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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斯:海外客户订单良好,业绩如期增长
国投证券· 2024-08-27 03:23
公司快报 2024 年 08 月 27 日 哈尔斯(002615.SZ) 海外客户订单良好,业绩如期增长 事件:哈尔斯公布 2024 上半年业绩公告。经折算,公司 2024Q2 实现归母净利润 1.0 亿元,YoY+131.5%;扣非归母净利润 1.0 亿 元,YoY+88.0%。业绩表现处于业绩预告的中位水平。 海外客户订单表现优秀带动哈尔斯收入增长: 哈尔斯 2024 上半年收入 13.9 亿元,YoY+42.4%,其中国外收入 12.0 亿元,YoY+54.5%,占总收入占比为 85.9%,YoY+3.3pct;国内收入 2.0 亿元,YoY+20.8%,占总收入占比 14.1%,YoY-3.3pct。海外收入 占比更高,增速更优,海外客户订单表现良好是带动哈尔斯收入增长 的主要来源。 代工业务占比回升及原材料价格下滑利好毛利率表现: 哈尔斯 2024Q2 单季度毛利率 31.4%,YoY+0.7pct,在高基数下保持 提升,主要因为海外客户订单增加,海外业务毛利率高于国内业务, 带动整体毛利率提升。另外,主要原材料不锈钢价格保持低位,SHFE 不锈钢价格均值 2024Q2 YoY-5.9%,利好哈尔斯 ...
哈尔斯:《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4年8月)》
2024-08-26 11:02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4年8月) (经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对外投资行为,防范对外投资风险,提高对外投资效益,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 《总裁工作细则》等公司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数量的货币资 金、股权、经评估后的实物、无形资产或其他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可以用作 出资的财产作价出资,对外进行各种形式投资的活动,包括: (一)新设立企业的股权投资; (七)其他投资。 (二)新增投资企业的增资扩股、股权收购投资; (三)现有投资企业的增资扩股 ...
哈尔斯(002615)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4年8月)》
2024-08-26 11:02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4 年 8 月) (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升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治理 水平,提高公司的运行透明度,加强和规范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之间的信息 沟通,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实现公司价值最 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各种方式的投资者关系活动,加强与投 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上市公司了解的管理行为。 投资者关系工作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交流和诉求 处理等 ...
哈尔斯(002615) - 2024 Q2 - 季度财报
2024-08-26 10:58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 2024-041 2024 年 8 月 27 日 1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 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 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吕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汝来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 管人员)陈芳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本报告所涉公司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本报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描述了公司未来 发展可能面对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阅读相关内容。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 --- | --- | --- | --- | --- | |-------|-------|-------|---- ...
哈尔斯: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回购价格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
2024-08-26 10:58
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 200 号华峰国际商务大厦 10-11 楼 邮编:310016 电话:(+86)0571-86508080 传真:(+86)0571-8735775 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调整回购价格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 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回购价格暨回购 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 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回购价格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 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 德恒 12F20240057 号 致: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根据与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尔斯或公司)签订的《专项法律服务委托协议》,接 受哈尔斯委托担任其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专 项法律顾问。 本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 ...
哈尔斯:《投资决策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8月)》
2024-08-26 10:58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决策委员会工作细则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决策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年8月) (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投资决策委员会采取委员制,由九名委员组成,任期与董事会任期 一致,成员包括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及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财务、投 资、业务、技术研发或法律等方面相关人员。 第 1 页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决策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五条 公司董事长及总裁为投资决策委员会常务委员,其中,公司董事长 任投资决策委员会主任。投资决策委会其余七名委员由公司任命。 第二条 投资决策委员会是公司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对外股权 类投资(含底层为股权资产的金融产品)等高风险类型投资的策略规划、研究探 讨与建议决策。 第三条 公司(含下属子公司)发生未达到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规 定的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审批权限的对外股权类投资事项,由投资决策委员会进 行审核、批准。 根据本细则规定,需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批的对外股权类投资事项, 经投资决策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方可提交至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章 投资决策委员会 ...
哈尔斯:关于继续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2024-08-26 10:58
证券代码:002615 证券简称:哈尔斯 公告编号:2024-043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目的、品种:为有效防控原材料市场价格波动对浙江哈尔斯真空器 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生产经营带来的不确定性影响,保障产品 成本相对稳定,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与生产经营有直接关系的原材料期货品种套 期保值业务,主要包括:不锈钢、镍等品种。 2、交易金额:根据生产经营及业务实际需求情况,公司商品期货套期保值 业务开展中占用的可循环使用的保证金最高额度不超过(即授权有效期内任一时 点都不超过)2,000 万元人民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 3、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继续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开展与生产经营 相关的原材料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本议案在董事会的审议权限范围内,不涉及关 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特别风险提示:公司拟进行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 ...
哈尔斯:《总裁工作细则(2024年8月)》
2024-08-26 10:58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总裁工作细则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总裁工作细则 (2024 年 8 月) (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 构,明确总裁职责和经营管理权限,规范公司经营层的组织及行为,保障总裁行 使职权,确保公司经营管理的有效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细 则。 第二条 公司设总裁一名,由董事长推荐,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副总裁、 首席财务官、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第三条 总裁全面主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与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对董事会负责。 第四条 总裁、副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履行诚信和勤勉的义务,切实维护公司利益。 第二章 总裁的任职条件及职权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总裁: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 ...
哈尔斯:半年报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4-08-26 10:58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九 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8 月 14 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 2024 年 8 月 24 日在永康市经济开发区哈尔斯路 1 号印象展厅 3 楼以现场结合通 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会议由公司 监事会主席朱仁标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 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证券代码:002615 证券简称:哈尔斯 公告编号:2024-040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带 来的市场风险,增强财务稳健性,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相关决策审批程序符 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 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 ...
哈尔斯:《子公司管理制度(2024年8月)》
2024-08-26 10:58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4 年 8 月) (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各子公司的管理,规范公司内部运作,维护公司和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哈尔斯真空器 皿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是指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其50%以上股份,或者持 有其股份在50%以下但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等方式能够控制或者实际控制的公司 或者其他主体。 第四条 公司以其持有的股权份额依法对子公司享有资产收益、重大决策、 选择管理者、股份处置等股东权利,并负有对子公司指导、监督和相关服务的义 务。 公司通过向控股子公司委派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日常监管两条途径 行使股东权利,依据对子公司资产控制和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