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NFA ALUMINIUM(0025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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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发铝业(002578) - 社会责任制度
2025-10-24 13:18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社会责任制度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社会责任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推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积 极承担社会责任,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 建证监局《福建上市公司、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证券期货服务机构社会责任指引》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公司社会责任是指公司对国家和社会的全面发展、自 然环境和资源,以及股东、债权人、职工、客户、消费者、供应商、社区等利益 相关方所应承担的责任。 第三条 公司应在追求经济效益、保护股东利益的同时,积极保护债权人和 职工的合法权益,诚信对待供应商、客户和消费者,践行绿色发展理念,积极从 事环境保护、社区建设等公益事业,从而促进公司本身与全社会的协调、和谐发 展。 第四条 公司在经营活动中,应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 则,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 ...
闽发铝业(002578) -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0-24 13:18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三)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组成,完善公司治 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 法律、行政法规和相关规范性文件以及《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 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 门委员会,主要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 议: (一)提名或者任免董事; (二)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会对提名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 中记载提名委员会的意见以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进行披露。 提名委员会应当对被提名人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并形成明确的审查意见。 第二章 ...
闽发铝业(002578)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10-24 13:18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提高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规范运作水平,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提高年报 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 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有关人员应当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严格遵 守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财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公 司有关人员不得干扰、阻碍审计机构及相关注册会计师独立、客观地进行年报审 计工作。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责任追究制度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不履 行或者未正确履行职责、义务而导致年报披露信息出现重大差错,对公司造成重 大经济损失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时的追究与处罚制度。 第四条 ...
闽发铝业(002578) -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0-24 13:18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决策能力,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相关规范性文件和《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由公司董事组成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内、 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和本细则规定的职责范围履行职责,独立工 作,不受公司其他部门干涉。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委员组成,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 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 任召集人。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评估上市公司内外部审 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 ...
闽发铝业(002578)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10-24 13:18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重大信 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及时、 准确、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 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 有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和公司,应当在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向董事长和董事会秘 书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 第二章 重大信息的范围 2、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的投资等); 第五条 公司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及公司下属分支机构、全资子公司、 控股子公司 ...
闽发铝业(002578) - 机构投资者接待管理办法
2025-10-24 13:18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机构投资者接待管理办法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机构投资者接待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证券市场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规范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接待行为,加强公司对外接待及与外界的交流 和沟通,提高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以及《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 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述的投资者调研接待工作,是指公司通过接受投资者、媒体、 证券机构的调研、一对一沟通、现场参观、分析师会议、路演和业绩说明会、新 闻采访等活动,增进资本市场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的工作。 第二章 目的和遵循原则 第三条 制定本办法的目的在于规范公司在接受调研、采访、沟通或进行对 外宣传、推广等活动时,增加公司信息披露的透明度及公平性,改善公司治理结 构,增进资本市场对公司的了解和支持。 第四条 公司接待工作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公司人员在进行接待活动中,应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不得实行 差 ...
闽发铝业(002578) -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2025-10-24 13:18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披 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 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有关各方等自 然人、单位及其相关人员,破产管理人及其成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 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承担信息披露义务的主体。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内幕信息"是指根据《证券法》相关规定,涉及公司 的经营、财务或者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 信息。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信息披露文件"主要包括定期报告、临时报告、招股 说明书、募集说明书、上市公告书、收购报告等。 第五条 本办法所称"及时"是指自起算日起或者触 ...
闽发铝业(002578)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2025-10-24 13:18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的选举,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或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 的股份比例在30%及以上的选举两名以上董事进行表决时,实行累积投票制。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会在选举董事时采用的 一种投票方式。即公司选举董事时,有表决权的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 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 第四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的"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但不包括 职工代表董事。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 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或者更换,不适用于本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第五条 股东会选举产生的董事人数及结构应符合《公司 ...
闽发铝业(002578)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10-24 13:18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秘书依法行使职 权,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一)《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二)最近三十六个月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 (三)最近三十六个月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四)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 期限尚未届满; (五)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期限 尚未届满; (六)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董事会秘书的其他情形。 第二条 公司设立一名董事会秘书,作为公司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 定联络人。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公司证券 部为公司的信息披露事务部门,由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对公司高级管理 ...
闽发铝业(002578)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2025-10-24 13:18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切实保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指引》")等相 关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适用于规范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行为和信息披露 相关工作。 如公司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公司第一大股东及其最终控制人应当比 照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遵守本规范规定。 第三条 本规范所称控股股东是指直接持有本公司股本总额超过50%的股东; 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未超过50%,但依其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 对股东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第四条 本规范所称实际控制人是指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