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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星新材: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5月修订)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5-18 08:15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建立、完善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业绩考核与薪酬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 事会特设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订董事与高级管 理人员考核的标准,进行考核并提出建议;负责拟定、审查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包括独立董事在内的由股东会选举产生的全体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 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的独立董事或三分之一以 上董事会成员联合提名,并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 ...
双星新材(002585)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5月修订)
2025-05-18 07:45
第一条 董事会是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对股东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二条 本规则对公司全体董事、董事会秘书均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及职权 第三条 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 1 名,独立董事 3 名,职工董事 1 名。 第四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为了进一步明确公司董事会的经营管理权限,确保董事会的工作效率,提高董事 会决策的科学性和正确性,切实行使董事会的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江 苏双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议事 规则。 第一章 总则 (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五)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者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六)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 式的方案; (七)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 外担保 ...
双星新材(002585)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5月修订)
2025-05-18 07:45
第二条 公司进行关联交易,应当保证关联交易的合法合规性、必要性和公允性, 保持公司的独立性,不得利用关联交易调节财务指标,损害公司利益。交易各方不得隐 瞒关联关系或者采取其他手段,规避公司的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第二章 关联人与关联交易的认定 第三条 公司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关联自然人。 第四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一)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 (二)由上述第(一)项法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 结构,规范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依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范性文件及《江苏双星彩塑 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三)由本制度第六条所列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由关联自然 人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 (四)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五)中国证监会或者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其他与公司有特殊关系, 可能导致公司利 ...
双星新材(002585) - 公司章程(2025年5月)
2025-05-18 07:45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五月 1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三章 股份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 第五章 董事和董事会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七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八章 通知和公告 第九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第十章 修改章程 第十一章 附则 2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三节 股份转让 第一节 通知 第二节 公告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由宿迁市彩塑包装有限公司改制成 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经2010年4月30日宿迁市彩塑包装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宿迁市彩塑包装有限公司进 行股份制改制,以整体变更的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并在江苏省宿迁工商行政管理局 (以下简称"公司登记机 ...
双星新材(002585) - 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5月修订)
2025-05-18 07:45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 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会计专业的独立董事委员担任, 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 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三条至第五条规定 补足委员人数。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 功能,持续完善公司内控体系建设,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管理,不断完善公司 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江苏双星彩塑新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 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 ...
双星新材(002585)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5月修订)
2025-05-18 07:45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依法经营、 规范运作,健全公司股东会运行体系,保障公司股东会依法独立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及 保障全体股东合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 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 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 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当于 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司法》第一百 一十三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 2 个月内召开。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说明原因并公告。 第五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应当聘请律师对以下问题 ...
双星新材(002585) - 独立董事制度(2025年5月修订)
2025-05-18 07:45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 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公司及 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 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 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 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 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 合法权益。 第四条 ...
双星新材(002585) - 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5月修订)
2025-05-18 07:45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需 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 提高重大投资与资本运作决策效率和决策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战略委员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战略和重 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 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 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第三条、第 四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的主要 ...
双星新材(002585) - 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5月修订)
2025-05-18 07:45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特设立提名委员会(以 下简称"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 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提名或者任免董事; (二)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三)法律法规、本所有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董事会对提名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 提名委员会的意见以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进行披露。 提名委员会应当对被提名人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并形成明确的审查意见。 第三条 本工作制度所称的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 监、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
双星新材(002585)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5月修订)
2025-05-18 07:45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有效控制 公司对外担保风险,保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和公司财务安全,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 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制定本制度的目的是强化公司内部监控,完善对公司担保事项的事 前评估、事中监控、事后追偿与处置机制,尽可能地防范因被担保人财务状况恶化等 原因给公司造成的潜在偿债风险,合理避免和减少可能发生的损失。 第三条 公司对外提供担保,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披露有关信息。 第二章 对外提供担保的基本原则 第八条 公司独立董事应在年度报告中,对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执行 本制度情况进行专项说明,并发表独立意见。 第九条 董事会在审议提供担保事项前,董事应当充分了解被担保方的经营和资 信情况,认真分析被担保方的财务状况、营运状况和信用情况等。 董事应当对担保的合规性、合理性、被担保方偿还债务的能力以及反担保措施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