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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电兴发(002298) - 公司章程(2025年1月)
2025-01-20 16:00
安徽中电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二五年一月) | 第一章 | 总则 | | 4 | | --- | --- | --- | --- | | 第二章 | | 经营宗旨和范围 | 5 | | 第三章 | 股份 | | 6 | | 第一节 | | 股份发行 | 6 | | 第二节 | | 股份增减和回购 | 7 | | 第三节 | | 股份转让 | 8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会 | | 9 | | 第一节 | 股东 | | 10 | | 第二节 | |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 12 | | 第三节 | | 股东会的召集 | 15 | | 第四节 | |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 16 | | 第五节 | | 股东会的召开 | 177 | | 第六节 | |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 20 | | 第五章 | 董事会 | | 25 | | 第一节 | 董事 | | 25 | | 第二节 | | 独立董事 | 299 | | 第三节 | 董事会 | | 344 | | 第四节 |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 39 | | 第六章 | | 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40 | | 第七章 | 监事会 | | ...
中电兴发(002298) -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1-20 16:00
证券代码:002298 证券简称:中电兴发 编号:2025-001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5年1月10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通讯方式 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5年1月17日 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瞿洪桂先生主持。 经与会董事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成员任期届满,为保证董事会正常运作,根据《公司 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 规定,将按照相关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经公司控股股东瞿洪桂先生推荐, 并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瞿洪桂、束龙胜、汪 ...
中电兴发: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的公告
2024-12-12 11:39
证券代码:002298 证券简称:中电兴发 公告编号:2024-053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修改、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并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 结合的投票方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4 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会于 2024 年 12 月 12 日下午 15:00 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中国 (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芜湖片区九华北路 118 号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投票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会的网 络投票通过深交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进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4 年 12 月 12 日上午 9:15 至 9:25,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通 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为 2024 年 ...
中电兴发: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2024-12-12 11:39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关于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京天股字(2024)第 645 号 致: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其中现场会议于 2024 年 12 月 12 日在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芜湖片 区九华北路 118 号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北京市天 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公司聘任,指派本所律师参加本次股东 会现场会议,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以及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就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 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安徽中电兴发 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 ...
中电兴发:关于控股子公司收到中标通知书的公告
2024-12-03 09:14
5、中标工期(天):540 天; 6、项目类型:设计施工一体化(EPC 项目); 证券代码:002298 证券简称:中电兴发 编号:2024-052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收到中标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3 日收到控股子公司天津市泰达工程设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达设计") 的告知函,告知函内容为:泰达设计作为联合牵头人中标苏州市人工智能算力中心 项目工程总承包(EPC),近日已收到中标通知书,中标总金额为人民币 67,078.0672 万元。公司本次公告为了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避免公司股价出现异动。现将具 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的基本情况及主要内容 1、项目名称:苏州市人工智能算力中心; 2、项目对手方:苏州数智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3、项目编号:N3205010304000101; 4、中标金额:67,078.0672 万元; 三、项目履行的风险提示 在签订正式合同后,合同能否正常履行可能存在不确定性,在项目履行 ...
中电兴发: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
2024-11-21 09:41
证券代码:002298 证券简称:中电兴发 编号:2024-051 股东 名称 是否为控 股股东或 第一大股 东及其一 致行动人 本次冻结股 份数量 (股) 占其 所持 股份 比例 占公 司总 股本 比例 是否为 限售股 及限售 类型 起始日 到期日 司法冻 结执行 人 原因 瞿洪桂 是 71,542,543 100% 9.67% 否 2024-1 1-20 2025-0 5-19 国家监 察委 员会 司法 冻结 一、本次股份被冻结的基本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累计被冻结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股) 持股比例 累计冻结数量 (股) 合计占其所 持股份比例 合计占公司 总股本比例 瞿洪桂 71,542,543 9.67% 71,542,543 100% 9.67%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查询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业务系统,获悉公司控股股东瞿洪桂先生所持有公司 的股份被司法冻结,具体情况如 ...
中电兴发: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1-19 11:21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24 年 11 月 19 日以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 于 2024 年 11 月 13 日以电子邮件及通讯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 实际出席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 证券代码:002298 证券简称:中电兴发 编号:2024-048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 务所的议案》。 因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 管局行政处罚,基于审慎性原则,公司取消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 ...
中电兴发: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4-11-19 11:21
证券代码:002298 证券简称:中电兴发 编号:2024-049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2、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 会计师事务所")。 3、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因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受到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行政处罚,基于审慎性原则,公司取消续聘大华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根据《国有企 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等相 关规定,为保持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连续性,经公司综合考虑,拟聘任容诚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 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是考虑公司整体审计工作的需要,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事项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事先沟通,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次变更会计师事 务所无异议。 4、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本事 项 ...
中电兴发: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2024-11-19 11:21
证券代码:002298 证券简称:中电兴发 编号:2024-050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12 月 12 日 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 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12 月 12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9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会的议案》。定于 2024 年 12 月 12 日(星期四)在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 验区芜湖片区九华北路 118 号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现就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中电兴发: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1-19 11:21
经与会董事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 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因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 管局行政处罚,基于审慎性原则,公司取消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证券代码:002298 证券简称:中电兴发 编号:2024-047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 2024 年 11 月 19 日以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 于 2024 年 11 月 13 日以电子邮件及通讯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 实际出席董事 9 人。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 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 瞿洪桂先生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鉴于上述议案尚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