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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拓电子: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4-08-08 11:32
证券代码:002587 证券简称:奥拓电子 公告编号:2024-046 20,009.68 万元。根据公司《2019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 关于募集资金安排的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用于"智慧网点智能化集成能力提升项 目""Mini LED 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智慧灯杆系统研发项目""补充营运资 金"。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有关规定,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编 制了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若出现合计数 字与各明细数字直接相加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 ...
奥拓电子: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解锁期业绩考核指标达成情况的法律意见书
2024-08-08 11:32
信达持股字(2024)第 006 号 致: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解锁期 业绩考核指标达成情况的 法律意见书 中国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6001 号太平金融大厦 11、12 楼 邮编:518038 电话(Tel):(0755)88265288 传真(Fax):(0755)88265537 法律意见书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解锁期 业绩考核指标达成情况的 法律意见书 5、信达仅就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有关的法律问题发表法律意见,并不对有 关会计、审计等专业事项发表意见。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涉及会计、审计等内容时, 均为严格按照有关中介机构出具的报告引述,并不意味着信达对这些内容的真实 性和准确性做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保证。 6、信达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必备文件之一, 随同其他材料一同上报有关监管部门,并依法对本法律意见承担责任。 7、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其他任 何用途。信达同意公司在其为实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制作的相关文件中引用本 法律意见书 ...
奥拓电子: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2024-08-08 11:32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966号)核准,于2021年1月非公开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39,423,074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20元/股,募集资金 总额人民币20,500.00万元,扣除保荐费及承销费等发行费人民币490.32万元(不 含税),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20,009.6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中喜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12月31日出具的中喜验字[2020]第00198号《验 资报告》验证确认。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 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奥拓电子")于2024 年8月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 案》。公司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均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现将相关事 项公 ...
奥拓电子: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
2024-08-08 11:32
证券代码:002587 证券简称:奥拓电子 公告编号:2024-049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7日召开第 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3年8月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 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相关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事务所出 具相应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内部公示及 核查,公示 ...
奥拓电子:关于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2024-08-08 11:32
证券代码:002587 证券简称:奥拓电子 公告编号:2024-048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四)2023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 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事务 所出具相应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五)2023年9月18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完成了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工作,期权简称:奥电JLC3,期权 代码: 037384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19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向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 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5)。 (六)2024年8月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 会第十 ...
奥拓电子: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2024-08-08 11:32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2024年半年度 本表已于2024年8月7日获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批准。 法定代表人: 吴涵渠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杨扬 会计机构负责人:钟华超 编制单位: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 资金占用方名称 | 占用方与上市公 | 上市公司核算 | 2024年期初 | 2024年1-6月占用 | 2024年1-6月资 | 2024年1-6月偿还 | 2024年6月末占 | 占用形成 | 占用性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司的关联关系 | 的会计科目 | 占用资金余额 | 累计发生金额 | 金占用的利息 | 累计发生金额 | 用资金余额 | 原 因 | |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 | | | | - | - | - | - | - | | 非经营性占用 | | 业 | | | | - | - | - | - | - | | 非经营性占用 | | 小 计 | - ...
奥拓电子:半年报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4-08-08 11:32
证券代码:002587 证券简称:奥拓电子 公告编号:2024-043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年8月7日,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在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学府路63号高新区联合总部大厦9楼公司会议室 召开了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7月26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的方式 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 名,其中董事杨文超先生、独立董事李华雄先生、金百顺先生以通讯方式参与 表决。 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吴涵渠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及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 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严格控 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对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了保密 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与会董事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 ...
奥拓电子:半年报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4-08-08 11:32
证券代码:002587 证券简称:奥拓电子 公告编号:2024-044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年8月7日,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 监事会在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学府路63号高新区联合总部大厦9楼公司会议室 召开了第十八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7月26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的方 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 名,其中监事吉少波先生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永忠先生召 集并主持。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监事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以下议 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 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其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 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其所载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 年 ...
奥拓电子: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2024-08-08 11:32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及 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相关事项 关于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及 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相关事项 的法律意见书 中国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6001 号太平金融大厦 11、12 楼 邮编:518038 电话(Tel):(0755)88265288 传真(Fax):(0755)88265537 法律意见书 的法律意见书 信达励字(2024)第 113 号 致: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信达")接受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担任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 称"本次激励计划")的专项法律顾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深圳市奥 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的有关规定, ...
奥拓电子: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无偿捐赠部分公司股份完成过户的公告
2024-07-22 10:32
2024年7月22日,公司收到吴涵渠先生出具的《关于无偿捐赠部分公司股份 完成过户的告知函》,吴涵渠先生与基金会通过非交易过户的方式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了1,000,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过户登 记手续,并于2024年7月22日收到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吴涵渠先生计划向基金会 捐赠的部分公司股份已全部过户完毕。 证券代码:002587 证券简称:奥拓电子 公告编号:2024-042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无偿捐赠部分公司股份 完成过户的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吴涵渠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一、捐赠情况概述 为支持母校上海交通大学的教育事业和科研事业的发展,为社会培养更多的 优秀人才,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吴涵渠先生与上海交通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以下简称"基 金会")签署《上海交通大学捐赠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