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inzhi Group(0026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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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质集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23-12-27 11:17
信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3 年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明确信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大会 的职责权限,规范股东大会运作,提高股东大会议事效率,保证股东大会会议程 序及决议的合法性,更好地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信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之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应 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公司应在保证股东大会合法、有效的前提下,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 包括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扩大股东参与股东大会的比例。股东大会时间、 地点的选择应有利于让尽可能多的股东参加会议。 第四条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二章 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
信质集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3-12-27 11:17
信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业 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 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3 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任何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公 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四条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 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信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改善董事会组成结构,建立健全对非独立董事及经理层的约束和监督机制,保护中小 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 ...
信质集团:公司章程
2023-12-27 11:17
信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 司 章 程 二 0 二三年一十二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信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公司 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 国共产党章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 系以原信质电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有限公司")依法整体变更发起方式设立;在浙 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000148247018R。 第三条 公司于 2012 年 2 月 21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 监会")证监许可[2012]230 号文核准,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334 万股, 于 2012 年 3 月 16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信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Xinzhi Group Co., Ltd | 目录 | | --- | | 第一章 总则 ...
信质集团: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2023-12-27 11:17
信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第一章 总则 (三)被收购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第一条 为完善信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进一步规范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并保障独立董事有效 地履行其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以及《信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信质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 下简称"深交所")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 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的作用,维护 ...
信质集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3-12-27 11:17
信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信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续聘、改聘, 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财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信质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聘任会 计师事务所对公司会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公司选聘会计师事 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公司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 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大会决定。公司不得在董事会、股东大会审 议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四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有良好的执 业质量记录,并满足下列条件: (一)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 (二)熟悉国家有关 ...
信质集团: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2-27 11:17
证券代码:002664 证券简称:信质集团 编号:2023-063 信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以自有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浙江大行科技有限公 司增资人民币 4,000 万元,旨在提高浙江大行科技有限公司的资金实力和业务竞争 力,推进业务发展,扩大业务规模,符合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有利于增强公 司优化布局及实现规模化发展,有利于提升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和综合竞争力,不存 在违反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关于本次增资事项的总体安排。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上市公司 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 ...
信质集团:《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2023-12-27 11:17
信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关规定, 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如下: | 修改前 | 修改后 | | --- | --- | | 第一条 为维护信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 第一条 为维护信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 | 下简称"公司")、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 | 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公司股东和债权人 | | 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 | 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 | |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 | 法》)、《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其他有关法律、 | 《证券法》)、《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其他有关法 | |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章程。 |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章程。 |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0,379. ...
信质集团:监事会议事规则
2023-12-27 11:17
信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2023 年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信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的 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促使监事和监事会有效地履行监督职责,完善公司法人治 理结构,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监事会,行使监督权,保障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 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对股东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二章 监 事 第三条 公司监事由股东代表和公司职工代表担任。公司职工代表担任的监 事为监事人数的三分之一。 第四条 监事每届任期三年,但因换届任期未满三年的或因其他原因去职的 除外。监事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监事中的股东代表由股东提出候选人名单, 经股东大会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同意选举产生、更换;监事会 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 生。董事、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第五条 监事应当具备下列一般任职条件: (一)具有与公司股东、职工和其他相关利益者进行广泛交流的能力,能够维 护公司 ...
信质集团:关于第一大股东拟通过公开征集转让方式协议转让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2023-11-27 08:1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信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信质集团")分别于 2023 年 6 月 9 日、 2023 年 9 月 9 日、2023 年 10 月 20 日及 2023 年 11 月 3 日披露了《关于第一大股东拟 通过公开征集转让方式协议转让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31)、 《关于第一大股东拟通过公开征集转让方式协议转让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 号:2023-050)、《关于第一大股东拟通过公开征集转让方式协议转让公司股份的进 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54)及《关于第一大股东拟通过公开征集转让方式协议 转让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59)。 近日,公司收到第一大股东"中信证券中信信托中信总营股票质押定向资产管理 计划"(证券账户名称"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中信银行信托组合投资项目 1701 期 单一资金信托",以下简称"资管计划"或"第一大股东")通知,截至目前无意向 受让方完成报名参与公开征集转让,鉴于因标的股票价值发生重大变化,围绕国资保 值增值目标,最终 ...
信质集团: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2023-11-15 08:31
证券代码:002664 证券简称:信质集团 公告编号:2023-060 信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信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回购注销股权激励对象已获授 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 42,000 股,涉及人数 1 人,占回购前公司总股本的 0.01%。回购价格为 6.15 元/股。 2、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15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上述限制性股票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回购注销手续。 3、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公司章程、股权激励计划等的相关规定。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 年 2 月 6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