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NFA ALUMINIUM(0025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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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发铝业(002578) -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2025-10-24 13:18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披 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 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有关各方等自 然人、单位及其相关人员,破产管理人及其成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 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承担信息披露义务的主体。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内幕信息"是指根据《证券法》相关规定,涉及公司 的经营、财务或者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 信息。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信息披露文件"主要包括定期报告、临时报告、招股 说明书、募集说明书、上市公告书、收购报告等。 第五条 本办法所称"及时"是指自起算日起或者触 ...
闽发铝业(002578)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2025-10-24 13:18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的选举,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或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 的股份比例在30%及以上的选举两名以上董事进行表决时,实行累积投票制。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会在选举董事时采用的 一种投票方式。即公司选举董事时,有表决权的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 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 第四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的"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但不包括 职工代表董事。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 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或者更换,不适用于本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第五条 股东会选举产生的董事人数及结构应符合《公司 ...
闽发铝业(002578)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10-24 13:18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秘书依法行使职 权,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一)《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二)最近三十六个月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 (三)最近三十六个月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四)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 期限尚未届满; (五)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期限 尚未届满; (六)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董事会秘书的其他情形。 第二条 公司设立一名董事会秘书,作为公司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 定联络人。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公司证券 部为公司的信息披露事务部门,由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对公司高级管理 ...
闽发铝业(002578)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2025-10-24 13:18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切实保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指引》")等相 关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适用于规范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行为和信息披露 相关工作。 如公司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公司第一大股东及其最终控制人应当比 照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遵守本规范规定。 第三条 本规范所称控股股东是指直接持有本公司股本总额超过50%的股东; 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未超过50%,但依其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 对股东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第四条 本规范所称实际控制人是指通 ...
闽发铝业(002578)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制度
2025-10-24 13:18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制度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对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用 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拥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对各证券账户的持股数应 当合并计算;开立信用证券账户的,对信用证券账户与普通证券账户的持股合并计 算。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从事以本公司股票为标的证券的融资融券交易。 第四条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 ...
闽发铝业(002578) - 独立董事现场工作制度
2025-10-24 13:18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现场工作制度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现场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及可持续发展,有效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 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 作制度》(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独立董事应当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以及本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现场工作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 其要切实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除参加董事会会议外,公司独立董事应当保证安排合理时间到公司进行现场 工作。 第四条 公司独立董事进行现场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参加公司定期 ...
闽发铝业(002578) - 重大事项事前咨询制度
2025-10-24 13:18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事前咨询制度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事前咨询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事项事前咨询工 作,确保公司重大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法规和政策,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的子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事前咨询"是指:公司在研究决定重大事项时,应事前征询董事会 秘书意见,以确保该项重大事项符合公司规范运作的法规和政策。 第四条 本制度所指"咨询义务人"包括: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各部门负责人; (二)公司全资或控股的子(分)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所任职务可以 获取、知晓本公司重大事项的人员; (三)公司其他由于所任公司职务负责研究有关重大事项的人员。 第二章 重大事项的范围 第五 ...
闽发铝业(002578)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10-24 13:18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本公司召开股东会的地点为:公司住所地或召集会议的通知中指定的 其他地点。 股东会应当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并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 国证监会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优先采用安全、经济、便捷的网络和其他方式为 股东参加股东会提供便利。 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会的,视为出席。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股东会的职责权限,规范其组织、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 职权,提高股东会议事效率,保证股东会会议程序和决议的有效、合法,维护全体 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本 规则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召集、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 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 ...
闽发铝业(002578) - 敏感信息排查管理制度
2025-10-24 13:18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敏感信息排查管理制度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敏感信息排查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 的及时、准确、完整,同时为进一步规范信息披露工作、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加强 公司敏感信息的相关管理、保护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敏感信息是指所有对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 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及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为敏感的其他信息。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敏感信息排查是指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董事会秘书和证券部 对公司网站、内部刊物以及控股股东等进行排查,防止敏感信息的泄露,同时对敏 感信息的归集、保密及披露进行管理,必要时证券部可以对各部门、子公司进行现 场排查,以减少内幕交易、股价操纵行为,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的行为。 第四条 下述人员或机构为敏感信息的报告义务人: (一)公司董 ...
闽发铝业(002578) - 关联交易制度
2025-10-24 13:18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制度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三)关联董事和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原则; (四)公司董事会应当根据客观标准判断该关联交易是否对公司有利,必要时聘 请独立财务顾问或专业评估机构发表意见和报告。 第三条 公司进行关联交易,应当保证关联交易的合法合规性、必要性和公允性, 保持公司的独立性,不得利用关联交易调节财务指标,损害公司利益。交易各方不得 隐瞒关联关系或者采取其他手段,规避公司的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应当 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送公司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的说明,由公司做好登记管理工作。 第二章 关联人和关联关系 关联交易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关联交 易行为,保证公司与关联人所发生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公允性、合理性,充分保障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公司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