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棕榈股份:关于向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申请借款额度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2024-04-26 15:28
关于向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申请借款额度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31 证券简称:棕榈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4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河南省豫资保障房管理运营有限公司是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豫资保障房及其关联方属于公司的关联方,本次 借款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 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申请借款额度暨关联交易 的议案》。因公司董事长汪耿超、董事张其亚、侯杰、李旭、李婷均为控股股东 河南省豫资保障房管理运营有限公司委派至公司的董事,故关联董事汪耿超、张 其亚、侯杰、李旭、李婷回避该议案的表决。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本次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本事项 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 大资产重组。 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交易基本情况 ...
棕榈股份: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4-04-26 15:28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二○二三年度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4]第 ZB10624 号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 关要求,我们审计了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棕榈 股份)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棕榈股份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 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 制。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吴可方 (特殊普通合伙) (项目合伙人)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 《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 并评价其有效性是棕榈股份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 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 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 ...
棕榈股份: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账户部分资金被划扣的核查意见
2024-04-23 10:02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上述事项的相关背景如下: 因公司与河南慧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慧涛建筑")建设工程合同 纠纷一案,西华县人民法院经开庭审理后作出(2022)豫1622民初3591号民事判决 书,判决公司、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第六冶金建设有限公司、西华县豫资棕冶建设管 理有限公司对慧涛建筑工程款及停窝工损失24,035,853.58元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公 司、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第六冶金建设有限公司支付慧涛建筑欠付工程价款利息(利 息以22,990,484.06元为本金,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 场报价利率,从2022年8月18日计算至工程款支付完毕止)。一审判决后公司提出 上诉,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开庭审理后作出(2023)豫16民终6885号民事判决书, 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鉴于西华县人民法院经开庭审理后作出(2022)豫1622民初3591号民事判决书 已发生法律效力,慧涛建筑向西华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扣划公司部分募集资 金。 募集资金账户部分资金被划扣的核查意见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原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棕榈 生 ...
棕榈股份:关于公司募集资金账户部分资金被划扣的公告
2024-04-18 11:26
证券代码:002431 证券简称:棕榈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7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账户部分资金被划扣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 获悉,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营业部的募集资金专户因诉讼 事项,被西华县人民法院划扣执行款 322,305.00 元,具体情况如下: 1 1、截止目前,公司已向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案号(2024)豫民 申 3225 号】,请求依法撤销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豫 16 民终 6885 号和 西华县人民法院(2022)豫 1622 民初 3591 号民事判决,请求裁定对本案进行再 审。该再审案件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第一次开庭,法院尚未裁定。在河南省高级 人民法院做出裁定再审前,案件执行不会停止。后续公司将根据案件最终执行情 况,向其他主体进行诉讼追偿。 2、鉴于上述募集资金账户非公司日常经营用主要账户,募集资金被扣划未 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该事项不构成 ...
棕榈股份:中原证券关于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下半年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2024-04-11 10:47
2 | 6.对外担保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 | √ | | | --- | --- | --- | | 务 | | | | 7.被担保方是否不存在财务状况恶化、到期不清偿被担保债 | √ | | | 务等情形 | | | | 8.被担保债务到期后如继续提供担保,是否重新履行了相应 | √ | | | 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 | | | | (五)募集资金使用 | | | |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对账单等资料;与公司相 | | | | 关人员进行沟通。 | | | | 1.是否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 √ | | |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是否有效执行 | √ | | | 3.募集资金是否不存在第三方占用或违规进行委托理财等 | √ | | | 情形 | | | | 4.是否不存在未履行审议程序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暂时 | √ | | | 补充流动资金、置换预先投入、改变实施地点等情形 | | | | 5.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 | | | | 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者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 √ | | ...
棕榈股份: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现场培训情况报告
2024-04-11 10:47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持续督导现场培训情况报告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原证券"或"保荐机构")为棕榈生 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棕榈股份"或"公司")2020 年度非公开 发行股票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 荐业务》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 德规范,本着审慎和勤勉尽责的原则,委派保荐代表人对棕榈股份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持续督导培训,现将培训情况报告如下: 一、培训基本情况 (一)培训时间:2024 年 4 月 2 日 (二)培训地点:棕榈股份会议室及线上网络会议 (三)培训人员:保荐代表人徐刚 (四)培训对象:棕榈股份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培训内容简介 本次培训中,中原证券培训人员通过课件展示及讲解的形式,按照《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 板 ...
棕榈股份: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2024-04-02 10:03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 非公开发行股票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原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棕榈 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棕榈股份"或"公司")2020 年度非公 开发行股票项目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有关规定,对棕榈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事项进行了 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取得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471号)核准,公司向控股股东河南 省豫资保障房管理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豫资保障房")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325,830,815股,新增股份已于2022年10月1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非 公开发行新增股份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限售期自2022年10月10日上市首日起18个 月,将于限 ...
棕榈股份:关于非公开发行股份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2024-04-02 10:03
证券代码:002431 证券简称:棕榈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6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份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股东数量共计 1 名,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 325,830,815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17.97%,是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所发行的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4 年 4 月 10 日(星期三)。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取得情况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棕榈股份")经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471 号)核准,向控股股东河南省豫资保 障房管理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豫资保障房")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25,830,815 股,新增股份已于 2022 年 10 月 10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本 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限售期自 2022 年 10 月 10 日上市 首日起 ...
棕榈股份:关于股份回购的进展公告
2024-04-01 09:52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2023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 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的回购 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止 2024 年 3 月 31 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 计回购股份 2,881,8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6%,最高成交价为 2.40 元/股, 最低成交价为 2.06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6,538,633 元(不含交易费用)。 证券代码:002431 证券简称:棕榈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5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份回购基本情况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19 日 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 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或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 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 ...
关于对棕榈股份公司的关注函
2024-04-01 01:42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关于对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的关注函 我部对此表示关注,请你公司就以下事项进行核实说明: 1.请说明你公司对该笔"长期股权投资"计提资产减值的依 据及合理性,在 1 月 31 日发布《2023 年度业绩预告》时点未对 该笔"长期股权投资"充分计提减值的原因及合理性,请详细说 明你公司在业绩预告时点、此次业绩预告修正时点与年审会计师 事务所预沟通的具体情况,你公司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就长期股 权投资减值准备计提的及时性、计提金额的合理性以及相关会计 处理的恰当性等是否存在重大分歧。 2.请结合该笔长期股权资产对应主体的经营情况等,说明历 年对该笔长期股权投资评估减值的具体依据及原因,是否存在减 值计提不及时不充分等情形。 3.请你公司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就上述情况予以核查,详细说 明对有关减值测试实施的审计程序以及进展情况,是否获取了充 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并作出专项说明。 公司部关注函〔2024〕第 41 号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15 日,你公司披露的《2023 年度业绩预告修正 公告》显示,你公司业绩预告出现重大差异主要是你公司 3 月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