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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港股份: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2024-08-27 08:37
2024 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 |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 | 单位:万元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占用方与上市公司的关 | 上市公司核算 | 年期初 2024 | 2024 年半年度占 | 2024 年半年 | 2024 年半年 | | 年 月末 2024 6 | | | |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 资金占用方名称 | 联关系 | 的会计科目 | 占用资金余额 | 用累计发生金额 | 度占用资金 | 度偿还累计 | — | 占用资金余额 | 占用形成原因 | 占用性质 | | | | | | | (不含利息) | 的利息 | 发生金额 | | | | |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 无 | | | | | | | | | | | | 附属企业 | | | | | | | | | | | | | 小计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大港股份:江苏江成律师事务所关于镇江产业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免于发出要约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2024-07-12 10:41
江苏江成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地址: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健康路1-1号 电话 Tel : (86511)84434654 传真 Fax : (86511)84416626 邮政编码 P.C: 212003 江苏江成律师事务所 关于 镇江产业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免于发出要约事宜的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四年七月 1 江苏江成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江苏江成律师事务所 关于镇江产业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免于发出要约事宜的 法律意见书 致:镇江产业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江苏江成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镇江产业发展控股集团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收购人"或"镇江产发")委托,担任镇江产发通过无偿划转 方式取得镇江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镇江市国资委") 持有的江苏瀚瑞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瀚瑞控股")100%股权,镇江 产发通过间接方式持有大港股份(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大港股份") 49.20%的股份,镇江产发从而成为大港股份的间接控股股东所涉及的免于发出要 约事宜的专项法律顾问。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及中国证监会和司 ...
大港股份: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
2024-07-12 10:38
1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 收购人声明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大港股份 股票代码:002077.SZ 收购人名称:镇江产业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收购人住所:镇江经济开发区纬一路北侧 收购人通讯地址:镇江经济开发区纬一路北侧 签署日期:二〇二四年七月 二、依据上述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收购 人在大港股份拥有权益的股份。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一、本报告书系收购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 第 16 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 编写。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收购人没有通过任何 其他方式在大港股份拥有权益。 三、收购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收购人 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本次收购已经《镇江市人民政府关于组建镇江 ...
大港股份:江苏江成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的法律意见书
2024-07-12 10:38
江苏江成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地址: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健康路1-1号 电话 Tel : (86511)84434654 传真 Fax : (86511)84416626 邮政编码 P.C: 212003 江苏江成律师事务所 关于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的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四年七月 1 江苏江成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江苏江成律师事务所关于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的法律意见书 致:镇江产业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 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 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 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 相应的法律责任。 江苏江成律师事务所接受镇江产业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收 购人")的委托,为镇江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国 资委")将其持有的江苏瀚瑞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100%股权无偿划转给收购人, 导致收购人成为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间接控股股东而编制《江苏大港股份有 ...
大港股份: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摘要
2024-07-10 10:51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摘要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摘要 收购人声明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一、本报告书系收购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 第 16 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 编写。 上市公司名称: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 收 购 人 名 称:镇江产业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收 购 人 住 所:镇江经济开发区纬一路北侧 通 讯 地 址:镇江经济开发区纬一路北侧 签署日期:二〇二四年七月 1 上 市 地 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 票 简 称:大港股份 股 票 代 码:002077.SZ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摘要 二、依据上述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收购 人在大港股份拥有权益的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收购人没有通过任何 其他方式在大港股份拥有权益。 三、收购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收购人 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 ...
大港股份:关于控股股东国有股权无偿划转事项披露收购报告书摘要的提示性公告
2024-07-10 10:5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9 日在《证券时报》 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 国有股权无偿划转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 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8 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江苏瀚瑞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瀚瑞控股")发来的通知,按照《镇江市人民政府关于组建镇江产业发展控股集团 有限公司的通知》(镇政发[2024]15 号),镇江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镇江市国资委")将持有的瀚瑞控股 100%股权无偿划转至镇江产业发展控股集 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镇江产发"),镇江市国资委持有镇江产发 100%股权。本次无 偿划转事项已完成,瀚瑞控股仍为公司控股股东,镇江市国资委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公司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依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本次无偿划转事项涉及的信息披露义务人镇江产发编制了收购报告书摘要,具体内容 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www. ...
大港股份(002077) - 2024 Q2 - 季度业绩预告
2024-07-08 07:55
Financial Performance - The estimated net profit for the first half of 2024 is projected to be between 25 million and 32 million CNY, representing a decrease of 67.29% to 74.44% compared to the same period last year, where the net profit was 97.823 million CNY[4] - The estimated net profit after deducting non-recurring gains and losses is projected to be between 29 million and 36 million CNY, indicating an increase of 36.04% to 68.87% compared to the previous year's 21.3176 million CNY[4] - The basic earnings per share are expected to be between 0.0431 CNY and 0.0551 CNY, compared to 0.1686 CNY per share in the same period last year[4] Non-Recurring Items - The significant decrease in net profit is primarily attributed to a substantial reduction in non-recurring gains and losses compared to the previous year[5] - The bankruptcy liquidation of the subsidiary Jiangsu Zhongke Dagang Laser Technology Co., Ltd. is expected to reduce the net profit for the reporting period by approximately 7.7 million CNY, classified as a non-recurring loss[7]
大港股份:关于控股股东国有股权无偿划转的公告
2024-06-28 10:53
证券代码:002077 证券简称:大港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8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国有股权无偿划转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8 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瀚瑞控股发来的通知,按照《镇江 市人民政府关于组建镇江产业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通知》(镇政发[2024]15 号),镇江市国资委将瀚瑞控股 100%股权无偿划转至镇江产发。 本次无偿划转前,瀚瑞控股为公司控股股东,合计持有公司 285,579,110 股股 份,占公司总股本 49.20%。其中,瀚瑞控股直接持有公司 284,225,647 股股份,占 公司总股本 48.97%,通过其控股子公司镇江市大港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间接持有 公司 1,353,463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 0.23%。本次无偿划转前,公司的股权控制 关系如下图所示: 本次无偿划转后,瀚瑞控股成为镇江产发的全资子公司。镇江产发通过瀚瑞控 股间接控制公司 49.20%股份。本次无偿划转后,公司的股权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上述无偿划转事项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保持不变 ...
大港股份:关于申请控股子公司江苏中科大港激光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的进展公告
2024-06-05 08:41
证券代码:002077 证券简称:大港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7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 《决定书》主要内容如下: 关于申请控股子公司江苏中科大港激光科技有限公司 破产清算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破产清算事项概述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2日召开第八届董 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申请控股子公司江苏中科大港激光科 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镇江港源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港源水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以债权人身份向 法院申请江苏中科大港激光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大港")破产清算, 同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组织实施中科大港破产清算 相关具体事宜。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3月23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拟申请控股子公司江苏中科大港激光科技有 限公司破产清算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 江苏省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经开区法院")于 2024 ...
大港股份: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5-20 10:18
证券代码:002077 证券简称:大港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5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4 年 5 月 20 日(星期一)下午 2:30。 (2)网络投票起止日期和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20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 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20 日上午 9:15, 结束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20 日下午 3: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镇江新区港南路 401 号经开大厦 11 层公司 1106 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