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OTRIO(0024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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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永强(002489)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07-10 09:16
第二章 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 第四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的信息应当真实、 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经 2025 年 7 月 10 日召开的六届二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提高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保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规制度,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由公司各部门共同执行,公司有关人员应当按照规定履行有关信息 的内部报告程序进行对外披露的工作。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是指将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或者投 资决策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或事项,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指定的媒体,以规 ...
浙江永强(002489) - 总裁工作细则
2025-07-10 09:16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总裁工作细则 (经 2025 年 7 月 10 日召开的六届二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管理效率和科学 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对公司经理机构及相关人员(包括总裁、副总裁和财务负责人)的 职责权限、主要管理职能及工作内容进行明确规定。 第三条 经理机构人员履行职权除应遵守本细则的规定外,还应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二章 经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经理机构设总裁 1 名,副总裁若干名,财务负责人 1 名。 第五条 公司经理机构的人员变动应经董事会审议批准。 第六条 公司经理机构人员应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最大利益,应 当采取措施避免自身利益与公司利益冲突,不得利用职权牟取不正当利益,并负有下述 忠实义务: (五)不得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但向董事会 或者 ...
浙江永强(002489)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7-10 09:16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领导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 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的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裁、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财务负责人。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经2025年7月10日召开的六届二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三分之一以上(含 三分之一)的全体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主任委员由委员选举产生,并报董事会备案。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任职期限与其董事任职期限相同,连选可以连任。如有委 员因辞职或其他原因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其委员资格自其不再担任董事之时自动丧 失。董事会应根 ...
浙江永强(002489)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7-10 09:16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已经 2025 年 7 月 10 日召开的公司六届二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 2025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会的正常秩序 和议事效率,提高公司的治理水平及工作效率,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现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它有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之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和《公司章程》以及的相关规 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二)出席会议人员的主体资格、召集人主体资格是否合法、有效;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召集、组织召开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 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五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 ...
浙江永强(002489)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07-10 09:16
(经2025年7月10日召开的六届二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买卖公司股票及持股变动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 动管理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 度。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 理制度 目录 | 第一章 | 总则 1 | | --- | --- | | 第二章 | 信息申报与披露 1 | | 第三章 | 股份变动管理 3 | | 第四章 | 责任与处罚 4 | | 第五章 | 附则 4 |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本制度,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 其名下和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还包括记载在其 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第三条 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主体对持有股份比例、持有期限、变动方式、 变动价格等 ...
浙江永强(002489)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7-10 09:16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经 2025 年 7 月 10 日召开的六届二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 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如有委 员因辞职或其他原因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其委员资格自其不再担任董事之时自动丧 失。董事会应根据《公司章程》及本规则增补新的委员。在委员任职期间,董事会不能 无故解除其职务。 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委员会会议,也未能向委员会提交对会议议题的意见报告的 委员,视为未履行职责,董事会应当对该委员予以撤换。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下设工作组,负责筹备会议并执行战略委员会的有关决议。董事 会秘书负责战略委员会和董事会之间的具体协调工作。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 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 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浙江永强(002489)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07-10 09:16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经2025年7月10日召开的六届二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目录 | 第一章 | 总 则 1 | | --- | --- | | 第二章 |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内容 2 | | 第三章 | 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及其职责 2 | | 第四章 | 投资者关系管理职能部门及其职责 3 | | 第五章 | 投资者关系活动及现场接待细则 3 | | 第六章 | 附则 5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 促进公司完善治理、规范运作,提高公司质量,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 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 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 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四) 诚实守信原则。公司在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中应当注重诚信,守底线、负责 任、有担当,培育健康良好的市场生态。 第四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 (一) 树立尊重投资者及投资市场 ...
浙江永强(002489)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07-10 09:16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已经2025年7月10日召开的公司六届二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5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目录 | 第一章 | 总则 1 | | --- | --- | | 第二章 |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2 | | 第三章 | 募集资金使用 2 | | 第四章 | 募集资金用途变更 5 | | 第五章 | 募集资金管理与监督 6 | | 第六章 | 附则 6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公开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 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不包括上市公司为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 集的资金。 本制度所称超募资金是指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部分。 第三条 公司应当审慎使用募集资金,保证募集资金的使用与发行申请文件的承诺 相一致 ...
浙江永强(002489) - 内部审计制度
2025-07-10 09:16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经2025年7月10日召开的六届二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 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实现公司内审计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发挥内部审计工作在促 进公司经济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企业内部控制 基本规范》《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内部机构的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事务相关的所有业 务环节所进行的内部审计工作。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审计监察部或人员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 本制度的规定,对本公司各内部机构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 性、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由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共 同实施 ...
浙江永强(002489)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07-10 09:16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经2025年7月10日召开的六届二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 目录 | | --- | | 第一章 | 总则 1 | | --- | --- | | 第二章 | 重大信息的范围 2 | | 第三章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程序 4 | | 第四章 | 附则 5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大信息内部 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及时、准确、全面、 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以 下简称"本《制度》")。 第六条 公司披露重大信息及法定披露信息应当在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 体及网站发布。 第七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应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定期对公司负有重大信息报告义务 的有关人员进行有关公司治理及信息披露等方面的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