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uangdong Decro Film New Materials (0013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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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冠新材(001378)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2025-08-15 10:17
本细则中所称"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 (如有)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不适用本 细则的相关规定。 第二章 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第四条 董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会表决。 第五条 董事会换届改选或者现任董事会增补董事时,现任董事会单独或 广东德冠薄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广东德冠薄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 公司"或者"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证股东充分行使权利,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 律、法规、规章及及《广东德冠薄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指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会选举 2 名(含)以上董 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 使用。即股东所持的每一有效表决权股份拥有与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总人数相同 的投票权,股东拥有的投票权等于该股东持有股份数与 ...
德冠新材(001378)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
2025-08-15 10:17
广东德冠薄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德冠薄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内幕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保护投资 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东德冠薄膜新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相关规则要求及时登记和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并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 档案真实、准确、完整,董事长为内幕信息管理工作的主要负责人。 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公司证券 事务部为公司内幕信息登记管理工作的日常办事机构,协助董事会秘书办理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披露、备案、管理等工作。 董事长与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签署书 面确认意见。 第二章 内幕信息及内幕信息知情人 第 ...
德冠新材(001378) - 公司章程
2025-08-15 10:17
二零二五年八月 | | | | 第一章 | 总则 3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4 | | 第三章 | 股份 5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5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7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8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会 9 | | 第一节 | 股东的一般规定 9 | | 第二节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12 | | 第三节 |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13 | | 第四节 | 股东会的召集 15 | | 第五节 |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17 | | 第六节 | 股东会的召开 18 | | 第七节 |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21 | | 第五章 | 董事和董事会 25 | | 第一节 | 董事的一般规定 25 | | 第二节 | 董事会 28 | | 第三节 | 独立董事 35 | | 第四节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37 | | 第六章 | 高级管理人员 39 | | 第七章 |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41 | 广东德冠薄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第三条 公司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于 2023 年 8 月 2 日经中国证券 监督管 ...
德冠新材(001378)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08-15 10:17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指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 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有关各方等自然人、 单位及其相关人员,破产管理人及其成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承担信息披露义务的主体。 第三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的信息应当 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 广东德冠薄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德冠薄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 者"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广东德冠薄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七条 信息披露文件包括定期报告、临时报告、招股说明书、募集说明书、 上市 ...
德冠新材(001378) - 总裁工作细则
2025-08-15 10:17
广东德冠薄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总裁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广东德冠薄膜新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者"公司")总裁、副总裁等高级管理人员 的行为,保障高级管理人员依法行使职权,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等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东德冠薄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总裁是董事会领导下的公司日常经营管理负责人,负责贯彻落实 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日常管理工作,并对董事会负 责。 第三条 本细则对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均有约束力。 第二章 总裁聘用与组成 第四条 公司设总裁 1 名,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 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助理总裁和董事会秘书及董事会认定的其他人员 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总裁对董事会负责,副总裁、财务总监、助理总裁及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 管理人员对总裁负责。 ...
德冠新材(001378)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8-15 10:17
广东德冠薄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一)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证券交易所规则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是否合法有效; 1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德冠薄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 者"公司")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广东德冠薄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 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 权。 第五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 ...
德冠新材(001378)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08-15 10:17
广东德冠薄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广东德冠薄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治理结构,加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 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东德冠薄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 理。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用 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公司股份。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 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公司股份。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知悉 《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关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短线交易等禁止行 为的规定,不得进行违法违规的交易。 第二章 买卖公司股票行为的申报 第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下列时点或期间内委托公 ...
德冠新材(001378)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08-15 10:17
广东德冠薄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德冠薄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 及时、准确、全面、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充分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东德冠薄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 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 负有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和公司,应当在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向董事长和/或董 事会秘书报告,董事会秘书对上报的重大信息进行分析和判断,如按规定需要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的,董事会秘书应及时向董事会报告,提请董事会履行相应程序 并对外披露的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报告义务人"包括: (一)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 ...
德冠新材(001378) - 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
2025-08-15 10:17
广东德冠薄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 第一条 本制度所指"互动易平台"是指深圳证券交易所为上市公司与投资者 之间搭建的自愿性、交互式信息发布和进行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综合性网络平台, 具体网址为:http://irm.cninfo.com.cn。 第二条 公司通过互动易平台等多种渠道与投资者交流,指派或者授权专人 及时查看并处理互动易平台的相关信息。公司应当就投资者对已披露信息的提问 进行充分、深入、详细地分析、说明和答复。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及回复 投资者提问,应当注重诚信,尊重并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主动加强与投资者的 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营造健康良好的市场生态。 投资者提问涉及已披露事项的,公司可以在已依法披露的信息范围内对投资 者的提问进行充分、深入、详细地分析、说明和答复;涉及或者可能涉及未披露 事项的,公司应当告知投资者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公告。 第六条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回复投资者提问时,应当保证发布信 息及回复投资者提问的公平性,对所有依法合规提出的问题认真、及时予以回复, 不得选择性发布信息或者回复投资者提问。对于重要或者具有普遍性的问题及答 ...
德冠新材(001378)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2025-08-15 10:17
广东德冠薄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德冠薄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信息披露暂缓、豁免行为,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合规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广东德冠薄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 告、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制 度。 第三条 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地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 实施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第四条 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 项,履行内部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