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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质集团(002664) -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2025-11-14 11:47
信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但不限于公司及下属各部门、分公司、子公司及公司能够对其实 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上述人员应做好内幕信息的保密及报备 工作。 第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各部门、分公司、子公司负责人都应做好内 幕信息的保密工作,应积极配合董事会秘书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报备工作,内 幕信息知情人负有保密责任,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不得公开或者泄露该信息,不得 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不得进行内幕交易或配合他人操纵股票交易 价格。 第六条 公司应加强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的教育培训,确保内幕信息责任人和知情人明 确自身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督促有关人员严格履行信息保密职责,坚决杜绝内幕 交易。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2025 年 11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信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加 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有效防范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内幕交易等证券违法违规行为,维 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维护广大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
信质集团(002664) - 公司章程
2025-11-14 11:47
信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 司 章 程 二 0 二五年十一月 | 1 | | --- | | |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信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公司股 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系 以原信质电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有限公司")依法整体变更发起方式设立;在浙江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000148247018R。 第三条 公司于 2012 年 2 月 21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 监会")证监许可[2012]230 号文核准,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334 万股, 于 2012 年 3 月 16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信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Xinzhi Group Co., Ltd 集 ...
信质集团(002664)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25-11-14 11:47
信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二) 体现责权利对等的原则; (三) 体现公司长远利益的原则; (2025 年 11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信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 下简称"董、高")依法履行职权,健全公司薪酬管理体系,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 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 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的适用对象为:公司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及《公司章程》认定 的高级管理人员 (包括但不限于总裁、副总裁、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公司经营业绩相结合,保障公司稳定发 展,同时符合市场价值规律,其薪酬的确定遵循以下原则: (一) 体现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的原则; (四) 体现激励与约束并重、奖罚对等的原则。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四条 董事会薪酬委员会负责拟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报 董事会审议同意后提请股东会审议批准。 第五条 董事会薪酬委员会负责审查公司董事、高 ...
信质集团(002664)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11-14 11:47
信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信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有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 大影响而尚未向投资者公开的重大信息以及按照现行的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机构要求 所应披露的信息;所称"披露"是指信息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规定的媒体,按规定的 程序,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并送达证券监管部门和深圳交易所备案。 第二章 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和一般规定 第三条 信息披露是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持续责任,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 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 ...
信质集团(002664)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11-14 11:47
第一条 为加强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进 一步明确管理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 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信质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公司的实 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制度第九条规定的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所持本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的管理。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知悉《公 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关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禁止行为的规定,不得 进行违法违规的交易。 信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 年 11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公司董事 ...
信质集团(002664) - 机构投资者接待管理办法
2025-11-14 11:47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机构投资者是指比一般中小投资者更容易接触到信息披 露主体和更具信息优势,可能利用未公开重大消息进行交易的机构,包括但不限 于: 1、从事证券分析、咨询及其他证券服务业的机构; 2、从事证券投资的机构; 3、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机构。 第三条 公司接待工作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信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机构投资者接待管理办法(2025 年 11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证券市场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规范信质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接待机构调研行为,加强公司与外界的交流和沟通, 增加公司信息披露的透明度及公平性,改善公司治理结构,增进资本市场对公司 的了解和支持,提高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以及《公司章程》、《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 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 1、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公司人员在进行接待活动中,应严格遵循公平、 公正、公开原则 ...
信质集团(002664)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11-14 11:47
信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 年 11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信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重大信息 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及时、准确、全 面、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信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内部管理文件,结合公 司实际状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司股票 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负有报告义务 的单位、部门、人员,应当在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向公司董事会秘书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报告义务人"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负责人、 各分子公司负责人、公司派驻各分支机构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对公司重大情形 或事件可能知情的人员。 第二章 重大信息的范围 第四条 公司各部门及分支机构、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发生或即将发生以下情形 时,报告义务人 ...
信质集团(002664)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11-14 11:47
信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规范信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 的对外担保行为,有效防范公司对外担保风险,确保公司资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 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 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身份为他人债务和或有债务提 供保证、抵押或质押,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公司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 任的行为,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第三条 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非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任何人无 权以公司名义签署对外担保或相互担保的合同、协议或其他类似的法律文件。 第四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审慎对待和严格控制担保产生的债务风险, 并对违规或失当的对外担保产生的损失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第 ...
信质集团(002664) - 财务负责人工作细则
2025-11-14 11:47
第一章 总则 信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负责人工作细则(2025 年 11 月修订) 第一条 为规范信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行为,加 强对公司财务的监督,建立公司内部监控机制,确保资产的保值与增值,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规的规定, 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财务负责人是负责投资、监督公司财务会计活动和公司运行情况的高级 管理人员。财务负责人对公司所有财务数据、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向 董事会负责,接受审计委员会的监督。 第三条 财务负责人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财经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制度,认真 履行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权益。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四条 公司设财务负责人一人,由总裁提名,董事会聘任。财务负责人的任期 与同届董事会任期一致为三年,连聘可以连任。在任职期间董事会可以解聘财务负责 人,财务负责人也可以向董事会提出辞职。 第五条 公司财务负责人不得在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中担任除董事、监事外 的其他职务。财务负责人在本公司领取薪酬。 第六条 财务负责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坚持原则,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个 ...
信质集团(002664)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2025-11-14 11:47
信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信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进一步 规范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并保障独立董事有效地履行其职 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信质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信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 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 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 断关系的董事。 第五条 独立董事行使以下特别职权应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应当经全体 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 (一)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 称"深交所")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 监督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