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OTRIO(0024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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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永强(002489) - 投资者调研接待工作管理办法
2025-07-10 09:16
| 第一章、 | 总则 1 | | --- | --- | | 第二章、 | 目的和遵循原则 2 | | 第三章、 | 责任人和从职人员素质要求 2 | | 第四章、 | 接待工作 2 | | 第五章、 | 责任 4 | | 第六章、 | 附则 4 | | 附件 | 1: 5 | | 附件 | 2: 6 | | 附件 | 3: 7 | | 附件 | 4: 8 | | 附件 | 5: 9 | | 附件 | 6: 10 | (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应披露事项的相关信息。 第二章、 目的和遵循原则 第四条 制定本规定的目的在于规范公司在接受调研、采访、沟通或进行对外宣 传、推广等活动时,增加公司信息披露的透明度及公平性,改善公司治理结构,增进资 本市场对公司的了解和支持。 第五条 公司接待工作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 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公司人员在进行接待活动中,应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不得实行差别对 待政策,不得有选择性的、私下的或者暗示等方式向特定对象披露、透露或泄露非公开 重大信息。 (二) 诚实守信的原则; 公 ...
浙江永强(002489)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07-10 09:16
董事会秘书应当遵守公司章程,承担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法律责任,对公司负有诚 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经 2025 年 7 月 10 日召开的六届二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细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称"公司章程")、《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而制定。 第二条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设董事会秘书 1 名。董 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具 有良好的个人品德和职业道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一)《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的情形; (二)最近三十六个月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三)最近三十六个月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四)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 ...
浙江永强(002489)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07-10 09:16
(已经 2025 年 7 月 10 日召开的公司六届二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 2025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投资的管 理,规范公司对外投资行为,提高资金运作效率,保障公司对外投资保值、增值,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建立本制度旨在建立有效的管理机制,对公司在组织资源、资产、投资等 经营运作过程中进行效益促进和风险控制,保障资金运营的收益性和安全性,提高公司 的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的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以现金、实物资产和无形资产等作价出 资,进行设立、并购企业(具体包括新设、参股、并购、重组、股权置换、股份增持或 减持等)、股权投资、委托管理以及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形式进行的各项投资活动。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四条 本制度中的公司资产是指本公司拥有及控制的 ...
浙江永强(002489) - 独立董事制度
2025-07-10 09:16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已经2025年7月10日召开的公司六届二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5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目录 | 第一章 | 总则 1 | | --- | --- | | 第二章 | 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与条件 1 | | 第三章 | 独立董事的职责和履职方式 3 | | 第四章 | 独立董事的工作保障 5 | | 第五章 | 附则 6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独立董事行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进一步完 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提高公司质量,根据《公司 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文件,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司的主要 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 断关系的董事。任职期间出现明显影响独立性的情形的,应及时通知公司,必要时应提 出辞职。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照相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 ...
浙江永强(002489) - 远期结售汇业务内部控制规范
2025-07-10 09:16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远期结售汇业务内部控制规范 (已经 2025 年 7 月 10 日召开的公司六届二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 2025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目录 | 第一章 | 总则 1 | | --- | --- | | 第二章 | 远期结售汇业务操作原则 1 | | 第三章 |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2 | | 第四章 | 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审批权限 2 | | 第五章 | 远期结售汇业务流程 2 | | 第六章 | 风险管理与处置 3 | | 第七章 | 信息保密措施 3 | | 第八章 | 附则 3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远期结售汇业 务,防范国际贸易业务中的汇率风险,保证汇率风险的可控性,根据《公司章程》《金 融投资管理制度》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具体实际, 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所称"远期结售汇"是指公司与银行签订远期结售汇合约,约定将 来办理结汇或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在到期日外汇收入或支出发生时, 再按该远期结售汇合同约定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的结汇或售汇业务。 第三 ...
浙江永强(002489) - 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制度
2025-07-10 09:16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突发事件危机处理应急制度 第二章 突发事件分类 第五条、 按照社会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突发事件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经2025年7月10日召开的六届二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目录 | 第一章 | 总则 | 1 | | --- | --- | --- | | 第二章 | 突发事件分类 | 1 | | 第三章 | 组织体系 | 2 | | 第四章 | 预警和预防机制 | 2 | | 第五章 | 应急处置 | 3 | | 第六章 | 应急保障 | 4 | | 第七章 | 奖惩 | 5 | | 第八章 | 附则 | 5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本公司")突发事 件应急管理,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最大程度降低突发事件造成的影响和损失, 维护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和企业稳定,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利益,促进和谐企业建 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 件应对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的、有别于日常经营的、已经 ...
浙江永强(002489)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07-10 09:16
第二章 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 第四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的信息应当真实、 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经 2025 年 7 月 10 日召开的六届二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提高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保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规制度,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由公司各部门共同执行,公司有关人员应当按照规定履行有关信息 的内部报告程序进行对外披露的工作。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是指将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或者投 资决策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或事项,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指定的媒体,以规 ...
浙江永强(002489) - 总裁工作细则
2025-07-10 09:16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总裁工作细则 (经 2025 年 7 月 10 日召开的六届二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管理效率和科学 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对公司经理机构及相关人员(包括总裁、副总裁和财务负责人)的 职责权限、主要管理职能及工作内容进行明确规定。 第三条 经理机构人员履行职权除应遵守本细则的规定外,还应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二章 经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经理机构设总裁 1 名,副总裁若干名,财务负责人 1 名。 第五条 公司经理机构的人员变动应经董事会审议批准。 第六条 公司经理机构人员应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最大利益,应 当采取措施避免自身利益与公司利益冲突,不得利用职权牟取不正当利益,并负有下述 忠实义务: (五)不得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但向董事会 或者 ...
浙江永强(002489)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7-10 09:16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已经 2025 年 7 月 10 日召开的公司六届二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 2025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会的正常秩序 和议事效率,提高公司的治理水平及工作效率,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现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它有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之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和《公司章程》以及的相关规 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二)出席会议人员的主体资格、召集人主体资格是否合法、有效;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召集、组织召开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 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五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 ...
浙江永强(002489)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7-10 09:16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领导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 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的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裁、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财务负责人。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经2025年7月10日召开的六届二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三分之一以上(含 三分之一)的全体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主任委员由委员选举产生,并报董事会备案。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任职期限与其董事任职期限相同,连选可以连任。如有委 员因辞职或其他原因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其委员资格自其不再担任董事之时自动丧 失。董事会应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