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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电鑫龙(002298) - 关于2024 年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2025-04-24 16:48
安徽中电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可能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测 试,2024 年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157,622.04 万元,计入的报告期间为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具体明细如下: | 资产名称 | 项目 | 2024 年年度计提减值准备金额(万 | | --- | --- | --- | | | 元) | | | 应收票据 | 信用减值损失 | -29.33 | | 应收账款 | 信用减值损失 | 26,087.79 | | 其他应收款 | 信用减值损失 | 515.81 | | 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 | 信用减值损失 | 13,711.50 | | 存货及合同履约成本 | 资产减值损失 | 5,418.22 | | 合同资产 | 资产减值损失 | 3,788.57 | | 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 资产减值损失 | 8.08 | | 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 资产减值损失 | 40,153.28 | | 商誉减值损失 | 资产减值损失 | 25,599.78 | | 持有待售资产 | 资产减值损失 | 42 ...
中电鑫龙(002298) - 审计委员会对相关事项的意见
2025-04-24 16:48
安徽中电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对相关事项的意见 一、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成员,我们对公司即 将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相关数据和指标进行了审计。 我们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相关数据和指标不存在重大误差。 二、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年度审计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 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的资质和能力,与公司股东以及公司关联人无关联关系,在对 公司 2024 年度会计报表审计过程中尽职、尽责,能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 遵守会计师事务所的职业道德规范,客观、公正地对公司会计报表发表了意见,切实履 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为保持公司会计报表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建议继续聘请容诚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根据有关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予以审议。 该议案董事会审议后需提交股东会批准。 三、关于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成员,我们对公司即 将披露 ...
中电鑫龙(002298) - 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5-04-24 16:48
安徽中电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安徽中电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 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 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公司对 2024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 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 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 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 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 ...
中电鑫龙(002298) -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5-04-24 16:48
经核查独立董事许礼进先生、刘芳端先生、郑湘女士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 相关自查文件等内容,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以外的任 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 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其他影响独立董事独 立性的情况,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安徽中电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4 日 安徽中电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安徽中电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许礼进先生、刘芳端先生、郑湘女士的独立性情况 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
中电鑫龙(002298) -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5-04-24 16:48
安徽中电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安徽中电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公司股东: 2024年度,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 和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的要求,谨慎、认真地履行了自身职责, 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以保证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利益和投资者利益。监事会 对公司经营计划、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关联交易、公司生产经营活动、财务状况 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 现将2024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6次会议,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均符合《公 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具体情况为: 本次会议决议公告刊登在2024年8月28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安徽中电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3年度内部控 制评价报告》、《2023年年度 ...
中电鑫龙(002298) - 关于续聘2025年财务审计机构的公告
2025-04-24 16:48
证券代码:002298 证券简称:中电鑫龙 公告编号:2025- 033 安徽中电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 2025 年财务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安徽中电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和 2025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 续聘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继续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该事项尚 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拟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 所")担任 2025 年报审计机构,该所依法独立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不存在违反《中 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实行一体化管理,建立了较为完 善的质量控制体系,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审计人员具有较强的专业胜任能力;该 所自成立以来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已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具有较强的投 资者 保护能力, ...
中电鑫龙(002298) -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025-04-24 16:48
证券代码:002298 证券简称:中电鑫龙 编号:2025-035 安徽中电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安徽中电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 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以下简称"《准 则解释第 18 号》")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现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及适用日期 2024 年 12 月,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的通知》 (财会【2024】24 号),规定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 计负债,应当按确定的金额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该 解释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各 项具体会计准则、后续发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 会计准则解 ...
中电鑫龙(002298) - 关于举办2024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2025-04-24 16:48
证券代码:002298 证券简称:中电鑫龙 公告编号:2025-032 安徽中电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 2024 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安徽中电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 2025 年 5 月 16 日(星期五)下午 15:00—17:00 在全景网举办 2024 年度报告说明会,本次年度 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 平台"(http://ir.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瞿洪桂先生、总经理汪宇先 生、财务总监陶黎明先生、董事会秘书甘洪亮先生、独立董事郑湘女士。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 2024 年度业绩说明会提 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 2025 年 5 月 16 日(星期五)下午 15:00 前访问(http://ir.p5w.net),或扫描下方二 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 公司将在 2024 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 ...
中电鑫龙(002298) -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5-04-24 16:48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 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安徽中电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安徽中电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 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 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公司对 2024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 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 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 ...
中电鑫龙(002298)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相关事项的意见
2025-04-24 16:48
安徽中电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相关事项的意见 一、关于确认公司2024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的意见 二、关于提前终止员工持股计划并注销回购股份的意见 受行业周期、客户结构调整等相关因素的影响,导致员工持股计划设定的2022 年、2023年和2024年公司经营业绩考核目标无法完成。鉴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中设置的业绩考核目标已不符合公司当前实际情况,已无法实现员工持股计划的初 衷,为更好地维护公司、股东和员工的利益,根据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草 案)》和《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规定,由公司收回全部股份并在履行相 应审议披露程序后予以注销,并按照有关规定流程向持有人退还该批对应的原始出 资。 我们认为:安徽中电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提前终止事项已 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履行了相应的审议程序,符合《试点指导意见》 《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终止本次员工 持股计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发展战略、经营规划 等方面造成不利影响,也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本页无正文,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