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棒杰股份(002634) - 突发事件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09-29 10:17
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突发事件管理制度 (2025年9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急管理工 作机制,维护公司资产安全和正常的经营秩序,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的发生及其造成的 损害,保障广大投资者利益,促进公司全面、协调、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浙江棒杰控 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 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本部及分支机构、各职能部门及下属子公司遭遇突然发 生,严重影响或可能导致或转化为严重影响证券市场稳定的公司紧急事件的处置。 第四条 突发事件处理应遵循的原则: 第五条 公司的突发事件是指与公司有关的、突然发生的,已经或者可能会对公司 的经营、财务、声誉、股价产生严重影响以及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应 当采取应急处理机制的重大事件,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 1 - (一)保护投资者利益; (二)及时公开信息 ...
棒杰股份(002634)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09-29 10:17
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 年 9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股票上市规则》)《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 重大影响,或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以及证券监管部门 要求披露的信息;本制度所称"披露"是指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按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在深交 所的网站和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媒体发布信息。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或者存 托凭证持有人、实际 ...
棒杰股份(002634) - 累积投票制度(2025年9月)
2025-09-29 10:17
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度 (2025年9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 )的 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的选举程序,切实保障股东选举公司董事的权利,维护股 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以及《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时,出席股东 会的股东所拥有的投票权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总数乘以应选董事人数之积,选举中实行 一权一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将其拥有的投票权全部投向一位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将 其拥有的投票权分散投向多位董事候选人,按得票多少依次决定董事人选。 第六条 公司股东会通过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的董事,其任期不实施交错任期制, 即届中因缺额而补选的董事任期为该届余任期限,不跨届任职。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选举或变更两名及两名以上董事的议案。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 第五条 股东会选举产生的董事人数及结构应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二 ...
棒杰股份(002634)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制度(2025年9月)
2025-09-29 10:17
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9 月制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 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确保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以下简称"信息披露义务 人")依法合规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股票 上市规则》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信息 披露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按照《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办 理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的,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拟披露的信息存在《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业务规 则中规定的可暂缓、豁免披露情形的,由公司自行审慎判断,并接受深圳证券交 易所对有关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的事后监管。 第二章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的适用情形 第四条 公司拟披露的信息存在不确定性,属于临时性商业秘密等情形,及 时披露可能损害公司利益或者误导投资者的,可以暂缓披露。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 ...
棒杰股份(002634)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2025年9月)
2025-09-29 10:17
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2025年9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证券市场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规范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切实保护公司和中小 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业务规则,以及《浙江棒 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所称控股股东是指直接持有公司股本总额50%以上的股东;或 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50%,但依其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 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第三条 本规范所称实际控制人是指虽不是公司的控股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 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人。 第四条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其他关联人与公司的相关行为,参照本规范 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章 一般原则 (一)要求公司无偿向其自身、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资金、商品、服务或者其 他资产; (二)要求 ...
棒杰股份(002634) - 财务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09-29 10:17
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管理制度 (2025年9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下属企业应根据本制度和本企业生产经营特点,制订本企业财务管 理制度,并按照本企业授权体系完成审批手续后报公司备案。 第四条 公司的一切财务活动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 制度的规定,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各项财务开支范围和标准,正确处理、如实反 映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依法计算并缴纳各项税收,接受股东会、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等机构以及证券监管、税务、审计等部门的检查监督。 第二章 财务管理组织机构 第五条 财务部门机构设置: (一)董事会对公司会计核算及财务管理的建立健全、有效实施以及经济业 务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公司财务工作在董事会领导下由总裁(总经理)组织 实施,公司财务负责人对董事会和总裁(总经理)负责。 (二)公司设立财务总监,是公司的财务负责人,全面负责和组织公司会计 核算和财务管理工作。财务总监必须按《公司法》、《公司章程》和有关规定的 任职条件与聘用程序进行聘用或解聘。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财务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
棒杰股份(002634)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9月)
2025-09-29 10:17
第一条 为了提高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运 作水平,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 和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棒 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责任追究制度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不履行或者 不正确履行职责、义务或其他个人原因,导致年报披露信息出现重大差错或其他不良影 响,对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时的追究与处理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工作有关的其 他人员。 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年9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三)业绩预告与年报实际披露业绩存在重大差异且不能提供合理解释; (四)业绩快报中的财务数据和指标与相关定期报告的实际数据和指标存 ...
棒杰股份(002634) -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09-29 10:17
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2025年9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与规范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 子公司(以下统称"公司")委托理财业务的管理,保证公司资金、财产安全, 有效防范投资风险,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 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 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委托理财是指在国家政策允许的情况下,公司在控制投 资风险的前提下,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为原则,公司委托银 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 金管理人等专业理财机构对其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或者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的行 为,在确保安全性、流动性的基础上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 第三 ...
棒杰股份(002634) - 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09-29 10:17
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信息披露内控制度的要求,对公司定 期报告及重大事项履行必要的传递、审核和披露流程。 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 (2025年9月修订) 第五条 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涉密人员在定期报告编制、公司重 大事项筹划期间,负有保密义务。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公布前,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 途径向外界或特定人员泄漏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业绩座谈会、分 析师会议、接受投资者调研座谈等方式。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对外报送相关信息及外部信息使用人使用本公司信息的相关行 为,加强公司定期报告及重大事项在编制、审议和披露期间公司对外报送信息的使用和 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浙江棒杰控股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 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信息指所有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影响的、准备公开但 尚未公开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定期报告、临时公告、财务快报、统计数据、需报批的 重大事项等所涉及的 ...
棒杰股份(002634)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09-29 10:17
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 年 9 月制定) 第四条 如存在下列情形,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董事职责,但存在相关法 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一)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任导致董事会成员低 于法定最低人数; (二)审计委员会成员辞任导致审计委员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或者欠 缺会计专业人士。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相关事宜,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 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 辞职、被解除职务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职,董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辞职应当向公司提交书面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