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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子新材:关于俄联合股权转让事项的进展公告
2024-05-24 09:13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7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023 年 3 月 24 日召开的 2023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与中民居家签订俄联合股权转让协议暨关联 交易的议案》。控股股东方中民未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民未来") 为了帮助与扶持公司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使公司走出困境健康发展,指定其全资 子公司中民居家养老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民居家")以 1,010 万元(该 项投资的账面价值)受让公司持有的俄罗斯联合新型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俄 联合")51%股权。 同时,中民居家承诺在股权交割完毕后,加快联系、督促、推动对俄联合的 审计工作,审计师由公司聘请,费用由公司承担。若审计发现 2022 年俄联合 51% 净资产超出 1,010 万元人民币,超出部分归公司所有;若中民居家与第三方达成 关于俄联合 51%股权再转让协议,中民居家承诺将交易额高出 1,010 万元部分在 扣除相关税费后支付给公司。截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公司已收到中民居家支付 的 1,010 万元股权转让款。 2023 年 8 月 ...
扬子新材: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2024-05-16 12:17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19 号富凯大厦 B 座 12 层 电话:010-52682888 传真:010-52682999 邮编:100033 关于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 德恒 01G20230758-3 号 致: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4 年 5 月 16 日召开。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以下 简称"德恒")受公司委托,指派李志强律师、赵怀亮律师(以下简称"德恒律师") 列席了本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 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以下简称"《章程指引》")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
扬子新材: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5-16 12:17
证券代码:002652 证券简称:扬子新材 公告编号:2024-026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王梦冰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 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5 人,代表股份共计 173,957,633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3.9719%。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的 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及其一 致行动人)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4 人,代表股份共计 20,357,633 股,占公司 股份总数的 3.9756%。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年度股东 大会于 2024 年 5 月 16 日(星期四)下午 14:00 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 ...
扬子新材:关于公司股东资金占用事项的进展公告
2024-05-15 10:24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资金占用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公司于近日收到了胡卫林偿还的占用资金 3,007.87 万元。 一、 资金占用事项的基本情况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子新材"、"公司")在 自查中发现公司股东胡卫林存在通过公司重要供应商苏州汇丰圆物资贸易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汇丰圆")占用公司资金事项。2019 年扬子新材预付汇丰圆 3.4 亿元,系公司股东、时任公司总经理胡卫林超额支付汇丰圆预付款,并通过 向汇丰圆拆借资金,形成资金占用。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17 日披露的 《关于公司自查第二大股东资金占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11-03)。 证券代码:002652 证券简称:扬子新材 公告编号:2024-025 告》(公告编号:2021-11-04),公司收到胡卫林偿还的占用资金 2,244.02 万 元,截至上述公告披露日,胡卫林占用公司资金余额为 24,580.90 万元。 2022 年 1 月 8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 ...
扬子新材: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2024-04-23 08:54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 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重庆康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 简称"重庆康华")基本情况如下: | 事务所名称 | 重庆康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 | --- | --- | --- | --- | | 成立日期 | 2020年09月09日 | 组织形式 | 特殊普通合伙 | | 注册地址 | 重庆市渝中区中山三路168号22层1.2.3区 | | | | 首席合伙人 | 蒙高原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 | 21人 | | 上年末执业人员 数量 | ...
扬子新材: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2024-04-23 08:54
证券代码:002652 证券简称:扬子新材 公告编号:2024- 016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重庆康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 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 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的规定。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2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重庆康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重庆康华")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 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审计机构名称:重庆康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5、首席合伙人:蒙高原 6、业务 ...
扬子新材:公司章程
2024-04-23 08:54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全称:Suzhou Yangtze New Materials Co.,Ltd 二〇二四年四月 | 第一章 | 总则 | 1 | |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 2 | | 第三章 | 股份 | 2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 2 | | 第二节 | | 股份增减和回购 3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 4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大会 | 5 | | 第一节 | 股东 | 5 | | 第二节 | |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7 | | 第三节 | | 股东大会的召集 9 | | 第四节 | |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11 | | 第五节 | | 股东大会的召开 12 | | 第六节 | |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15 | | 第五章 | 董事会 | 19 | | 第一节 | 董事 | 19 | | 第二节 | 董事会 | 22 | | 第六章 | |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26 | | 第七章 | 监事会 | 28 | | 第一节 | 监事 | 28 ...
扬子新材: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4-04-23 08:54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康华专审 B(2024)A33 号 重庆康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二○二四年四月 重 庆 康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Chongqing Kanghua CPAs 1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康华专审 B(2024)A33 号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 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 三、 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 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 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Add:39F,Chongqing Fortune Financial Center NO.1 Caifu A.V. Yubei District China. 401121 Tel:023-63870921 地址: 重庆市渝北区财富大道一号重庆财富金融中心39层 邮编:401121 电话:023-63870921 重 庆 康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Chongqing ...
扬子新材: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4-04-23 08:54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 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 司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 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 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 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 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 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 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 ...
扬子新材: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4-04-23 08:54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 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22 日以现场结合线上视频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王梦 冰女士主持,应参加会议董事 9 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 9 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 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证券代码:002652 证券简称:扬子新材 公告编号:2024-011 - 1 - 经与会董事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3 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本着对公司股 东负责的态度,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利益, 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公司运作。 独立董事向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