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CRED SUN(0025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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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阳股份(002580) - 《内部审计制度》
2025-10-30 12:02
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负责,重要的内 部控制制度应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及其全体成员应当保证内部控制 相关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五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内部机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 响的参股公司(以下简称"被审计单位")。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六条 公司审计委员会下设审计部,审计部是公司的内部审计机构,作为 公司董事会审计工作的执行机构,对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内部控制 制度的建立和实施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审计部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向审计委员 会报告工作。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加强公司经营管理,提高内部审计工作 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家审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对其内部控制和 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 ...
圣阳股份(002580)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10-30 12:02
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 工作的管理,规范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维护公司、投资 者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信息披露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应披露的信息,是指将可能对公司股票价格产生重大影 响而投资者尚未得知的重大信息以及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其他信息。本制度 所称披露,是指在规定的时间内,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网 站和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 (以下简称"符合条件媒体"),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公司及公司 ...
圣阳股份(002580) - 《防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2025-10-30 12:02
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公司在拟购买或参与竞买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的项目或资产时,应 当核查其是否存在占用公司资金、要求公司违法违规提供担保等情形。在上述违 法违规情形未有效解决之前,公司不得向其购买有关项目或者资产。 第八条 公司不得以下列方式将资金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控股股东及其关联 方使用: 防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第一条 为建立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防止控股股 东(含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控股股东及其关 联方资金占用行为的发生,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 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 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金 占用。 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生产 ...
圣阳股份(002580)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10-30 12:02
第四条 公司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关于股票交易的规定,避免违规交易行为。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工作,根据《公司法》《证券法》 《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以下简称 "《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以下简称"《业 务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制度第十八条规定的自 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时,应遵守本制度并履行相关询 问和报告义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委托他人代行买卖股票,视作本人所为,应遵守本 制度并履行相关询问和报告义务。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 用他人账户持 ...
圣阳股份(002580) - 《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10-30 12:02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辞职应当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董事辞任的,自公司收到通知之日生效。高 级管理人员辞职的,自董事会收到辞职报告时生效,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之间的 劳动合同另有约定的,按其约定。 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的离职管理,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 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辞任、解 任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二章 离职程序 公司应当在收到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辞职报告的 2 个交易日内公告。 第四条 除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另有规定外, 出现下列规定情形 ...
圣阳股份(002580)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10-30 12:02
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 第四条 公司董事、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和因工作关系 了解到公司应披露信息的人员,在该等信息尚未公开披露之前,负有保密义务。 第五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 第二章 重大信息的范围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负责人; (二)公司子公司的负责人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派驻参股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四)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五)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 (六)其他可能接触重大信息的人士。 第六条 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筹划或发生本章规定 的重大信息时,内部报告义务人应及时、准确、真实、完整地向公司董事会秘书 预报和报告。 (一)非关联交易事项: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大信 息内部报告的管理,确保及时、准确、真实、完整地披露所有对本公司股票及其 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国 证监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
圣阳股份(002580)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10-30 12:02
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现有投 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促进公司与投资者 之间建立长期、稳定的良好关系,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 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投 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 认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保护 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与原则 第三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目的: (一) 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 ...
圣阳股份(002580)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2025-10-30 12:02
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暂 缓与豁免行为,确保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 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 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规定 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制度。 第二章 暂缓与豁免披露信息的范围 第四条 公司应当审慎确定信息暂缓、豁免披露事项,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 暂缓或豁免披露的信息泄露。 第五条 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拟披露的信息涉 及国家秘密或者其他因披露可能导致违反国家保密规定、管理要求的事项(以下 统 ...
圣阳股份(002580) - 关于制定、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2025-10-30 11:29
为全面贯彻落实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 运作,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 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新制定 2 项治理制度,并对 7 项治理制度进 行修订和完善。制定、修订公司治理制度明细具体如下: 证券代码:002580 证券简称:圣阳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0 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制定、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30 日召开第六 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制定、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情况 2025 年 10 月 31 日 | 序号 | 制度名称 | 变更情况 | | --- | --- | --- | | 1 | 《信息披露暂缓与 ...
圣阳股份(002580) -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10-30 11:25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通知于 2025 年 10 月 23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5 年 10 月 30 日 10:00 在公司 212 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 出席董事 9 名(其中董事李亮先生、刘晓迪女士、马涛先生、颜廷礼先生、桑丽 霞女士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 董事长李伟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经全体董事审议并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证券代码:002580 证券简称:圣阳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8 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