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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子新材(002652) - 对外捐赠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1 09:17
对外捐赠制度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捐赠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全面、有效地提升和宣传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公众形象,建立和谐的企业文化,进一步规范公司对外捐赠行为, 加强公司对捐赠事项的管理,更好地履行公司的社会责任,维护公司股东、债权 人及员工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的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对外捐赠的定义 承诺的捐赠,必须诚实履行。 第四章 对外捐赠的范围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捐赠",是指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以公 司或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名义在帮助社会抵御自然灾害、构建和谐生态环境、 救助危困群体、增加社会福利等公益性社会活动中捐赠公司财产的行为。 第三章 对外捐赠的原则 第三条 公司对外捐赠后,不得要求受赠方在融资、市场准入、行政许可、 占有其他资源等方面创造便利条件,不得以公益活动和慈善事业为名从事营利活 动。 第四条 公司 ...
扬子新材(002652) - 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1 09:17
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资金管理,建立防止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行为的长效机制,杜绝控 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应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的人员、资产、财务分开,机构、业 务独立,各自独立核算、独立承担责任和风险。 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不得通过下列任何方式影响公司财务独立: (一)与公司共用或者借用公司银行账户等金融类账户,或将公司资金以任 1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 (一)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生产 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 ( ...
扬子新材(002652)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1 09:17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秘书的行为,明确董事会秘书的工作职责和程序,保障董事会秘书依法履 行职责,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 司和董事会负责。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等对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的有关规定,适用于董事会秘书。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的指定联 络人。 第四条 公司设立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以下简称董秘办),由董事会秘书负 责管理。董秘办配备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职的专职人员,包括但不限于证券事务代 表等。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五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 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熟悉公司经营情 ...
扬子新材(002652)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1 09:17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有效沟通,促进公司完善治理, 提高公司质量,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苏州扬 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 上市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 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 (一)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进一步了解 和熟悉。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和原则 (二)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获得长期的市场支持。 (三)形成服务投资者、尊 ...
扬子新材(002652) - 内部问责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1 09:17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高级管理人员须按照《公司法》《证 券法》《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完善公司内控体系的建设,规范运作,不断提高公司治理水平。 第三条 内部问责是指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分(子)公司负责人及 其他相关人员在其所管辖的部门及工作职责范围内,因故意或者过失的行为给公 司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进行责任追究的制度。 第四条 内部问责的对象为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以及 各分支机构负责人。 第五条 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内部问责制度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问责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升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治理水平,健全内部约束和责任追究机制,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 董事及管理层恪尽职守,促进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建设敬业、务实、高 效的管理团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苏州扬子江 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
扬子新材(002652) - 公司章程(2025年8月)
2025-08-21 09:17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 或上市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〇二五年八月 | | | | 第一章 | 总则 | 1 | |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 2 | | 第三章 | 股份 | 2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会 | 5 | | 第五章 | 董事会 | 20 | | 第六章 | 高级管理人员 | 32 | | 第七章 |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 34 | | 第八章 | 通知和公告 | 39 | | 第九章 |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 40 | | 第十章 | 修改章程 | 43 | | 第十一章 | 附则 | 44 | 公司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由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有 限公司依法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在江苏省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 注册 ...
扬子新材(002652) - 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2025-08-21 09:16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编制单位: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法定代表人:王梦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滕凤娟 会计机构负责人:许睿彧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续) 法定代表人:王梦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滕凤娟 会计机构负责人:许睿彧 编制单位: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资金占用方名称 占用方与上 市公司的关 联关系 上市公司核 算的会计科 目 2025 年期 初占用资金 余额 2025 年半年 度占用累计 发生金额(不 含利息) 2025 年半 年度占用资 金的利息 (如有) 2025 年半 年度偿还 累计发生 金额 2025 年 6 月期末占 用资金余 额 占用 形成 原因 占用性 质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及其附属企业 小计 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及其附属企业 胡卫林(通过苏州汇丰圆物资贸易有 限公司占用) 前大股东 其他应收款 1,967.52 1,967.52 资 金 往 来 非经营性 占用 ...
扬子新材(002652)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5-08-21 09:16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1 日召 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 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 章程修改的工商登记备案等相关手续,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具体 情况如下: 证券代码:002652 证券简称:扬子新材 公告编号:2025-028 一、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公司章程》部分 条款进行了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 修订前 | 修订后 | | --- | --- | |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 | 第一条 为维护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 | | 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 |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上市 | |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 公 ...
扬子新材(002652) - 关于2025年半年度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2025-08-21 09:16
证券代码:002652 证券简称:扬子新材 公告编号:2025-030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半年度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1 日召 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半年度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一)本次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 2025 年 6 月末的资 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对收回款项对应 已计提的坏账准备进行转回,经过资产减值测试,2025 年半年度公司计提及转 回资产减值准备合计金额-3,663,871.79 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注:全文计提减值损失以"-"号填列,转回减值损失以正数填列。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说 ...
扬子新材(002652)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1 09:16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稳定性及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苏 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辞任、任期届满、解 任等离职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第三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 (一)董事辞任应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起辞 任生效,公司将在2个交易日内披露有关情况。 1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如因以下情况,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1、董事的辞任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 2、独立董事辞任将导致公司董事会或者其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