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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明装备(002270)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8月)
2025-08-07 10:31
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年8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 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 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 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 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由三至五名成员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 立董事。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 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董事长担任,负责主持委 员会工作。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 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 员会根据上述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可以下设工作小组。 1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 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 ...
华明装备(002270)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07 10:31
第一章 总则 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条 为明确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的职责权限,规范董事会的组织和行为,确保董事会的工作效率 和科学决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和《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 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的常设机构,对股东会负责,执行股东会决 议,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负责公司发展目标和重大经营活动的 决策。 第二章 董事 第三条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 董事: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 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 5 年,被宣告缓刑的,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 2 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总经理,对该 1 (七)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等,期限尚未届满; (八)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违反本条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的,该 ...
华明装备(002270) -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5年8月)
2025-08-07 10:31
(2025年8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以下简称"《监管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及其衍生 品种,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 超募资金是指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部分。 第三条 公司应当审慎使用募集资金,保证募集资金的使用与发 行申请文件的承诺相一致,不得随意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 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第四条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专款专用。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应当符 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履行社会责 任,原则上应当用于主营业务,有利于增强公司竞争能力和创新能力。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负责建立健全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确保 该制度的有效实施,公 ...
华明装备(002270) - 财务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07 10:31
| 第一章 总则 3 | | --- | | 第二章 财务管理体制 4 | | 第三章 会计核算基础工作 9 | | 第四章 财务预算管理 10 | | 第五章 货币资金的管理 10 | | 第六章 应收款项的管理 13 | | 第七章 存货管理 15 | | 第八章 固定资产管理 17 | | 第九章 在建工程管理 19 | | 第十章 对外投资管理 20 | | 第十一章 无形资产管理 21 | | 第十二章 资产减值与处理管理 21 | | 第十三章 成本费用管理 22 | | 第十四章 营业收入、税费的管理 23 | | 第十五章 合同管理 24 | | 第十六章 关联交易决策管理 25 | | 第十七章 募集资金管理 25 | | --- | | 第十八章 外币业务管理 26 | | 第十九章 筹资及担保管理 26 | | 第二十章 会计报表、财务报告与财务分析 27 | | 第二十一章 会计政策、估计变更和前期差错更正 28 | | 第二十二章 财务监督与审计 29 | | 第二十三章 收益分配 30 | | 第二十四章 财务信息系统管理 30 | | 第二十五章 会计交接 31 | | 第二十六 ...
华明装备(002270)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07 10:31
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置总经理。 第三条 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对董事会负责。 第四条 总经理主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 会决议。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职资格与任免程序 第五条 总经理任职资格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较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具有较 强的经营管理能力; (二)具有调动员工积极性、建立合理的组织机构、协调各种内外 关系和统揽全局的能力; (三)具有一定年限的企业管理或经济工作经历,精通本行业、熟 悉多种行业的生产经营业务和掌握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经济秩 序,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被 宣告缓刑的,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二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并对该 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 三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 ...
华明装备(002270) - 公司章程(2025年8月)
2025-08-07 10:31
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二五年八月 1 | | | | 第一章 | | 总则 | 3 | | --- | --- | --- | --- | | 第二章 | | 经营宗旨和范围 | 4 | | 第三章 股 | | 份 | 5 | | 第一节 | | 股份发行 | 5 | | 第二节 | | 股份增减和回购 | 6 | | 第三节 | | 股份转让 | 7 | | 第四章 | | 股东和股东会 | 8 | | 第一节 | | 股东 | 8 | | 第二节 |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 13 | | 第三节 | |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 14 | | 第四节 | | 股东会的召集 | 20 | | 第五节 | |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 22 | | 第六节 | | 股东会的召开 | 24 | | 第七节 | |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 27 | | 第五章 | | 董事会 | 33 | | 第一节 | | 董事 | 33 | | 第二节 | | 董事会 | 38 | | 第三节 | 独立董事 | | 44 | | 第四节 |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 47 | | 第六章 | | 高级管理人员 ...
华明装备(002270) - ESG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07 10:31
(2025 年 8 月) 第一章 总则 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ESG 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社会责任管理,推动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积极履行 ESG(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 用指引第 4 号——社会责任》《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 ESG 职责,是指公司在经营发展过程中应 当履行的环境(Environmental)、社会(Social)和公司治理 (Governance)方面的责任和义务,主要包括对自然环境和资源的保 护、社会责任的承担以及公司治理的健全和透明。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利益相关方,是指其利益可能受到公司决策 或经营活动影响的组织或个人,包括股东(投资者)、债权人、职工、 合作伙伴、客户、供应商、社区组织和相关政府部门等。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 ...
华明装备(002270)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8月)
2025-08-07 10:31
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年8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的管理,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 归集和有效管理, 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公平地披露信息,根据 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结合本公司的《公司章 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 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 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部门和单位,应及时 将有关信息通过董事会办公室向公司董事会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对外信息披露工作,具体包括公 司应披露的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等;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为公司信息披 露工作的管理部门, 负责公开信息披露的制作工作,负责统一办理公 司应公开披露的所有信息的报送和披露手续。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各部门、各子公司的主要负责 人和指定联络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
华明装备(002270)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8月)
2025-08-07 10:31
第四条 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 议前,向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干预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审 核职责。 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年8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选聘(含新聘、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的有关行为,切 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审计工作和财务信息质量,公司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 见、出具审计报告,应当遵照本制度履行选聘程序,披露相关信息。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后, 提交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公司不得在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前聘请 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五条 公司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资格,具有良好的执业质量记录,并满足下列条 件: (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
华明装备(002270)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07 10:31
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2025年8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 进一步明确管理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 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 变动管理》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 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本制度,其所持本公 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从 事融资融券交易的,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第三条 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 种前,应当知悉《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关于内幕交易、 操纵市场、短线交易等禁止行为的规定,不得进行违法违规交易。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就其所持股份变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