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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科锐: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2023-12-11 10:11
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19 号富凯大厦 B 座 12 层 电话:010-52682888 传真:010-52682999 邮编:100033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受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指派赵永刚律师、赵涛莉律师(以下简称"本 所经办律师")出席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 会"),并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 关于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本法律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 规则(2022 年修订)》(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而出具。本所及本所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 从事证券法律业 ...
北京科锐: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的公告
2023-12-06 09:24
证券代码:002350 证券简称:北京科锐 公告编号:2023-073 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北京稳力 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稳力")于近日收到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北京市 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联合下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具体情况如 下: 公司证书编号:GR202311002916;发证日期:2023年10月26日;有效期:三 年。北京稳力证书编号:GR202311003252;发证日期:2023年10月26日;有效期: 三年。 根据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北京稳力 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自认定当年起三年内,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等有关规定,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北京 稳力2023年企业所得税已按15%的税率预缴,因此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2023年度的 业绩预计造成影响。 特此公告。 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 ...
北京科锐:关于部分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2023-12-03 07:34
关于部分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注销部分回购 股份 37,660 股,占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 0.0069%。本次部分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 公司总股本由 542,369,011 股变更为 542,331,351 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 542,369,011 元变更为 542,331,351 元。 证券代码:002350 证券简称:北京科锐 公告编号:2023-072 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2、公司已于 2023 年 11 月 30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办理完成上述股份的注销手续。 公司因实施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部分股份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有关规定,现将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情 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实施情况 1、 ...
北京科锐: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2023-11-24 11:24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19 号富凯大厦 B 座 12 层 电话:010-52682888 传真:010-52682999 邮编:100033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 德恒 01G20230353-003 号 致: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受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指派赵永刚律师、赵涛莉律师(以下简称"本 所经办律师")出席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 会"),并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 本法律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 规则(2022 年修订)》(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 ...
北京科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2023年11月)
2023-11-24 11:24
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订对照表 | 原公司章程 | | | | | |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 | | --- | --- | --- | --- | --- | --- | --- | | 第六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 | | | |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 | 542,369,011 元。 | | | | | | 542,331,351 元。 | |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542,369,011 | | | | | |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542,331,351 | | 股,均为普通股。 | | | | | | 股,均为普通股。 | | 第二百三十一条 本章程自公司首次公 | | | | | | | | 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完成之日起施行,根据 2010 | | | | | | | | 年 4 月 12 2009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第一次修 | 日 | | | | | | | 订,根据 8 月 27 日 2010 年第二次临时 | 2010 | 年 | | | | | | 股东大会决议第二次修订,根据 年 月 | | | | | | | | 2011 10 ...
北京科锐:公司章程(2023年11月)
2023-11-24 11:24
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Beijing Creative Distribution Automation Co.,LTD (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 10 号院东区 4 号楼) 公司章程 $$\Xi{\bf{\mathrm{O}}}\,{\bf\mathrm{=}}\,{\bf\mathrm{\Xi}}\,{\bf\mathrm{\#}}\,{\bf\mathrm{+}}{\bf\mathrm{-}}\,\Xi$$ | 第一章 | 总则 2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3 | | 第三章 | 股份 3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3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4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5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大会 6 | | 第一节 | 股东 6 | | 第二节 |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8 | | 第三节 | 股东大会的召集 10 | | 第四节 |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11 | | 第五节 | 股东大会的召开 12 | | 第六节 |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15 | | 第五章 | 董事会 19 | | 第一节 | 董事 19 | | ...
北京科锐: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1-24 11:24
证券代码:002350 证券简称:北京科锐 公告编号:2023-069 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四 次会议于 2023 年 11 月 24 日 16:3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 知于 2023 年 11 月 13 日以邮件方式送达。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 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徐茹婧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 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合法有效。本次监事会会议经审 议通过如下决议: 表决结果:全体监事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一、审议通过《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北京科锐: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3-11-24 11:24
证券代码:002350 证券简称:北京科锐 公告编号:2023-070 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下简称"信永中和")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已连续 16 年为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提供审计服务,且原聘期已到期,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 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对会计师事务所轮换要求的相关规定,为保证审 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综合考虑未来业务发展需求,公司通过竞争性谈判方 式进行选聘,拟聘请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期限一年。公司已就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 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已明确知悉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并确认无异 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 ...
北京科锐:关于注销部分回购股份及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2023-11-24 11:24
1、申报时间:2023 年 11 月 25 日至 2024 年 1 月 8 日,每个工作日 9:00-12:00、 13:00-17:00 2、债权申报登记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 10 号院东 区 4 号楼北京科锐董事会办公室 证券代码:002350 证券简称:北京科锐 公告编号:2023-067 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回购股份及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7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并于 2023 年 11 月 24 日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回购股份 的议案》、《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存放在回 购专用证券账户的三年持有期限即将届满的剩余股份 37,66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069%)进行注销,并办理对应的注销手续。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 将由 542,369,011 股变更 ...
北京科锐: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1-24 11:24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 十二次会议于 2023 年 11 月 24 日 15:3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 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11 月 13 日以邮件方式送达。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9 名,实到董 事 9 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付小东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 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合法有效。本次董事会 会议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根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提议,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期限一年。 《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