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uehai Feeds Group(001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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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海饲料(001313) -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10-24 11:15
证券代码:001313 证券简称:粤海饲料 公告编号:2025-088 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通知的时间及方式: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25年10月21日以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通知。 (二)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及方式:2025年10月24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 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三)本次会议通知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其中独立董事张程女 士、李学尧先生及胡超群先生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参会。 (四)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郑石轩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 员列席会议。 (五)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 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议案》 表决票数: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提升规范运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 ...
粤海饲料(001313)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4 11:03
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 (含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的有关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选聘执行年报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遵照本制度履行选聘 程序,披露相关信息。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后,提交董事 会、股东会审议。公司不得在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 业务。 第四条 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前,向公 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干预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审核职责。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五条 公司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 具有良好的执业质量记录,并满足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开 展证 ...
粤海饲料(001313)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4 11:03
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投资管理应遵循的基本原则: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合理配置企业资 源,促进要素优化组合,创造良好经济效益。 第二章 对外投资的审批权限 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对外投资 行为,提高投资效益,规避投资所带来的风险,有效、合理的使用资金,使资金 的时间价值最大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 "《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数量的货 币资金、股权、实物资产、无形资产或其它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可以用作 出资的资产对外进行各种形式投资的活动。 第三条 按照投资期限的长短,公司对外投资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 短期投资主要指:公司购入的能随时变现且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含一年) ...
粤海饲料(001313)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4 11:03
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职,董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辞职应当向公司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辞职报告中应说明辞职原因,公司收 到辞职报告之日辞职生效,公司将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有关情况。 第四条 如存在下列情形,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董事职责,但存在相关法 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一)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任导致董事会成员低 于法定最低人数; (二)审计委员会成员辞任导致审计委员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或者欠 缺会计专业人士。 (三)独立董事辞任导致上市公司董事会或者其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 比例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规定,或者独立董事中欠缺会计专业人士。 1 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相关事宜,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 ...
粤海饲料(001313)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4 11:03
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 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董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 管理。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的所 有本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 的本公司股份。 第四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知 悉《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关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短线交易等 禁止行为的规定,不得进行违法违规的交易。 第二章 ...
粤海饲料(001313)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24 11:03
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决策能力,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 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广东粤海饲料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 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常设监督机构,向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依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在董事会领导下负责审核公司的财务 信息及其披露、审查内部控制制度等。 第二章 审计委员会的设立与运行 第三条 委员会由 3 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中 2 名为独立董事。独立董事中至少有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 会计专业人士应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 一: (一)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 (二)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 ...
粤海饲料(001313) - 财务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4 11:03
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管理制度 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财务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 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广东粤海饲 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本部及其下属各控股公司。 第三条 下属企业应根据本制度和本企业生产经营特点,制订本企业财务管 理制度,并按照本企业授权体系完成审批手续后报公司备案。 第四条 公司的一切财务活动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 制度的规定,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各项财务开支范围和标准,正确处理、如实反 映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依法计算并缴纳各项税收,接受股东会、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等机构以及证券监管、税务、审计等部门的检查监督。 第二章 财务管理组织机构 第五条 财务部门机构设置: (一)董事会对公司会计核算及财务管理的建立健全、有效实施以及经济业 务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公司财务工作在董事会领 ...
粤海饲料(001313) - 关联交易公允决策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4 11:03
第二条 本制度对公司股东、董事、管理层及各职能部门具有约束力,公司 股东、董事和管理层必须遵守。 第三条 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应签订书面协议。协议的签订应当遵 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协议内容应明确、具体、可执行。公司应将 该协议的订立、变更、终止及履行情况等事项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披露。 第四条 公司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关联方以垄断采购或者销售渠道等方 式干预公司的经营,损害公司利益。关联交易活动应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 则,关联交易的价格原则上不能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的标准。公司 应对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予以充分披露。 第五条 公司的资产属于公司所有。公司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股东及其关联 方通过关联交易违规占用或转移公司的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 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允决策制度 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允决策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的关联 交易行为,保证公司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和合理性,维护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合 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 ...
粤海饲料(001313)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24 11:03
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战略发展需要, 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决策的质量,完 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订本议事 规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融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 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至少一名。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的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 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连任。期间 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 ...
粤海饲料(001313)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2025-10-24 11:03
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 规范法人治理结构,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 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 定,特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 行使职权,并对股东会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 定期会议。 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 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五条 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应当分别提前 10 日和 3 日通 过直接送达、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 上作出说明。 但是遇有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可按董事留存于公司 的电话、传真等通讯方式随时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