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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发铝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2024-10-25 12:21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应当对公司拟聘的会计师事务所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规定,以及为公司提供年报审计的注册会计师(以下简称"年审注 册会计师")的从业资格进行检查。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法 人治理机制,加强内部控制建设,强化信息披露文件编制工作的基础,充分发挥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下称"审计委员会")在年报编制和披露方面的监督作用,根 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以及《福建省闽发铝业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和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制定本工作规程。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本工作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责任和义务,勤勉尽责地开 展工作,保证公司年报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过程中,应当履行以下主要职 责: (六)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职 ...
闽发铝业: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公告
2024-10-25 12:21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578 证券简称:闽发铝业 公告编号:2024-036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满足未来战略发展需要,强化竞争力,拓展产品市场,福建省闽发铝业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4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 与甘肃中盛铝业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甘肃闽发铝业有限公司(暂定,最终以工商 部门核准登记为准,以下简称"甘肃闽发")。甘肃闽发注册资本为 500 万元人民 币,其中,公司出资 350 万元,持有其 70%的股份;甘肃中盛铝业有限公司出资 150 万元,持有其 30%的股份。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股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对外 投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关 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2、法定代表人:麦詠忠 3、注册资金:8000 万人民币 ...
闽发铝业: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4-10-25 12:21
证券代码:002578 证券简称:闽发铝业 公告编号:2024-033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 次会议通知以短信及微信的方式于 2024 年 10 月 14 日向各监事发出。 2.本次监事会会议于 2024 年 10 月 24 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 司东田研发楼三楼会议室召开。 3.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 3 人,实际出席 3 人。 4.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新胜先生主持。 5.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审议《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为公司及董监高购买责任保险有利于完善公司风 险控制体系,保障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相关责任 1 人员充分行使权利、更好地履行有关职责。该事项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投保对象包含全体监事,监 ...
闽发铝业: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4-10-25 12:2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 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的规定。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闽发铝业")于 2024 年 10 月 24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 所》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拟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 事务所")担任 2024 年报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所已连续 5 年为本 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 要求的情形,实行一体化管理,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长期从事证券 服务业务,审计人员具有较强的专业胜任能力;该所已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具有 较强的投资者保护能力。 证券代码:002578 证券简称:闽发铝业 公告编号:2024-038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 ...
闽发铝业: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4-10-25 12:21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维护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规范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保障公司资产安全,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促进公司健康 稳定地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民法典》、《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 保。 第三条 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非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任何人无权以公司 名义签署对外担保的合同、协议或其他类似的法律文件。 第四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审慎对待和严格控制担保产生的债务风险,并对违规 或失当的对外担保产生的损失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第五条 公司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向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之外的主体提 ...
闽发铝业:关联交易制度
2024-10-25 12:21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制度 第二条 公司在确认和处理有关关联方之间关联关系与关联交易时,应遵循并贯彻以 下原则: (一)尽量避免或减少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 (二)确定关联交易价格时,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以及等价有偿的原则,并以书 面协议方式予以确定; (三)关联董事和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原则; (四)公司董事会应当根据客观标准判断该关联交易是否对公司有利,必要时聘请独 立财务顾问或专业评估机构发表意见和报告。 第三条 公司进行关联交易,应当保证关联交易的合法合规性、必要性和公允性,保 持公司的独立性,不得利用关联交易调节财务指标,损害公司利益。交易各方不得隐瞒关 联关系或者采取其他手段,规避公司的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第二章 关联方和关联关系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关联交易行 为,保证公司与关联方所发生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公允性、合理性,充分保障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和公司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
闽发铝业: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4-10-25 12:21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 的管理控制,规范公司内部运作机制,维护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 范运作和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是指根据公司总体发展战略规划、提高公司竞争 力需要而依法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主体的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 司。 全资子公司,是指公司投资且在该子公司中持股比例为 100%的公司。 控股子公司,是指公司与其他公司或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的,公司控股 50% 以上,或未达到 50%但能够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的组成,或者通过协议或 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的公司。 第三条 子公司需遵守证券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的各项管理规定,遵守公司 关于公司治理、关联交易、信息披露、财 ...
闽发铝业: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4-10-25 12:21
第一章 总则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确定为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任职资格与任免程序 第三条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任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较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综合管理 能力; (二)具有知人善任调动员工积极性、建立合理的组织机构、协调各种内外关系 和统揽全局的能力;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经理层的行为,确保经理层忠实履行职责,勤勉 高效地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特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总经理一名。总经理主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组 织实施本公司董事会决议,对董事会负责。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可设副总经理若干名,财务负责人一名,协助总经理工 作。 (三)具有一定年限的企业管理或经济工作经历,掌握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 规;精通本 ...
闽发铝业:内部问责制度
2024-10-25 12:21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问责制度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问责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健全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 部约束和责任追究机制,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约束和责任追究机 制,使约束与激励并举,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管理层恪尽职守,提高公司决策 与经营管理水平,建设廉洁、务实、高效的管理团队,根据《公司法》、《证券法》、 《公司章程》及内部控制制度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须按《公司法》、《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完善公司内控体系的建设,规范运作。 第三条 内部问责制是指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 在其所管辖的部门及工作职责范围内,由于故意或者过失,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 行工作职责,工作不力,造成影响公司发展,贻误工作,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和 后果的行为进行责任追究的制度。 第四条 问责对象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 第五条 依据本制度进行问责时,应坚持以下原则: 第二章 职责划分 第 ...
闽发铝业: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2024-10-25 12:21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期报 告及重大事项在编制、审议和披露期间,公司对外报送相关信息及外部使用人使 用本公司信息的相关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的适用范围包括公司及下设的各部门、分公司、全资或控股 子公司,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公司对外报送信息 涉及的外部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信息是指所有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影响的信 息,包括但不限于定期报告、临时公告、财务数据、统计数据及正在策划、报批 的重大事项等。 第四条 公司对外信息报送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公司董事会是信息对外报 送的最高管理机构,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对外报送的监管工作,公司证券部 负责协助董事会秘书做好信息对外报送的日常管理工作,公司各归口单位或相关 人员应按照本制度规定履行信息对外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