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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奇股份(002009) - 外汇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10 13:03
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外汇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 (2025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一)根据生产经营计划,对拟履行进出口合同中涉及的预期收付汇进行套期保值; (二)根据投资融资计划,对拟发生或已发生的外币投资或资产、融资或负债、浮动利 率计息负债的本息偿还进行套期保值; (三)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统称"子 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视同公司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适用本制度。但未经公司批准,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不得操作该业务。 第一条 为规范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 加强对外汇衍生品交易的管理,建立有效的风险防范机制,确保公司资产安全,根据《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天 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外汇衍生 ...
天奇股份(002009)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2月制定)
2025-12-10 13:03
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的离职管理,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股东合法权益的充分保障,依照《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及《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辞职 或辞任、被解除职务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第三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董事辞任应向公司提交书面辞职报告,公司收 到辞职报告之日辞任生效,公司将在二(2)个交易日内披露有关情况。 如因董事的辞任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 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如因独立董事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或者其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 ...
天奇股份(002009)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10 13:03
第一条 为了规范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募集资金的 管理,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保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以下简称"《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2025年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 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 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不包括公司为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持续关注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有效防范投资 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本制度所称超募资金 ...
天奇股份(002009)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10 13:03
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四)公司董事会应当根据客观标准判断该关联交易是否对公司有利,必要时应当聘请 独立财务顾问就该交易对全体股东是否公平出具意见; (五)有任何利害关系的董事、股东,在董事会或股东会就该事项进行表决时,应当回 避。 第二章 关联方 第四条 公司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关联自然人。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第一条 为规范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联交易行为,保 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保证公司关联交易决策行为的公允性,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天奇自动化 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 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行为除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 ...
天奇股份(002009)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10 13:03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幕信息管理,加强内 幕信息保密工作,避免内幕交易,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保护投资者的合 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及《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天 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特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管理工作,应当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 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负责人,负责办理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事宜及报送事宜;当董事会秘书不能履行职责时,由证券事务代表代 行董事会秘书职责。董事长与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 ...
天奇股份(002009)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2月制定)
2025-12-10 13:03
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在下列情形下不得转让: (一)本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涉嫌与本公司有关的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 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 6 个月的;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涉及证券期货违法,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尚未足额缴纳罚 没款的,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或者减持资金用于缴纳罚没款的除外; (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 第一条 为了加强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 司收购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 ...
天奇股份(002009)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10 13:03
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有效沟通,促进公司完善治理,提高公司质量,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 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交流和诉求处理 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 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真实、准确、完整地介绍和反 映公司的实际状况,避免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出现透露、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过度宣传误导投 资者决策、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价 ...
天奇股份(002009)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10 13:03
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 年 12 月修订) | | | | 第一章 | 总则 | | 3 | | --- | --- | --- | --- | | 第二章 | | 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及一般规定 | 3 | | 第一节 | 基本原则 | | 3 | | 第二节 | 一般规定 | | 5 | | 第三章 | | 信息披露的内容与标准 | 7 | | 第一节 | 定期报告 | | 7 | | 第二节 | 临时报告 | | 10 | | 第四章 | | 信息传递、审核及披露流程 | 13 | | 第五章 | | 信息披露事务的管理及相关人员职责 | 15 | | 第一节 |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部门及其负责人职责 | 15 | | 第二节 | | 董事和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 | 16 | | 第三节 | | 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职责 | 17 | | 第六章 | | 信息保密 | 18 | | 第七章 | | 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的内部控制及监督机制 | 18 | | 第八章 | | 与投资者、证券服务机构、媒体等信息沟通与制度 | 19 | | 第九章 | | 公司部门和下 ...
天奇股份(002009)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12月制定)
2025-12-10 13:03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秘书 的工作职责和程序,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管理与监督,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1)名。董事会秘书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为公司与深 圳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为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提供便利条件。 董事会秘书为履行职责,有权了解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情况,参加涉及信息披露的有关会 议,查阅相关文件,并要求公司有关部门和人员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董事会及其他高 级管理人员应当支持董事会秘书的工作,对于董事会秘书提出的问询,应当及时、如实予以 回复,并提供相关资料。 任何机构及个人不得干预董事会秘书的正常履职行为。董事会秘书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受 到不当妨碍和严重阻挠时,可以直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 第二章 任职条件 ...
天奇股份(002009)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10 13:03
(2025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总经理任职资格与任免程序 第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总经理: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或 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被宣告缓刑的,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 二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 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或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