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otecar(002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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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特佳(002239) -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2025-07-02 11:00
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证券简称:奥特佳 证券代码:002239 公告编号:2025-041 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次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 2025 年 7 月 2 日以现 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6 月 26 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 向各位董事发出。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振坤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 际出席董事 9 人。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参会董事人 数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 定。 与会董事经过讨论,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董事长王振坤先生作为参与本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 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二、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董事会认为,本规则将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提高公司股 东会议事效率,强化中小投资者权 ...
奥特佳(002239) -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预留部分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
2025-07-02 10:47
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预留部分 激励对象名单 | 激励对象 | 职务 | 授予限制性股票 | 占本次授予预留 限制性股票总量 | 占本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日股 | | --- | --- | --- | --- | --- | | 姓名 | | 数量(万股) | 的比例(%) | 本总额比例 (%) | | 王振坤 | 董事长 | 127 | 8.56 | 0.04 | |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66 人) | | 1356.86 | 91.44 | 0.41 | | 本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 | | 1483.86 | 100 | 0.45 | 二、除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外的其他激励对象 | 序号 | 姓名 | 职务或身份 | | --- | --- | --- | | 1 | 何小可 | 中层管理人员 | | 2 | 邓永光 | 中层管理人员 | | 3 | 朱其娟 | 中层管理人员 | | 4 | 丁亚丽 | 核心骨干人员 | | 5 | 吴越 | 核心骨干人员 | | 6 | 徐凯 | 核心骨干人员 | | 7 | 夏艳萍 | 核心骨干人员 | | 8 ...
奥特佳(002239) - 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2025-07-02 10:47
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简称:奥特佳 证券代码:002239 公告编号:2025-042 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次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授予日:2025 年 7 月 2 日 2.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授予数量:1483.86 万股,约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 的 0.45%。 3.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授予价格:1.26 元/股。 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规定 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授权,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25 日召开 2025 年度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于 2025 年 7 月 2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确定以 2025 年 7 月 2 日为预留授予日,向 67 名激励对象授 予合计 1483.86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每股 1. ...
奥特佳(002239)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2025-07-02 10:47
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符合《 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 对象条件,其中不包括独立董事,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 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 对象名单(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据《 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 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对《 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 《 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本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为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和核心 骨干人员,与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 所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一致。 2.本次获授权益的激励对象不存在《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 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
奥特佳(002239) - 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关于奥特佳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2025-07-02 10:47
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 南京市汉中门大街 309 号 B 座 7-8 层 邮编:210036 7-8th Floor, Block B, 309 Hanzhongmen Street, Nanjing 210036, China 电话/Tel: +86 25 8966 0900 传真/Fax: +86 25 8966 0966 网址/Website: http://www.grandall.com.cn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事项 之 法律意见书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关 于 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目 录 | 第一节 | 引言…………………………………………………………………………1 | | --- | --- | | 释 | 义…………………………………………………………………………………4 | | 第二节 | 正文…………………………………………………………………………5 | | | 一、本次预留授予的批准与授权……..………………………………………5 | | | 二、本次预留授予的授予条件……..…………………………………………7 | | | 三、本 ...
奥特佳(002239) - 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7月)
2025-07-02 10:46
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及对公司 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依法对公司 及其所属单位的财务收支、经济活动、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等实施独立、 客观的监督、评价和建议的行为。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 过程: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 1 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本制度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自 2025 年 7 月 2 日起执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部审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公司资产 安全和股东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中国内部审计准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保障公司经营管理的效率与效果; (三)确保公 ...
奥特佳(002239) - 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7月)
2025-07-02 10:46
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本细则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自 2025 年 7 月 2 日起执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强化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决策功能,做到事前监督、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公司财务事项实施有效监督 和指导,不断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 委员会,并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 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 3 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至少 2 位,并至少 有一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 人员的董事。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的提名方式包括以下三种: (一)由董事长提名; 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三)由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选举委员的提案获得通过后,新任委员 在董事会会议结束后立即就任。 第五条 审 ...
奥特佳(002239) - 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02 10:46
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本制度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自 2025 年 7 月 2 日起执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的管理,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合规性、及时性 和公平性,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 与豁免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 期报告、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 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 内容,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应自行审慎判断应当披露的信息是否存在《股票上市规 则》及深交所其他相关业务规则中规定的可暂缓、豁免信息披露的情形, 履行内部审核程序后实施,并接受深交所对有关信息暂缓、豁免 ...
奥特佳(002239) - 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
2025-07-02 10:46
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 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提高公司股东会议事效率,保障股东合法权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股东会议事 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 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 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 召开一次,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 期召开,出现公司章程第四十四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 时,临时股东会在两个月内召开。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在地中国 证监会派出机构和公司股票 ...
奥特佳(002239) - 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
2025-07-02 10:46
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本规则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自 2025 年 7 月 2 日起执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明确公司董事会的职责权限,提高公司董事会规范 运作和科学决策的水平,维护公司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自律规则等法 规,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由 9 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位、职工代表董事 1 位,设董事长 1 人。每届任期为三年。 公司董事可由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但兼任总经理或者其他高 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 的二分之一。 第四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1 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