-29 10:47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行 权价格及 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 法律意见书 深圳市深南大道 6008 号特区报业大厦 24/31/41/42 层 邮编:518034 24/31/41/42F, Tequbaoye Building, 6008 Shennan Avenue, Shenzhen, Guangdong Province 518034, China 电话/Tel: +86 755 8351 5666 传真/Fax: +86 755 8351 5090 网址/Website: http://www.grandall.com.cn 二〇二四年七月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关于 关于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行权价格及 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 法律意见书 GLG/SZ/A3468/FY/2024-739 致: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海饲料"或"公司")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
粤海饲料: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修订稿)
2024-07-29 10:47
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修订稿) 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修订稿) 证券简称:粤海饲料 证券代码:001313 二零二四年七月 1 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修订稿) 声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责任。 2 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修订稿) 风险提示 1、公司员工持股计划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本员工持股计 划能否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尚存在不确定性。 2、有关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具体资金来源、出资比例、实施方案等属初步结 果,能否完成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 3、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含合并 报表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等公司认定 合适的激励对象。拟参与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共计不超过 370 人,最终参与人员 根据实际缴款情况确定。 4、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规 ...
粤海饲料: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7-29 10:47
证券代码:001313 证券简称:粤海饲料 公告编号:2024-043 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通知的时间及方式: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24年7月24日以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通知。 (二)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及方式:2024年7月29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 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三)本次会议通知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其中涂亮先生以通讯表 决的方式参会。 (四)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梁爱军女士主持,董事会秘书冯明珍列席了本次 会议。 (五)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 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行权价格及注销 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与会监事认为:公司本次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行权价格及注 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
粤海饲料: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
2024-07-29 10:47
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 证券简称:粤海饲料 证券代码:001313 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修订稿) 二零二四年七月 1 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 第三条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 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盈亏自负,风险自担。 (一)依法合规原则 第一章 总则 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程序,真实、 准确、完整、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任何人不得利用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内幕交 易、操纵证券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本计划"、"本员工持股计 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 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公司章程》《广东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