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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欣新材: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增资向全资子公司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2024-01-04 09:58
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实施 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4 日召 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 司使用募集资金 9,200.00 万元向全资子公司安徽兴欣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安徽兴欣")进行增资,用以实施募投项目,本事项无需经过股东大会批准。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120 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A 股)22,000,000 股,每股面值 1 元,发行价格 41.00 元/股,募集资 金总额为 90,200.00 万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80,958.80 万 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3 年 12 月 18 日对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 ...
兴欣新材: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01-04 09:58
证券代码:001358 证券简称:兴欣新材 公告编号:2024-007 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于2024年1月22日(星期一)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有关部 门的规章、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1月22日(星期一)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 时间为2024年1月22日(星期一)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 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月22日(星 期一)上午9:15至下午15: ...
兴欣新材:公司章程
2024-01-04 09:58
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 二〇二四年 一月 | 第一章 | 总则 4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5 | | 第三章 | 股份 5 | | 第一节 股份发行 5 | | |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 6 | | 第三节 股份转让 7 |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大会 8 | | 第一节 股东 | 8 | |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10 | | |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 12 | |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14 | | |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 15 | |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18 | | | 第五章 | 董事会 23 | | 第一节 董事 | 23 | | 第二节 独立董事 26 | | | 第三节 董事会 30 | | | 第六章 |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8 | | 第七章 | 监事会 40 | | 第一节 监事 | 40 | | 第二节 监事会 40 | | | 第八章 |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42 | |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42 | | | 第二节 利润分配 43 | | | 第三节 内部 ...
兴欣新材: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2024-01-04 09:58
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 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盛证券"或"保荐人")作为绍兴兴欣 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项目 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相关规定,对兴欣新材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 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120 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 股)22,000,000 股,每股面值 1 元,发行价格 41.00 元/股, 募集资金总额为 90,200.00 万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80,958.80 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3 年 12 月 18 ...
兴欣新材: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4-01-04 09:58
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议 事 规 则 1 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的议事和决策程序,建立适应现代市场经济规律和发展要求的公司治理机制,完 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保障公司决策行为的科学化、民主化,根据 《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 司章程》")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本规则所涉及到的术语和未载明的事项均以《公司章程》为准,不以公司的 其他规章作为解释和引用的条款。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并对股东大会负责。 董事会秘书负责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董事会设董事长 一人,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有关独立董事的权利义务、 职责及履职程序等详见公司制定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 各专门 ...
兴欣新材: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2024-01-04 09:5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1月4日召开 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 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公司类型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120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 券交易所《关于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 (深证上〔2023〕1158号)同意,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股票 22,000,000 股,并于2023年12月2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经立信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3]第ZF11355号《验 资报告》,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66,000,000.00元变更为 88,000,000.00元,公司股份总数由66,000,000.0 ...
兴欣新材: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24-01-04 09:58
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 东 大 会 议 事 规 则 1 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明确股东大会的职责权限,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 规章和《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规 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 定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应 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二章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第四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 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 ...
兴欣新材: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4-01-04 09:58
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有效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 简称《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绍 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 本制度。 独 立 董 事 工 作 制 度 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 的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 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 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上市公司及全 ...
兴欣新材: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24-01-04 09:56
重要内容提示: 1.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购买安全性高、流 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 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议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且该 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2.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8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含 超募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 内,该额度可循环使用。 3.由于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该项投资可能受市场波动的影响, 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投资的实际收益暂无 法预期。 证券代码:001358 证券简称:兴欣新材 公告编号:2024-006 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120 号), ...
兴欣新材: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2024-01-04 09:56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盛证券"或"保荐人")作为绍兴兴欣 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项目 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相关规定,对兴欣新材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 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120 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 股)22,000,000 股,每股面值 1 元,发行价格 41.00 元/股, 募集资金总额为 90,200.00 万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80,958.80 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3 年 12 月 18 日对 公司首次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