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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明装备(002270)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6年2月)
2026-02-12 11:02
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6 年 2 月) 第三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 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信息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披露,不得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管理,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 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促使公司信息披露 规范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 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从事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 重大影响的行为或发生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 重大影响的事件的信息披露、保密,适 ...
华明装备(002270) - 股东会议事规则(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2026-02-12 11:02
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草案) (H 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三)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方案和 弥补亏损方案; (四)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五)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六)对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清算及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 议;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股东合法权益,明确股东会的职责权限,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 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 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和《华明电力装备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 规则、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 行使权利。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 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 ...
华明装备(002270)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2026-02-12 11:02
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草案) (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 进一步明确管理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 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 变动管理》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 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 上市规则》、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571章)(以下简 称"《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特制定本制度。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就其所持股份变动相关事项作出承诺的, 应当严格遵守。 第二章 信息申报规定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身份及所 持本公司股份的数据和信息,统一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办理个人信 息的网上申报,每季度检查董事和高级管理人 ...
华明装备(002270)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2026-02-12 11:02
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草案) (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领导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 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 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负责制订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 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直接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 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且至少包括一名不同性别的董事。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 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各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 主任委员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不能履行职权时,应指定副主任委 员代行其职权;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董事会批准产 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 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任董事职务,自动 ...
华明装备(002270) - 董事会议事规则(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2026-02-12 11:02
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草案) (H 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的职责权限,规范董事会的组织和行为,确保董事会的工作效 率和科学决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和《华明电力装备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的常设机构,对股东会负责,执行股东会决 议,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负责公司发展目标和重大经营活动 的决策。 第二章 董事 第三条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 董事: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 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 1 逾 5 年,被宣告缓刑的,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 2 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总经理,对 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 ...
华明装备(002270) - 公司章程(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2026-02-12 11:02
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草案) (H 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二○二六年【】月 1 | Ж | | --- | | 第一章 | 总则 | 3 | |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 5 | | 第三章 | 股 份 | 5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会 | 10 | | 第五章 | 董事会 | 38 | | 第六章 | 高级管理人员 | 57 | | 第七章 |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59 | | | 第八章 | 通知和公告 | 66 | | 第九章 |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68 | | | 第十章 | 修改章程 | 73 | | 第十一章 | 附则 | 74 | 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 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 ...
华明装备(002270)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2026-02-12 11:02
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草案) (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有效保 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监会颁布的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办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 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 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 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本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 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 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 董事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独立 董事办法》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 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 ...
华明装备(002270) - 关联(连)交易决策管理制度(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2026-02-12 11:02
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连)交易决策管理制度 (草案) (H 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与关联(连)方之间的关联(连)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确保公司的关联(连)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连)股东的合法 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 简称《香港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华明电力 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公司与关联(连)方之间的关联(连)交易行为除遵守有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外,还需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第二章 关联(连)方和关联(连)关系 第三条 公司关联(连)方包括符合《上市规则》定义的关联法人 (或者其他组织)和关联自然人,以及符合《香港上市规则》定义的关 连人士。 第四条 根据《上市规则》,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其他组 1 ...
华明装备(002270)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2026-02-12 11:02
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草案) (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 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 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环境、社会及治理(ESG) 能力及可持续发展绩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 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制定本实 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 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决策以及环境、社 会及治理(ESG)事务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由三至五名成员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 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 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董事长担任,负责主持委 员会工作。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 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 ...
华明装备(002270)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6年2月)
2026-02-12 11:02
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6 年 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的职责权限,规范董事会的组织和行为,确保董事会的工作效 率和科学决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和《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 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的常设机构,对股东会负责,执行股东会决 议,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负责公司发展目标和重大经营活动 的决策。 第二章 董事 第三条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 董事: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 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 逾 5 年,被宣告缓刑的,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 2 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总经理,对 1 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 之日起未逾 3 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 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