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otecar(002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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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特佳: 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7-02 16:25
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提高公司股东会议事效率,保障股东合法权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 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股东会议事 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 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 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 召开一次,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 期召开,出现公司章程第四十四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 时,临时股东会在两个月内召开。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在地中国 证监会派出机构和公司股 ...
奥特佳: 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7月)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7-02 16:25
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本制度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自 2025 年 7 月 2 日起执行)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的管理,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合规性、及时性 和公平性,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 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 与豁免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 期报告、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 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 )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 内容,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应自行审慎判断应当披露的信息是否存在《股票上市规 则》及深交所其他相关业务规则中规定的可暂缓、豁免信息披露的情形, 履行内部审核程序后实施,并接受深交所对有关信 ...
奥特佳: 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关于奥特佳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7-02 16:25
Core Viewpoint - The legal opinion letter from Grandall Law Firm (Nanjing) confirms the compliance and authorization of the reserved stock grant under the 2024 Restricted Stock Incentive Plan of Aotegia New Energy Technology Co., Ltd. [3][4][14] Section 1: Introduction - The law firm conducted a thorough review of the relevant documents and verified facts to issue the legal opinion letter regarding the reserved stock grant [3][4][5]. Section 2: Main Body 1. Approval and Authorization of the Reserved Grant - The company has completed the necessary approvals and authorizations for the incentive plan and reserved stock grant, including various resolutions from the board and supervisory committee [7][9][10]. 2. Grant Conditions for the Reserved Stock - The company must meet specific conditions to grant reserved stocks, including no negative audit opinions in the last fiscal year and compliance with legal regulations [10][11]. 3. Specifics of the Reserved Grant - The reserved stock grant date is set for July 2, 2025, with a price of 1.26 CNY per share, granting a total of 14.8386 million shares to 67 eligible participants [12][13]. 4. Information Disclosure Related to the Reserved Grant - The company will announce relevant board resolutions and continue to fulfill information disclosure obligations as required by law [13][14]. 5. Related Party Voting Avoidance - The board meeting for the reserved stock grant included a related party who abstained from voting, ensuring compliance with legal and regulatory requirements [14]. 6. Conclusion Opinion - The legal opinion concludes that the necessary approvals and conditions for the reserved stock grant have been met, and the company must proceed with the required disclosures and registrations [14].
奥特佳(002239) -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2025-07-02 11:00
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证券简称:奥特佳 证券代码:002239 公告编号:2025-041 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次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 2025 年 7 月 2 日以现 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6 月 26 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 向各位董事发出。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振坤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 际出席董事 9 人。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参会董事人 数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 定。 与会董事经过讨论,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董事长王振坤先生作为参与本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 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二、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董事会认为,本规则将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提高公司股 东会议事效率,强化中小投资者权 ...
奥特佳(002239) -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预留部分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
2025-07-02 10:47
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预留部分 激励对象名单 | 激励对象 | 职务 | 授予限制性股票 | 占本次授予预留 限制性股票总量 | 占本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日股 | | --- | --- | --- | --- | --- | | 姓名 | | 数量(万股) | 的比例(%) | 本总额比例 (%) | | 王振坤 | 董事长 | 127 | 8.56 | 0.04 | |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66 人) | | 1356.86 | 91.44 | 0.41 | | 本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 | | 1483.86 | 100 | 0.45 | 二、除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外的其他激励对象 | 序号 | 姓名 | 职务或身份 | | --- | --- | --- | | 1 | 何小可 | 中层管理人员 | | 2 | 邓永光 | 中层管理人员 | | 3 | 朱其娟 | 中层管理人员 | | 4 | 丁亚丽 | 核心骨干人员 | | 5 | 吴越 | 核心骨干人员 | | 6 | 徐凯 | 核心骨干人员 | | 7 | 夏艳萍 | 核心骨干人员 | | 8 ...
奥特佳(002239) - 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2025-07-02 10:47
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简称:奥特佳 证券代码:002239 公告编号:2025-042 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次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授予日:2025 年 7 月 2 日 2.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授予数量:1483.86 万股,约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 的 0.45%。 3.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授予价格:1.26 元/股。 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规定 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授权,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25 日召开 2025 年度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于 2025 年 7 月 2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确定以 2025 年 7 月 2 日为预留授予日,向 67 名激励对象授 予合计 1483.86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每股 1. ...
奥特佳(002239)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2025-07-02 10:47
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符合《 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 对象条件,其中不包括独立董事,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 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 对象名单(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据《 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 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对《 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 《 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本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为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和核心 骨干人员,与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 所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一致。 2.本次获授权益的激励对象不存在《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 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
奥特佳(002239) - 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关于奥特佳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2025-07-02 10:47
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 南京市汉中门大街 309 号 B 座 7-8 层 邮编:210036 7-8th Floor, Block B, 309 Hanzhongmen Street, Nanjing 210036, China 电话/Tel: +86 25 8966 0900 传真/Fax: +86 25 8966 0966 网址/Website: http://www.grandall.com.cn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事项 之 法律意见书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关 于 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目 录 | 第一节 | 引言…………………………………………………………………………1 | | --- | --- | | 释 | 义…………………………………………………………………………………4 | | 第二节 | 正文…………………………………………………………………………5 | | | 一、本次预留授予的批准与授权……..………………………………………5 | | | 二、本次预留授予的授予条件……..…………………………………………7 | | | 三、本 ...
奥特佳(002239) - 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7月)
2025-07-02 10:46
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及对公司 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依法对公司 及其所属单位的财务收支、经济活动、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等实施独立、 客观的监督、评价和建议的行为。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 过程: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 1 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本制度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自 2025 年 7 月 2 日起执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部审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公司资产 安全和股东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中国内部审计准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保障公司经营管理的效率与效果; (三)确保公 ...
奥特佳(002239) - 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7月)
2025-07-02 10:46
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本细则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自 2025 年 7 月 2 日起执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强化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决策功能,做到事前监督、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公司财务事项实施有效监督 和指导,不断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 委员会,并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 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 3 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至少 2 位,并至少 有一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 人员的董事。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的提名方式包括以下三种: (一)由董事长提名; 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三)由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选举委员的提案获得通过后,新任委员 在董事会会议结束后立即就任。 第五条 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