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INGXING PAPER(002067)

Search documents
景兴纸业: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
2024-04-26 12:21
目 录 | 一、审计报告……………………………………………………… 第 | | | 1—5 | 页 | | --- | --- | --- | --- | --- | | 二、财务报表……………………………………………………… 第 | | | 6—13 | 页 | |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 6 | 第 | | 页 | | (二)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 7 | 第 | | 页 | | (三)合并利润表………………………………………………… | 8 | | 第 | 页 | | (四)母公司利润表……………………………………………… | 9 | | 第 | 页 | | (五)合并现金流量表……………………………………………第 | 10 | | | 页 | | (六)母公司现金流量表…………………………………………第 | 11 | | | 页 | | (七)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第 | 12 | | | 页 | | (八)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第 | 13 | | | 页 | | 三、财务报表附注… ...
景兴纸业: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计划(2024年-2026年)
2024-04-26 12:21
为完善和健全科学、持续和稳定的股东回报机制,增加利润分配政策决策的透 明度和可操作性,切实保护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 章程》特制定《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计划(2024 年-2026 年)》(以下简称"本计 划")。 (2024 年-2026 年) 第一条 公司制定本计划的主要考虑因素 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社会公众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 以可着眼于长远及可持续发展的需要,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发展目标、股 东合理要求、融资成本及环境,建立对投资者科学、持续和稳定的回报计划与机制, 对公司利润分配作出明确的制度性安排,以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计划 (二)在充分考虑公司经营情况、发展目标、资金需求及融资环境,并充分听 取公司股东、独立董事及监事意见的基础上,由公司董事会制定新的未来三年股东 回报计划;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形式审议批准。 (一)公司可采取现 ...
景兴纸业:关于2024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2024-04-26 12:21
证券代码:002067 证券简称:景兴纸业 编号:临 2024-022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召开八届 董事会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 2024 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八届监事会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公司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并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经董事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制定了公司 2024 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 案,具体如下: 一、适用对象 独立董事的年度津贴为每年人民币 6 万元(含税),未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 监事的年度津贴为每年人民币 5 万元(含税),个人所得税由公司预扣预缴;在公司 担任具体职务的董事、监事按公司相关薪酬规定领取薪酬,不额外领取津贴。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具 ...
景兴纸业: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4-04-26 12:21
证券代码:002067 证券简称:景兴纸业 编号:临 2024-019 1、机构信息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 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的规定。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召开八届 董事会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 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具备证券、期货相关 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较好满足 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 勉尽责,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坚持独立、客观、 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审计意见。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 聘天健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公司董事会 ...
景兴纸业:关于与平湖弘欣热电有限公司续签互保协议的公告
2024-04-26 12:21
证券代码:002067 证券简称:景兴纸业 编号:临 2024-021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平湖弘欣热电有限公司续签互保协议的公告 1、企业名称:平湖弘欣热电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8,446.26512 万元人民币 3、法定代表人:陶卫中 4、成立日期:1995 年 11 月 27 日 5、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6、住所:浙江省嘉兴市平湖市曹桥街道九里亭大道 1388 号 7、经营范围:从事电力业务(详见电力业务许可证,编号 1041710-0076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19 日召开的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了公司与平湖弘欣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弘欣热电公司")续签的总额度为 30,000 万元人民币,有效期为 1 年的互保协议 的议案。 截至 2024 年 4 月 25 日,公司为弘欣热电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28,799.40 万 元人民币,弘欣热电公司为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23,510.00 万 ...
景兴纸业: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审计报告
2024-04-26 12:21
专项审计说明 天健审〔2024〕4609 号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景兴纸业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包括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 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出具了审计报告。在此基础上,我们审计了后 附的景兴纸业公司管理层编制的 2023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 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目 录 一、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 审计说明…………………………………………………………第 1—2 页 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第 3—3 页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 五、审计结论 我们认为,景兴纸业公司管理层编制的汇总表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 〔2022〕26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 ...
景兴纸业: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4-04-26 12:21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浙 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独立董事潘煜双女士、 王诗鹏先生、朱锡坤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经核查,独立董事潘煜双女士、王诗鹏先生、朱锡坤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 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 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直接或 间接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司独立董事 的独立性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 相关要求。 ...
景兴纸业: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2024-04-26 12:21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证券"或"保荐机构") 作为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景兴纸业"或"公司")公开发 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和持续督导机构,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浙江 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核 查情况如下: 一、保荐机构进行的核查工作 保荐机构通过查阅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大额转账凭证,查阅 公司编制的 2023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天健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 报告》(天健审〔2024〕4611 号),对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 用情况进行了核查。 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 ...
景兴纸业: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说明
2024-04-26 12:21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 (深证上〔2023〕1145 号)的规定,将本公司募集资金 2023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 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345 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采用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 1,280 万张,发行价为每张人民币 100.00 元,共计募集资金 128,000.00 万元,坐扣包销和保荐费用 1,500.00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126,500.00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4 日汇入本公司 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 ...
景兴纸业: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4-04-26 12:21
证券代码:002067 证券简称:景兴纸业 编号:临 2024-016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监事会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2024 年 4 月 16 日 向全体监事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的召开八届监事会五次会议通知,公司八届监事会 五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 10:30 在公司 705 会议室召开,应出席本次会议的监 事为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沈强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 及本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 com.cn)。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2023 年年度报告》及《2023 年年 度报告摘要》并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