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ZNM(002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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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子新材:2025年半年度净利润约-1185万元
Mei Ri Jing Ji Xin Wen· 2025-08-21 10:16
Core Viewpoint - Yangzi New Materials (SZ 002652) reported a decline in revenue and a net loss for the first half of 2025, indicating financial challenges ahead [2] Financial Performance - The company's operating revenue for the first half of 2025 was approximately 156 million yuan, a year-on-year decrease of 15.79% [2] - The net profit attributable to shareholders was a loss of approximately 11.85 million yuan [2] - Basic earnings per share showed a loss of 0.0231 yuan [2]
扬子新材:8月21日召开董事会会议
Mei Ri Jing Ji Xin Wen· 2025-08-21 10:06
Group 1 - The company, Yangzi New Materials, announced that its sixth board meeting will be held on August 21, 2025, to review the 2025 semi-annual report and summary [1] - For the year 2024, the company's revenue composition is entirely from metal products (metal surface treatment), accounting for 100% [1] - As of the report date, Yangzi New Materials has a market capitalization of 2 billion yuan [1]
扬子新材(002652.SZ):上半年净亏损1185.22万元
Ge Long Hui A P P· 2025-08-21 09:32
Group 1 - The core viewpoint of the article is that Yangzi New Materials (002652.SZ) reported a significant decline in revenue and a net loss for the first half of 2025 [1] - The company achieved operating revenue of 156 million yuan, representing a year-on-year decrease of 15.79% [1] - The net profit attributable to shareholders of the listed company was -11.85 million yuan, indicating a shift from profit to loss compared to the previous year [1] - The net profit attributable to shareholders after deducting non-recurring gains and losses was -12.29 million yuan [1] - The basic earnings per share were -0.0231 yuan [1]
扬子新材(002652) - 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1 09:17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对公司中长期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 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 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 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 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等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提名、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 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战略委 ...
扬子新材(002652)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1 09:17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治理结构,维护广大投资者权益和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 作,防范内幕知情人员滥用知情权、泄露内幕信息和进行内幕交易,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 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信 息披露事务管理》等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 定及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公司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应当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 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负责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 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董事长与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 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董秘办是公司内幕信息登记备案的日常工作部门,协助董事会秘书做好内幕 信息的管理工作,负责有关内幕信息知情人 ...
扬子新材(002652) -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1 09:17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工作,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的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 审核。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 2 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 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1/3 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 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由提名委员会委员在独立董事委员中提名,由委员 的过半数选举产生,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 ...
扬子新材(002652)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1 09:17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 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总经理助理及《公司章 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 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 本细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 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在独立董事委员中 提名,由委员的过半数选举产生,并 ...
扬子新材(002652) -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1 09:17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条 为强化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 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一)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 (二)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 博士学位;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的专门工作机构,行使《公司法》规定 的监事会的职权,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 工作和内部控制等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2 人,委员中至少有 1 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 的董事,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应当由独立董事担任,且应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 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可以成为 ...
扬子新材(002652)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1 09:17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 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等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 下简称深交所)其他业务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办理信息披 露暂缓、豁免业务的,适用本制度。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公司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 实际控制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有关各方等自然人、单 位及其相关人员,破产管理人及其成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 的其他承担信息披露义务的主体。 第三条 公司及信息披露义务人应自行审慎判断应当披露的信息是否存 ...
扬子新材(002652)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1 09:17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确 保公司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充分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维护投资者的 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的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重大信息"是指所有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 响的信息,具体包括但不限于重大交易信息、关联交易信息、重大经营管理信息 及其他重大事项信息等。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司股票及 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出现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 报告义务的单位、部门、人员,必须在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向董事长、总经理、 董事会秘书报告的制度。 1 (二)公司各分子公司负责人; (三)公司派驻子公司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