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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NGTAI TECH.(002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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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太科技: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2024-04-25 14:11
证券代码:002326 证券简称:永太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4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目的、交易品种、交易工具、交易场所和交易金额:为有效管理外 币资产,增强财务稳健性,防范和对冲汇率出现大幅波动时对公司带来的不良影 响,公司及子公司拟与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合作开展外汇套 期保值业务。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主要品种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 外汇互换、外汇期权业务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交易业务。拟开展额度不超过 30,000万美元,上述额度在有效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2、已履行的审议程序: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风险提示: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将遵循合法、审慎、 安全、有效的原则,不从事以投机为目的的衍生品交易,但也可能存在一定的汇 率波动风险、内部控制风险、收付款预测风险、履约风险等。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 ...
永太科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4-04-25 14:11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三名,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 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 事。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 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中的会计 专业人士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 准产生。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 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和其他有关规定,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 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内、外审 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 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 三条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下设内部审计部为日常办事机 ...
永太科技: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4-04-25 14:11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 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 控制制度和评价方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基础上,我们对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 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 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 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 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 能为 ...
永太科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4-04-25 14:11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与考核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 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研究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研究和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二)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 使权益条件成就;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三名,由董事长、 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当选委员须经全体董事半 数以上表决通过。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 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 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 ...
永太科技: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24-04-25 14:11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行为,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股东大会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交易所的 上市规则、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 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应 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 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开, 出现《公司法》第一百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时,应当在 2 个月 内召开。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大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在地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
永太科技: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4-04-25 14:11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选聘(含续聘、 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的有关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财务信息质量,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公司选聘执行年报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遵照本制度履行选聘 程序,披露相关信息。选聘其他专项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视重要性程度可 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经董事会、 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不得在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 业务。 第四条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 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前,向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干预审计委员会独立 履行审核职责。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五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开 展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所需的执业资格; (二)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 (三)熟悉国家有关财务会计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 ...
永太科技: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2024-04-25 14:11
证券代码:002326 证券简称:永太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5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 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 案》,同意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开展商 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情况概述 1、交易目的 鉴于公司主要原材料碳酸锂的价格受市场价格波动影响明显,为降低产品价 格波动给公司带来的经营风险,保障生产经营稳定,公司及子公司拟利用期货工 具的避险保值功能,根据生产经营计划择机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以现货需求为依据,不以投机为目 的,可以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价格发现和风险对冲功能,规避由于原材料价格的 不规则波动所带来的风险,保证产品成本的相对稳定,具有必要性。 2、交易金额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目的、交易品种、交易工具、交易场所和交易金 ...
永太科技: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制度
2024-04-25 14:11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的 使用和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防范资金使用风险,确保资金使用安全, 切实保护股东的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 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公开发行证券(包括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以及非公开发行证券向投资者 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应当审慎使用募集资金,保证募集资金的使用与招股说明书或 公开发行募集文件的承诺相一致,不得随意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公司应当真实、 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并在年度审计的同时聘请会计师事 务所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鉴证。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对募集 ...
永太科技: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04-25 14:11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 年,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和相 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做好监督工作,对公司决策程序、经营管理、财务状况 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等方面进行了全面的监督,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 股东利益。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一)出席列席会议情况 1、报告期内,监事会全体监事依法列席了公司的董事会,对董事会的召开 和程序进行了监督,并认为董事会能够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董事会的各项 决议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未出现损害公司和全体 股东利益的行为。 2、报告期内,监事会全体监事出席了历次股东大会,对有关事项发表了意 见。 3、报告期内,监事会共召开了 3 次会议,各次会议的召开和程序,符合《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报告期内监事会历次会议情况 1、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 召开,审议通过了《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2 ...
永太科技: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4-04-25 14:11
经核查独立董事柳志强先生、张伟坤先生、郑峰女士、许永斌先生的任职经 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 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 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 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4 月 26 日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独立董事柳志 强先生、张伟坤先生、郑峰女士、许永斌先生(已于 2023 年 12 月离任)提交的 《关于独立性的自查报告》,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公司董事会对 3 名在任独立董事、1 名离任独立董事的 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