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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angdong Decro Film New Materials (0013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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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冠新材(001378)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2025-08-15 10:17
广东德冠薄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广东德冠薄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 公司"或"公司")的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规范运作中的作用, 保护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广东德冠薄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任何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司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 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公司根据需要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原则上应当于会议召开前 3 日通知全体独立董事并提供相关会议材料。如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临时 会议的,不受前述通知期限的限制,可以随时通知召开,但召集人应当 ...
德冠新材(001378)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
2025-08-15 10:17
广东德冠薄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广东德冠薄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本公司"或"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和考核管理制度,完善公司 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 称《上市规则》)等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东德冠薄膜新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 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 负责研究、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委员会成员由 3 名以上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需过半数。 第四条 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 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1/3 以上 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委员会委员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 交易所对委员会委员资格的要求。 第六条 委员会设 ...
德冠新材(001378)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08-15 10:17
广东德冠薄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投资者的利益,规范广东德冠薄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 险,确保公司的资产安全,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地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东德冠薄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的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包括公司对 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本制度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是指包括 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在内的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与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 额之和。 第四条 公司对外担保应当遵循合法、审慎、互利、安全的原则,严格控制 担保风险。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非经公司董事会或者股东会审议通过, 任何人无权以公司名义签署对外担保的合同、协议或者其他类似的法律文件。 ...
德冠新材(001378)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08-15 10:17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 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不包括上市公司为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 的资金。 超募资金是指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部分。 第三条 公司应当审慎使用募集资金,保证募集资金的使用与发行申请文件的承 诺相一致,不得擅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 公司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出现严重影响募集资 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形时,应当及时公告。 广东德冠薄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者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的,公司应当确 保该子公司或者受控制的其他企业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 本制度的相关规定。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广东德冠薄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或"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和效果,防范资金使用风 险,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
德冠新材(001378) - 风险投资管理制度
2025-08-15 10:17
广东德冠薄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风险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德冠薄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 控股子公司的风险投资行为,建立系统完善的风险投资决策机制,有效防范投资 风险,维护股东和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广东德冠薄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风险投资包括证券投资、期货和衍生品交易及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 所")认定的其他属于风险投资的投资行为。 本制度不适用于下列情形: (一) 作为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的证券投资、期货和衍生品交易行 为; (二) 固定收益类或者承诺保本的投资行为; (三) 参与其他上市公司的配股或者行使优先认购权利; (四) 购买其他上市公司股份超过总股本的 10%,且拟持有三年以上的证券 投资; (五)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已 ...
德冠新材(001378)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08-15 10:17
广东德冠薄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广东德冠薄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或者"公司")对外投资活动的内部控制,规范对外投资行为,防范对外投资风 险,保障对外投资安全,提高对外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广东德冠薄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现金、股权、经 评估的实物资产、无形资产等作价出资,对外进行各种形式的投资活动。 第三条 公司所有对外投资行为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及产业政策,符合公 司长远发展计划和发展战略,有利于拓展主营业务,扩大再生产,有利于公司的 可持续发展,有预期的投资回报,有利于提高公司的整体经济利益。 第四条 公司对外投资原则上由公司集中进行,控股子公司确有必要进行对 外投资的,需事先经公司批准后方可进行。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的投资 活动参照本制度实施指导、监督及管 ...
德冠新材(001378)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2025-08-15 10:17
广东德冠薄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广东德冠薄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 公司"或者"公司")关联交易管理,明确管理职责和权限,维护公司股东和债 权人的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广东德冠薄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关联交易应遵循诚实信用、平等、自愿、公平、公开、公允、 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 第三条 公司进行关联交易,应当保证关联交易的合法合规性、必要性和 公允性,保持公司的独立性,不得利用关联交易调节财务指标,损害公司利益。 交易各方不得隐瞒关联关系或者采取其他手段,规避公司的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和 信息披露义务。 第二章 关联人和关联交易 第四条 公司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者控股子公司与关联人之间发生的转 移资源或者义务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1 (一)购买资产; (二)出售资产; (三)对外 ...
德冠新材(001378)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08-15 10:17
广东德冠薄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广东德冠薄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或"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行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等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东德冠薄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作为公司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 联络人。公司证券事务部为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的信息披露事务部门。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承担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规定的义务,履行相应的工作职责,并获 取相应的报酬。董事会秘书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董事会及经理层要积极支持董 事会秘书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其他机构及个人不得干预董事会秘书按有关法律、 法规及规则的要求披露信息。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聘任及任职资格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 ...
德冠新材(001378) - 内部审计制度
2025-08-15 10:17
广东德冠薄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德冠薄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或"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东德冠薄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对其内部控 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 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有 关人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 (二)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率和效果; (四)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负责,重 要的内部控制制度应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公司董事会及其全体 ...
德冠新材(001378)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2025-08-15 10:17
本细则中所称"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 (如有)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不适用本 细则的相关规定。 第二章 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第四条 董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会表决。 第五条 董事会换届改选或者现任董事会增补董事时,现任董事会单独或 广东德冠薄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广东德冠薄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 公司"或者"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证股东充分行使权利,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 律、法规、规章及及《广东德冠薄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指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会选举 2 名(含)以上董 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 使用。即股东所持的每一有效表决权股份拥有与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总人数相同 的投票权,股东拥有的投票权等于该股东持有股份数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