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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和新材(002254) - 关于董事变动的公告
2025-08-07 10:15
临时公告:2025-052 证券代码:002254 股票简称:泰和新材 公告编号:2025-052 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1 临时公告:2025-052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变更情况 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期收到公司控股股东烟 台国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提名董事人选的函》,提名初航正先生担任 公司董事候选人,不再推荐刘勋章先生为董事候选人。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更换选举董事的议案》, 提名初航正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相关简历附后),任期自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新任董事经股东大会 选举就任后,刘勋章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审计委员 会委员职务由新任董事接任。 刘勋章先生原定的离任时间为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2026 年 4 月 11 日),离职后不在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勋 章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亦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刘勋章先生担任公 ...
泰和新材(002254) - 关于变更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2025-08-07 10:15
临时公告:2025-053 证券代码:002254 股票简称:泰和新材 公告编号:2025-053 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电子邮箱:yuliwei@tayho.com.cn 办公地址:山东省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黑龙江路 10 号 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 会议于 2025 年 8 月 7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具体内 容如下: 一、变更证券事务代表情况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刘建宁先生因离职,不再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也 不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证券事务代表的议 案》,同意聘任于礼玮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 秘书履行职责。 于礼玮先生具备履职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及相关素质,能够胜任相关岗位的职 责要求,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刘建宁先生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担当,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于刘建宁 先生在任职期间的辛勤努力及为公司所做 ...
泰和新材(002254) -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2025-08-07 10:15
临时公告:2025-054 证券代码:002254 股票简称:泰和新材 公告编号:2025-054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相关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8 月 28 日(星期四)下午 14:30 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决定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2025 年 8 月 28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
泰和新材(002254) -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8-07 10:15
决议公告:2025-050 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临时会议)于 2025 年 8 月 7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迟宗蕊女士召集,会 议通知于 2025 年 7 月 31 日以专人送达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通过以下决议: 1、以 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2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 分第一个限售期将于 2025 年 8 月 16 日届满,公司业绩考核要求及部分激励对象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均已成就,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 65 名, 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限 ...
泰和新材: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8-07 10:15
决议公告:2025-050 特此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临时会议)于 议通知于 2025 年 7 月 31 日以专人送达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通过以下决议: 决议公告:2025-050 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254 股票简称:泰和新材 公告编号:2025-050 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2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 分第一个限售期将于 2025 年 8 月 16 日届满,公司业绩考核要求及部分激励对象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均已成就,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 65 名, 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377,600 股。上述激励对象人员准确,可解 除 ...
泰和新材: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8-07 10:14
临时公告:2025-054 ) 证券代码:002254 股票简称:泰和新材 公告编号:2025-054 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决定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相关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8 月 28 日(星期四)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2025 年 8 月 28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 ...
泰和新材: 山东松茂律师事务所关于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8-07 10:14
Somore 山东松茂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山东松茂律师事务所 关于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相关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致: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松茂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 国(以下简称"中国")法律执业资格的律师事务所。根据泰和新材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和新材"或"公司")与本所签订 的法律服务协议,本所就泰和新材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 授予部分(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以下 简称"本次解除限售")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自 律监管指南》)及适用的其他中国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以下合称"中国法律")的规定, ...
泰和新材: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8-07 10:14
关于 之 一、释义 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 泰和新材、本公司 指 证券简称:泰和新材 证券代码:002254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限公司) 本激励计划、《激励 指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计划》 公司根据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条件和价格,授予激励对象一定数 限制性股票 指 量的公司股票,该等股票设置一定期限的限售期,在达到本激 励计划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后,方可解除限售流通 按照本激励计划的规定,有资格获授一定数量限制性股票的员 激励对象 指 工 授予日 指 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日期,授予日必须为交易日 授予价格 指 公司授予激励对象每一股限制性股票的价格 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 有效期 指 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成之日的期间 激励对象行使权益的条件尚未成就,限制性股票不得转让、用 限售期 指 于担保或偿还债务的期间 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后,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 解除限售期 指 性股票可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期间 根据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所获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所必需满 解除限售条件 指 足的条件 《公 ...
泰和新材(002254) - 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2025-08-07 10:02
临时公告:2025-051 证券代码:002254 股票简称:泰和新材 公告编号:2025-051 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 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 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激 励对象共 65 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377,6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 本 857,213,183 股的 0.0440%。 2、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在相关手续办理完成后、上市流通前,公司 将发布相关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泰和新材")于 2025 年 8 月 7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 期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2 年限制性股 ...
泰和新材(002254) - 山东松茂律师事务所关于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2025-08-07 10:02
本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自 律监管指南》)及适用的其他中国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以下合称"中国法律")的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Somore 山东松茂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山东松茂律师事务所 关于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 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相关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致: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松茂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 国(以下简称"中国")法律执业资格的律师事务所。根据泰和新材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和新材"或"公司")与本所签订 的法律服务协议,本所就泰和新材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 授予部分(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第一个限售期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