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NFA ALUMINIUM(002578)

Search documents
闽发铝业:重大经营和投资决策管理制度
2024-10-25 12:19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经营和投资决策管理制度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经营和投资决策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公司治理结构,经营决策管理,保证公司科学、安全和高效地作出决策,明确 公司股东会、董事会、董事长和总经理等在公司投资经营决策方面的权限,根据 有关法律法规、《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应根据股东会的决议,负责 对公司重大经营管理活动进行决策,总经理负责主持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第三条 重大经营与投资事项的范围按照本制度的相关规定予以确定。重大 经营及投资事项中涉及关联交易时,依照公司《关联交易制度》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 公司进行对外投资、购买或出售资产、资产抵押、提供财务资助、 提供担保、租入或租出资产、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受托经营等)、 赠与或受赠资产、债权或债务重组、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签订许可协议等应 经总经理办公会充分讨论通过后,如在总经理办公会权限范围内的项目由总经理 办公会批准实施;超过权限的应报董 ...
闽发铝业: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2024-10-25 12:19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诚实守信,依法依规行使股东权利、 履行股东义务,严格履行承诺,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维护公司独立性,不得利用对公司的控制地位谋 取非法利益、占用公司资金和其他资源。 第六条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隐瞒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身份,逃 避相关义务和责任。 1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第一条 为贯彻证券市场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进一步规范福建省闽发铝 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 切实保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相关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适用于规范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行为和信 ...
闽发铝业: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2024-10-25 12:19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披 露行为,正确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 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本《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从事对公司股票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公司行为的信息披 露、保密,或从事对公司股票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所发生事件的信息披 露、保密,适用本办法。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保证披露信 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第二章 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和一般规定 第三条 公司信息披露的原则 (一)及时披露所有对公司股票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 (二)公司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语言简明清晰、通俗 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 ...
闽发铝业:远期结售汇业务内部控制制度
2024-10-25 12:19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远期结售汇业务内部控制制度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远期结售汇业务内部控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远期结售汇业务,防范汇率风险,保证汇率风险的可控 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中国人民银行远期结售汇业务暂 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具体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远期结售汇是指银行与客户签订远期结售汇合约,约定将来办理结汇 或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在到期日外汇收入或支出发生时,再按 照该远期结售汇合同约定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的结汇或售汇业务。 第二章 远期结售汇业务操作原则 第三条 公司远期结售汇业务行为除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外,还需遵守本制度的相关规定。 第四条 公司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所有外汇交易行为均以 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套期保值为手段,以规避和防 范汇率风险为目的。 第五条 公司进行远期结售汇业务只允许与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 行批准、具有远期结售汇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不得与前述金融机 构之外的其他 ...
闽发铝业: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4-10-25 12:19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 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 简称"《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监管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战略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 1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公 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 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 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 ...
闽发铝业:监事会议事规则
2024-10-25 12:19
第三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监事应当 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明确监事会的职责权限,规范监事会内部机构及运作程序,充分 发挥监事会的监督管理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和《福建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两名由股东代表出任, 由股东会选举和罢免;一名由公司职工代表出任,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和罢免。 监事会受股东会委托,负责监督公司的经营和管理,是公司的监督机构,对 股东会负责,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组成并行使职权。 第二章 监事会职责 (二)检查公司财务; (三)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 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解任的建议; (四)对董事会和管理层执行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和分红回报规划的情况及决 策程序进 ...
闽发铝业:公司章程
2024-10-25 12:19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二四年十月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目 录 1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三节 股份转让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 第一节 股东 第二节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第三节 股东会的召集 第四节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五节 股东会的召开 第六节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五章 党组织(党委) 第六章 董事会 第一节 董事 第二节 董事会 第七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八章 监事会 第一节 监事 第二节 监事会 第九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节 内部审计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 第十章 通知和公告 第一节 通知 第二节 公告 第十一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第十二章 修改章程 第十三章 附则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组织 和行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 ...
闽发铝业: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2024-10-25 12:19
证券代码:002578 证券简称:闽发铝业 公告编号:2024-034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江西省闽发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江西闽发")资产 负债率超过 70%,本次担保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投资 者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经营发展需要,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全资子公司江西闽发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江西闽发授信提供 担保,担保业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 1 年,最终担保金额及具体起止日期等事宜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协 议内容为准。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4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 9 票 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江西闽发资 产负债率超过 70%,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被担保 ...
闽发铝业: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4-10-25 12:19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秘书依法行使职 权,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规 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立一名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 公司和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一)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从事秘书、管理、股权事务等工作三年以 上的自然人; (二)董事会秘书应当掌握财务、税收、法律、金融、企业管理、计算机 应用等方面的知识,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 规和规章,能够忠诚地履行职责; (三)公司董事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兼任董事会秘书,但监事不得兼 任; (四)本公司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的会计师和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不得兼任 董事会秘书。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遵守《公司章程》,承担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法 律责 ...
闽发铝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10-25 12:19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监事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和考核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 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 行政法规和相关规范性文件以及《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订本工作 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 作机构,主要负责制订公司董事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 负责制订、审查公司董事、监事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对董事会负 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监事是指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含独立董事)、 监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 经理、董事会秘书和财务负责人。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2 名。 第五条 委员会委员经董事长、1/2 以上的独立董事或 1/3 以上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