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AURA(0023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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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华创(002371) - 执行委员会主席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30 10:50
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执行委员会主席工作细则 (2025 年 10 月 30 日,经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治理结构和经营运作系统,促进经营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依照《公司 法》以及《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执行委员会(以下简称"执委会")主席主持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组织落实董事会和执委会批准的决议,向董事会汇报,对董事会及执委会负责。 第二章 执委会主席的任免 第三条 执委会主席任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个人品质:有较强的责任心,积极进取、忠实勤勉、廉洁奉公、民主公 道,严于律己,宽以待人等。 (二) 职业操守: 1、具备高度的敬业精神,全力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忠实地维护公司利益; 2、严守公司商业秘密,不将公司商业秘密透露给任何未经董事会批准的第三方; (三)任职能力: 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执委会主席: (一)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 因贪污、贿赂、侵 ...
北方华创(002371)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30 10:50
第一章 总则 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 10 月 30 日,经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条 为强化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管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 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部审计准 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参照《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职责为:代表董事会对管理层的经营情况、内控制度的完善性、合理性以及 执行的有效性予以监督检查。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 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 担任召集人。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三分之一以 上的全体董 ...
北方华创(002371)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30 10:50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10 月 30 日,经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 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 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及其他相关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 发展战略、科技创新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向公司董事会提出建议,对董事会 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期 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则其委员资格自动失效。委员在任期届满前可 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申请。委员在失去资格或获准辞任后,董事会应根据本细则 第三条至第五条的有关规定补足委员会人数。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工作组,为战略委员会日常工作机构,一般 由公司执委会主席担任组长,工作组 ...
北方华创(002371) - 执行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2025-10-30 10:50
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执行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年10月30日,经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推动企业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有效实现, 规范运营,根据《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规定,公司设立执行委员会(以下简称"执委会"),对董事会负责。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公司运营管理的有关 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是执委会的行为准则,适用于执委会全体委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执委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每届任期为三年,执委会委员任期 届满,可以连选连任。 第四条 执委会设主席一名,副主席一至二名,委员若干。执委会主席由董 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可连聘连任。执委会副主席和委员由执委会主席提名,董 事会批准。 第六条 执委会负责公司经营管理,对董事会负责,并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 行使职权,向董事会报告工作,主要职责权限包括: (一)执行公司股东会 ...
北方华创(002371) -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5年10月)
2025-10-30 10:50
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25 年 10 月 30 日,经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 金的管理和运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依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公开发行证券(包括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债券、 权证等)以及非公开发行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不包括公司为 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审慎使用募集资金,保证募集资金专款专用,保证募集资金的使用 与发行申请文件的承诺相一致,不得擅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 第四条 针对募集资金投向的项目,公司董事会应制定详细的资金使用计划,做 到资金使用的规范、公开和透明。公司董事会应及时、全面 ...
北方华创(002371)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30 10:50
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条 除非得到明确授权并经过培训,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不能在 投资者关系活动中代表公司发言。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的目的、原则和内容 (2025 年 10 月 30 日,经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治理结构,规范公司投 资者关系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 监会《上市公司与投资者关系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各种方式的投资者关系活动,加强与投资 者和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了解的管理行为。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平等对待全体投资 者,保障所有投资者享有知情权及其他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客观、真实、准确、完整地介绍和反映公 司的实际状况,避免过度宣传可能给投资者造成的误导。 第五条 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活动时注意尚未公布信息及内部信息的保密,避 ...
北方华创(002371) - 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30 10:50
第一章 总 则 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 (2025 年 10 月 30 日,经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经营性资金往来,是指公司通过采购、销售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所产生 的资金往来。 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是指公司为公司关联方垫付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费 用和其他支出,代公司关联方偿还债务而支付资金,有偿或无偿、直接或间接拆借 给公司关联方资金,为公司关联方承担担保责任而形成的债权,其他在没有商品和 劳务提供情况下给公司关联方使用的资金。 第四条 公司关联方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公司关联方违反规定给 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维护公司资金安 全负有法定义务。 第二章 与公司关联方资金往来规范 第五条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经营性资金往来时,应当严格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和信 息披露义务,明确经营性资金往来的结算期限,不得以经营性资金往来的形式变相 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资金等财务资助。 第六条 公司不得以下列方式将资金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公司关联方使用: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北方华创(002371) - 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30 10:50
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管理制度 (2025 年 10 月 30 日,经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股东及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北方华创集团"或"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的投资业务,降低投资 风险,合理有效使用资金,实现资金收益最大化,建立系统完善的投资决策机制, 确保决策的科学、规范、透明,有效防范各种风险,保障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和《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全资公司、控股公司、有实际控制权的公司(以 下简称"所属公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境外的投资行为。因公司关联交易 行为而产生的投资审批,还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股 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 ...
北方华创(002371)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30 10:50
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 年 10 月 30 日,经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提高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 运作水平,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增强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 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 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因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 责、义务以及其他个人原因,对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不良社会影响时的追究与 处理制度。 第三条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一)重大会计差错; (二)重大信息遗漏; (三)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存在重大差异; (三)违反《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以及公司其他内部控 制制度,使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四)未按照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的规程办事且造成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或 造成不良影响的; (五)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不及时沟 ...
北方华创(002371)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30 10:50
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 年 10 月 30 日,经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信息 内部报告工作,明确公司各部门、分公司和控股子公司的信息收集和管理办法,确 保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所有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 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有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章程》及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信息"指所有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 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事项信息、交易信息、关联交易信息、重大 经营管理信息及其他重大事项信息等。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及机 构,应及时将知悉的重大信息向公司董事会、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分公司和控股子公司负责人、公司委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