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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智股份: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4-03-17 07:36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 "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 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 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 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 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 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 实 ...
仁智股份: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2024-03-17 07:36
证券代码:002629 证券简称:仁智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2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定 于 2024 年 4 月 10 日(星期三)召开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 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届次: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定召开本次 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4 年 4 月 10 日(星期三)下午 15: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 年 4 月 10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2024 年 4 月 10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 午 13:00-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 体时间:2024 年 ...
仁智股份:子公司管理制度(2024年3月)
2024-03-17 07:36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 则 - 1 - 子公司管理制度 二○二四年三月 第1条 为保证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运作和持 续健康发展,加强对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公司(以下统称"子公司") 的管理控制,确保子公司业务符合公司的总体战略发展方向,建立有 效的管理机制,提高公司整体资产运营质量和抗风险能力,最大程度 地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等内部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 定本制度。 第2条 本制度所称控股子公司是指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其百分之五十以上 股份(如子公司为有限合伙企业,指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其百分之五 十以上财产份额或通过控制管理有限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能够实 现对有限合伙企业百分之五十以上财产份额的间接控制),或者持有 股份在百分之五十以下但能够决定其董事会及其他形式 ...
仁智股份: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4-03-17 07:36
各位董事: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已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 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上会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的财务报表已经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以及有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3 年度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一、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 项 目 | 2023 年 | 2022 年 | 同比增减(%) | | --- | --- | --- | --- | | 营业收入(元) | 208,241,979.68 | 168,531,710.19 | 23.56% | | 营业利润(元) | -51,916,090.67 | -40,790,335.78 | -27.28% | | 利润总额(元) | -33,662,387.79 | 14,670,865.71 | -329.45%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34,945,903.65 | 14,065,434.50 | -348.45% | | (元) | | |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 ...
仁智股份: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4-03-17 07:36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3 年度,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严格遵 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 简称"《规范运作》")及公司《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本着对公 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审慎、科学决策,忠实履行《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赋予 的职权,推动公司稳健发展。现将董事会 2023 年度的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概况 2023 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实现营业收入 20,824.20 万元,同比增长 23.56%; 扣除后营业收入为 20,772.07 万元,同比增长 23.67%。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为-3,494.59 万元,同比下降 348.45%;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 5,373.37 万元,同比下降 20.77%。 二、2023 年公司董事会日常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有董事 ...
仁智股份: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4年3月)
2024-03-17 07:36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二○二四年三月 第一章 总 则 公司(包括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代表公司的人员)及 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公开披露重大信息,确保 所有投资者可以平等获取同一信息;不得私下提前向特定对象单独披 露、透露或泄露。 除依法需要披露的信息之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可以自愿披露与投资者 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关的信息。 进行自愿性信息披露的,应当遵守公平信息披露原则,保持信息披露 的完整性、持续性和一致性,避免选择性信息披露,不得与依法披露 的信息相冲突,不得误导投资者。 当已披露的信息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有可能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应当 及时披露进展公告,直至该事项完全结束。自愿披露预测性信息时, 应当以明确的警示性文字,具体列明相关的风险因素,提示投资者可 能出现的不确定性和风险。 第3条 公司应当明确公司内部(含控股子公司)和有关人员的信息披露职责 - 1 - 第1条 为进一步规范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他信 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确保信息披露的公平性,切实保护投 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 ...
仁智股份:监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3月)
2024-03-17 07:36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二○二四年三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监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4条 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包括股东代表一名和公司职工代表两名。监 事会设主席一人,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和罢免。监 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民主选举 产生。 监事的任期每届为 3 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 1 - 第1条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规范公司监事会 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促使监事和监事会有效地履行监督职责,完 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之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2条 监事会应当在《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所规定的 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3条 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行使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以及股东大会赋予的各种权利,维护公司、股东及 ...
仁智股份:独立董事2023年述职报告(周立雄)
2024-03-17 07:36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3 年述职报告(周立雄)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本人在 2023 年度的工作中,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勤勉 尽责,充分行使独立董事职权,切实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 权益。现将本人 2023 年度履职情况作如下报告: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周立雄先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 湖南省浏阳市人民法院书记员、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法官、深圳前海合作区人 民法院首批主审法官、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顾问。现任国浩律师(深圳)事 务所律师、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本人 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 ...
仁智股份: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2024-03-17 07:36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 (1)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 (2)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 第 4 条第(1)项所列法人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4) 本条第(1)、(2)项所述人士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 父母、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年满 18 周岁的子女及其配 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和子女配偶的父母; (5)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或者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 定的其他与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自然人。 第6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自然人,视同为公司的关联人: (1) 因与公司或其关联人签署协议或作出安排,在协议或安排生效后, 或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具有第 4 条或第 5 条规定情形之一的; (2) 过去十二个月内,曾经具有第 4 条或第 5 条规定情形之一的。 第7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实际控制人,应当将与其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人情况及时告知公司。 公司应当及时更新关联人名单并将上述关联人情况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 所备案。 第8条 关联关系主要是指在财务和经营决策 ...
仁智股份:独立董事2023年述职报告(尹玉刚)
2024-03-17 07:36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3 年述职报告(尹玉刚)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本人在 2023 年度的工作中,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勤勉 尽责,充分行使独立董事职权,切实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 权益。现将本人 2023 年度履职情况作如下报告: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尹玉刚先生:中共党员,博士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现任西 南财经大学副教授、博士生导师、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本人 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亦不存在为公司及其 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情形,不存在妨 碍本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