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棒杰股份(002634)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09-29 10:17
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 年 9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 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倡导理性投资,促进上市公司治理的完善,提升公司投 资价值,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保护工作的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规范运 作》《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棒杰控股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上市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交 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上市公司 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上市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 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宗旨和基本原则 第三条 ...
棒杰股份(002634)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
2025-09-29 10:17
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9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行为, 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及《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本规则 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 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利机构,应当在《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 1 次,应当于 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有下列 ...
棒杰股份(002634)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9月)
2025-09-29 10:17
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 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符合《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外, 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 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 司董事会秘书: (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不得担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5 年 9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行 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浙江棒 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现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 第二章 设置及任职资格 - 1 - 守公司章程,切实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利益,不得利用在公司的地位和职权为自己或他 人谋取利益。 第六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的高级管理 ...
棒杰股份(002634) - 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9月)
2025-09-29 10:17
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 9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战略发 展需要,强化战略决策的科学性和规范性,使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有效地履行职责,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委 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按照董事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 主要职责是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并在董事会授权 下监督、检查年度经营计划、投资方案的执行情况。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是指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 理人员。 第二章 委员会的组成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应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应包括 1 名独立董事。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 以 ...
棒杰股份(002634)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09-29 10:17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年9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幕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 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工作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董事会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 人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核查,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 完整,报送及时。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 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入档和报送工作。 董事会办公室具体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工作。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实施进行监督。 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与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签署书 ...
棒杰股份(002634) - 公司章程(2025年9月)
2025-09-29 10:17
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〇二五年九月修订) 1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三章 股份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 第五章 董事和董事会 第四节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第六章 高级管理人员 第七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一节 董事的一般规定 第二节 董事会 第三节 独立董事 第八章 通知与公告 第九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第十章 修改章程 第十一章 附则 3 2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三节 股份转让 第一节 股东 第二节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第三节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第四节 股东会的召集 第五节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六节 股东会的召开 第七节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节 内部审计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第一节 通知 第二节 公告 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 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 ...
棒杰股份(002634) -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09-29 10:17
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第六条 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只允许与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 民银行批准、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不得与前述 (2025 年 9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外 汇套期保值业务及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有效防范和控制风险,加强对外汇套期保 值业务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外汇套期保值是指为满足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在银行等 金融机构办理的规避和防范汇率或利率风险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远期结售 汇、外汇掉期、外汇互换、外汇期货、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 权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交易业务。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全资或控股子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需上报公司审批,未经 ...
棒杰股份(002634) - 突发事件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09-29 10:17
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突发事件管理制度 (2025年9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急管理工 作机制,维护公司资产安全和正常的经营秩序,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的发生及其造成的 损害,保障广大投资者利益,促进公司全面、协调、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浙江棒杰控 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 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本部及分支机构、各职能部门及下属子公司遭遇突然发 生,严重影响或可能导致或转化为严重影响证券市场稳定的公司紧急事件的处置。 第四条 突发事件处理应遵循的原则: 第五条 公司的突发事件是指与公司有关的、突然发生的,已经或者可能会对公司 的经营、财务、声誉、股价产生严重影响以及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应 当采取应急处理机制的重大事件,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 1 - (一)保护投资者利益; (二)及时公开信息 ...
棒杰股份(002634)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09-29 10:17
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 年 9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股票上市规则》)《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 重大影响,或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以及证券监管部门 要求披露的信息;本制度所称"披露"是指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按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在深交 所的网站和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媒体发布信息。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或者存 托凭证持有人、实际 ...
棒杰股份(002634) - 累积投票制度(2025年9月)
2025-09-29 10:17
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度 (2025年9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 )的 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的选举程序,切实保障股东选举公司董事的权利,维护股 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以及《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时,出席股东 会的股东所拥有的投票权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总数乘以应选董事人数之积,选举中实行 一权一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将其拥有的投票权全部投向一位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将 其拥有的投票权分散投向多位董事候选人,按得票多少依次决定董事人选。 第六条 公司股东会通过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的董事,其任期不实施交错任期制, 即届中因缺额而补选的董事任期为该届余任期限,不跨届任职。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选举或变更两名及两名以上董事的议案。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 第五条 股东会选举产生的董事人数及结构应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