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HEJIANG UNIFULL INDUSTRIAL FIBRE CO.(002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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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夫股份(002427) -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30 10:53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 报告的编制与对外提供,确保公司财务报告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没有 遗漏,没有虚假陈述,满足报告使用者的需要,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财务报告是指企业对外提供的反映企业某一特定日期财务状况和 某一会计期间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的文件。本制度所称财务报告包括年度财务报 告和中期财务报告。 第三条 公司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 按时编制和提供财务报告。 第四条 公司编制和对外提供的财务报告,不得含有虚假的信息或者隐瞒重 要事实。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保证提供的财务报告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 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二章 财务报告的编制 第六条 编制、对外提供和分析利用财务报告,至少应当关注下列风险: (一)编制财务报告违反会计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可能导致 企业承担法律责任和声誉受损。 (二)提供虚假财务报 ...
尤夫股份(002427)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30 10:53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宗旨 为了进一步规范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 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日常事务处理 董事会秘书负责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会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第六条 临时会议的提议程序 (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时; (二)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提议时; (三)审计委员会提议时; (四)董事长认为必要时; (五)过半数独立董事提议时; (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条 定期会议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董事会每年应当至少在上下两个半年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 第四条 定期会议的议案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董事会秘书应当逐一征求各董事的 意见,初步形成会议议案后交董事长拟定。 董事长在拟定议案前,应当视 ...
尤夫股份(002427) - 授权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30 10:53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授权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加强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授权管 理工作,确保公司规范化运作,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授权管理是指:公司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对 董事长的授权;董事会对总经理的授权以及公司具体经营管理过程中的必要的 授权。 4、提供担保(含对控股子公司担保等); 5、租入或者租出资产; 6、委托或者受托管理资产和业务; 第三条 授权管理的原则是,在保证公司、股东和债权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 提高工作效率,使公司经营管理规范化、科学化、程序化。 第四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依法行使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本制度或公司其他管理制度规定的股东会职权。 第五条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是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依法行使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本制度或公司其 ...
尤夫股份(002427) - 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30 10:53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决策功能,确保董事会对管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审核公 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 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公司董事会成员的职工代表可以成为审计委员会成员, 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应当为独立董事且为会计专业人士。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负责召集和主持审计委员会会议。当审计委员 会主任委员不能或 ...
尤夫股份(002427)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30 10:53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经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 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按照董事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 责制定公司董事及经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 经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取薪酬的董事,经理人员是指董事会 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 其中其中独立董事应当 过半数。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 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当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 ...
尤夫股份(002427) - 董事、高管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30 10:53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进一步明确相关办理程序,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 变动管理规则》(以下简称"《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以下简称"《减持股份 监管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高管")。 董事、高管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高级管理人员指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财务总监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第四条 公司董事和高管在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知悉《公司法》、 《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关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禁止行为的规定,不得进行违 法违规交易。 第二章 买卖本 ...
尤夫股份(002427)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30 10:53
本制度所称"披露",是指在规定的时间内、在规定的媒体上、按规定的程 序、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并报送证券监管部门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子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需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的主体,包括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收 购人、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有关各方等自然人、单位及其相关人员、 破产管理人及其成员等。 第四条 公司董事长为信息披露的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直接责任人。 董事会是公司的信息披露负责机构,董事会办公室作为信息披露的管理部门,由 董事会秘书负责,对需披露的信息进行搜集和整理。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 息披露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 ...
尤夫股份(002427)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30 10:53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 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 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 范运作指引》(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指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信息披露与交流,加强与投资者及潜 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以 实现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管理行为。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是: (一)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进一步了解 和熟悉; (二)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获得长期的市场支持; (三)形成服务投资者、尊重投资者的企业文化; (四)促进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股东财富增长并举的投资理念; (五)增加公司信息披露透明度,不断完善公司治理。 ...
尤夫股份(002427) - 关联交易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30 09:23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规则 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一条 为充分保障中小股东的利益,保证公司关联交易的公允性,确保公 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和《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 规则。 第二条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视同本公司的行为,适用本规 则的规定。 第三条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 违反本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 第二章 关联人和关联关系 第五条 本公司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关联自然人和潜在关联人。 第六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1、直接或间接地控制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由前项所述法人或其他组织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外 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4、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 5、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其他与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或已 造成公 ...
尤夫股份(002427)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2025-10-30 09:23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9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 度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证券代码:002427 证券简称:尤夫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5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2025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修 订后的《公司章程》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监事会将停止履职,监事自动 解任,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同时《公司章程》 及相关规则中的相关条款亦作出相应修订,主要修订情况如下: | 修改前 | 修改后 | | --- | --- | |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 |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