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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星光电(002449) -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2026年3月)
2026-03-10 10:46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 策的科学性,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发展战略与科技创新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 名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合称"专门委员会")。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履行对其下属委员会的监督职能,不得因权利交由下属 委员会行使而免除其应尽的义务。 第四条 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 履行职责,主要职责是协助董事会对需决策事项提供咨询和建议,除另有规定外, 专门委员会的提案应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五条 各专门委员会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和会议通过的议案必须遵循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工作细则的规定。 第二章 专门委员会组成和职责 第六条 专门委员会成员各由 3-5 名董事组成,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 ...
国星光电(002449) -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6年3月)
2026-03-10 10:46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进 一步明确办理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 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 理。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包括登记在其名下的股份和虽未登记在 其名下但可以实际支配表决权的股份。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 公司股份。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包括衍生品种)前,应知悉 法律法规关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短线交易、窗口期交易等禁止行为的 ...
国星光电(002449) -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办公会议事规则(2026年3月)
2026-03-10 10:46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总裁办公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治理,明确总裁办公会议的议事范围、规则、程序 及其他相关内容,保证总裁依法依规行使职权、履行职责、承担义务,有效防范 经营风险,提升各项重大经营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总裁工作细则》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总裁办公会议讨论决定议事范围内的事项,坚持"对董事会负责、民 主集中、依法依规决策"的原则。讨论关系企业改革发展稳定的"三重一大"事 项,坚持"先党内、后提交"的原则,经公司党委会前置研究后,提交总裁办公 会议进行讨论研究,再提交董事会决策。 第三条 总裁办公会议根据公司经营需要不定期召开。总裁有权根据公司业务 的需要,随时召集临时总裁办公会议。副总裁可提议召开总裁办公会议。 第二章 决策职责 第四条 总裁办公会议主要研究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以及上 级有关工作要求;研究执行公司党委有关决定、董事会议定事项;研究公司生产 经营、管理、发展的重大事项 ...
国星光电(002449) -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6年3月)
2026-03-10 10:46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星光电"或"公 司")与投资者之间的信息交流,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建立长期、稳定的良性 关系,提升公司的投资价值与诚信形象,确保所有投资者公平获取上市公司信息, 防止出现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行为,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 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 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 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 ...
国星光电(002449) -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6年3月)
2026-03-10 10:46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 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 (一)公司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公司各部门、分支机构及下属子公司的负责人; (三)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关联人和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 各部门、分支机构及子公司主要负责人负责信息的收集、整理和传递,及时 通报董事会秘书进行公告。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事件是指根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按监管部门要求及本制度规定应当及时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 易价格可能或已经产生较大影响的事 ...
国星光电(002449) -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6年3月)
2026-03-10 10:46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幕 信息管理,做好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及《佛山市国 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 会办公室是公司唯一的信息披露机构,负责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投资者关系管理、 内幕信息工作,以及内幕信息的登记入档、日常管理及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第三条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各部门、子公司应做好内幕信息的 保密工作,不得向外界泄露、报道、传送有关公司内幕信息及信息披露的内容, 不得进行内幕交易或配合他人操纵证券交 ...
国星光电(002449) -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026年3月)
2026-03-10 10:46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 暂缓与豁免行为,加强信息披露监管,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 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信息披露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 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 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实施 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第四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 并在履行内部审核程序后实施。 第二章 信息披露暂缓和豁免披露的适用情形 第五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拟披露的信息涉 及国家秘密或者其他因披 ...
国星光电(002449) -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工作细则(2026年3月)
2026-03-10 10:46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总裁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为促进公司经营管理的制度化、规范 化、科学化,确保公司重大经营决策的正确性、合理性,提高民主决策、科学决 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置总裁,负责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主持公司日常生产经 营和管理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总裁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履行诚信和勤勉义务。 第二章 组成与任免 第四条 公司设总裁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对董事会负责并汇报工作。 第五条 公司副总裁、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由总裁根据有关规定提名, 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副总裁、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协助总裁工作,并对 总裁负责。总裁因故不能履行其职责时,由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副总裁代行总 裁职责。 第六条 总裁、副总裁等高级管理人员可由董事兼任。 第七条 总裁任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较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经营 管理能力; (二)具有调动员工积极性 ...
国星光电(002449) - 关于继续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2026-03-10 10:45
证券代码:002449 证券简称:国星光电 公告编号:2026-007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 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短期持有(不超过 1 年)的 理财产品,不涉及高风险投资品种。 2. 投资金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的闲 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3、投资方式、品种: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持有期限为短期(一 般持有不超过 1 年)的各类理财产品,不涉及高风险投资品种。 4、资金来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自有资金以及其他符合规定的资金。 5、委托理财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 年内。 二、审议程序 1、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 规定,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 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3.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 ...
国星光电(002449) - 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内控制度的公告
2026-03-10 10:45
证券代码:002449 证券简称:国星光电 公告编号:2026-005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内控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9 日召开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内控制度的 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健全内部治理机制,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修订及制定部分治理制度,具体如下: | 序号 | 制度名称 | 类型 | | --- | --- | --- | | 1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 | 修订 | | 2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原"《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 | 修订 | | 3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