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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质集团:关于回购注销部分2021年限制性股票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2022年股票期权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公告(1)
2023-12-27 11:18
证券代码:002664 证券简称:信质集团 公告编号:2023-065 信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2021年限制性股票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2022年股票期权已获授但尚未行权 的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信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 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2021年限 制性股票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2022年股票期权已 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其中《关于回购注销部分2021年限制性股票已获 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 下: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2021 年 2 月 6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 ...
信质集团:关于公司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2023-12-27 11:18
证券代码:002664 证券简称:信质集团 公告编号:2023-064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大行科技有限公司 信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信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7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 第九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同意对全资子公司浙江大行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行科技")增资 4,000 万元。本次增 资完成后,大行科技注册资本由 3,000 万元增加至 7,000 万元,仍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增资事项在 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增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 重大资产重组。 二、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1002562372586J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3,0 ...
信质集团: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3-12-27 11:17
证券代码:002664 证券简称:信质集团 公告编号:2023-066 信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信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 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 2024年1月12日14:30在公司九号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2024 年 1 月 12 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2024 年 1 月 12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 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1 月 12 日 9:15-9:25,9:30-11:30 和 1 ...
信质集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23-12-27 11:17
信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3 年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明确信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大会 的职责权限,规范股东大会运作,提高股东大会议事效率,保证股东大会会议程 序及决议的合法性,更好地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信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之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应 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公司应在保证股东大会合法、有效的前提下,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 包括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扩大股东参与股东大会的比例。股东大会时间、 地点的选择应有利于让尽可能多的股东参加会议。 第四条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二章 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
信质集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3-12-27 11:17
信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业 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 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3 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任何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公 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四条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 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信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改善董事会组成结构,建立健全对非独立董事及经理层的约束和监督机制,保护中小 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 ...
信质集团:公司章程
2023-12-27 11:17
信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 司 章 程 二 0 二三年一十二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信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公司 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 国共产党章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 系以原信质电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有限公司")依法整体变更发起方式设立;在浙 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000148247018R。 第三条 公司于 2012 年 2 月 21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 监会")证监许可[2012]230 号文核准,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334 万股, 于 2012 年 3 月 16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信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Xinzhi Group Co., Ltd | 目录 | | --- | | 第一章 总则 ...
信质集团: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2023-12-27 11:17
信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第一章 总则 (三)被收购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第一条 为完善信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进一步规范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并保障独立董事有效 地履行其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以及《信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信质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 下简称"深交所")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 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的作用,维护 ...
信质集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3-12-27 11:17
信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信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续聘、改聘, 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财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信质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聘任会 计师事务所对公司会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公司选聘会计师事 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公司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 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大会决定。公司不得在董事会、股东大会审 议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四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有良好的执 业质量记录,并满足下列条件: (一)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 (二)熟悉国家有关 ...
信质集团:《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2023-12-27 11:17
信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关规定, 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如下: | 修改前 | 修改后 | | --- | --- | | 第一条 为维护信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 第一条 为维护信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 | 下简称"公司")、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 | 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公司股东和债权人 | | 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 | 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 | |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 | 法》)、《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其他有关法律、 | 《证券法》)、《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其他有关法 | |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章程。 |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章程。 |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0,379. ...
信质集团: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2-27 11:17
证券代码:002664 证券简称:信质集团 编号:2023-063 信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以自有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浙江大行科技有限公 司增资人民币 4,000 万元,旨在提高浙江大行科技有限公司的资金实力和业务竞争 力,推进业务发展,扩大业务规模,符合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有利于增强公 司优化布局及实现规模化发展,有利于提升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和综合竞争力,不存 在违反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关于本次增资事项的总体安排。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上市公司 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