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SI(002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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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三圣: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已升至8.29%
2 1 Shi Ji Jing Ji Bao Dao· 2025-12-16 10:19
南财智讯12月16日电,*ST三圣公告,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公司债权人及重整投资人,通过 以股抵债及认购新股方式获得公司股份56,686,624股。本次权益变动后,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持 有公司股份比例为8.29%。上述股份中,通过认购获得的20,000,000股自取得之日起12个月内不进行转 让,其余股份无其他权利限制。 ...
*ST三圣(002742) - 关于控股股东收到《承诺函》的公告
2025-12-16 10:16
为促进公司长期发展,巩固冀衡集团的控制权,公司股东潘先文先生、深圳 高新投向冀衡集团分别出具了《承诺函》,主要内容如下: 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收到《承诺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三圣股份")于2025年 12月16日收到公司股东潘先文先生、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 圳高新投")分别向公司控股股东河北冀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冀衡集团") 出具的《承诺函》。 二、《承诺函》的主要内容 证券代码:002742 证券简称:*ST三圣 公告编号:2025-79号 1、潘先文先生,持有三圣股份72,354,232股股份,占三圣股份总股本比例 为10.58%,向冀衡集团承诺:我方及/或指定主体在直接和/或间接持有三圣股份 股票期间,不以任何方式单独或共同谋求三圣股份股份控制权,不以贵方以外的 其他股份签订谋求三圣股份控制权相关的任何协议(包括但不限于一致行动协议、 表决权委托协议),不参加任何可能影响贵方作为三圣股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地位的活动。 ...
*ST三圣:12月12日召开董事会会议
Mei Ri Jing Ji Xin Wen· 2025-12-12 14:57
每经AI快讯,*ST三圣(SZ 002742,收盘价:4.73元)12月12日晚间发布公告称,公司第五届第十九次 董事会临时会议于2025年12月12日在公司1212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审议了《关 于变更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及修改 <公司章程> 的议案》等文件。 每经头条(nbdtoutiao)——实施城乡居民增收计划、降准降息等工具灵活高效运用、增加普通高中学 位……深度解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 2025年1至6月份,*ST三圣的营业收入构成为:医药占比59.77%,建材占比39.94%,其他业务占比 0.29%。 (记者 曾健辉) 截至发稿,*ST三圣市值为32亿元。 ...
*ST三圣控制权正式变更 冀衡集团入主开启发展新篇章
Zheng Quan Shi Bao Wang· 2025-12-12 14:38
控股股东变更,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出炉,*ST三圣(002742)迎来"新生"。 12月11日晚间,*ST三圣发布公告称,河北冀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冀衡集团")作为产业投资 人,通过参与公司司法重整,以现金认购资本公积转增股份的方式取得公司1.2亿股股份,占重整完成 后总股本的17.54%,正式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为肖辉、肖秋生。 据悉,此次权益变动已于2025年12月11日完成股份过户登记,冀衡集团支付总对价1.84亿元,每股价格 为1.53元。 作为后续支持措施,冀衡集团承诺在成为控股股东后三年内,通过股东借款、非公开发行等方式为公司 提供不少于2亿元的现金流支持,助力恢复持续经营能力;未来12个月内,暂无继续增持或减持上市公 司股份的计划。 需要指出的是,此次控制权变更是*ST三圣破产重整计划获批后的重要执行节点。此前,该上市公司已 于2025年11月24日收到全体重整投资人支付的2.54亿元重整投资款,为后续资产盘活与业务重构奠定了 坚实基础。 根据控股股东冀衡集团提名推荐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ST三圣董事会同意提名宋英健、魏东、 马胜义、段伟为为上市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 ...
*ST三圣(002742) -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2025-12-12 10:46
证券代码:002742 证券简称:*ST 三圣 公告编号:2025-77 号 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已 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2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换届选举公司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换届选举公 司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议案》。 一、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情况 根据公司控股股东河北冀衡集团有限公司提名推荐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宋英健、魏东、马胜义、段伟为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候选人。根据公司持股 3%以上股东潘先文提名推荐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 会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严欢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根据公司控股股东河北冀衡集团有限公司提名推荐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张金若、 ...
*ST三圣(002742)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修订版)
2025-12-12 09:02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制定本制度。 重庆三圣实业股份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修订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关联交 易行为,维护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和公司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第二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符合诚实信用的原则; (二)定价公允原则。关联交易的价格应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 费标准。公司董事会应当根据客观标准判断该关联交易是否对公司有利,必要时 应当聘请专业评估师、独立财务顾问等中介机构进行评估或估价; (三)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应签订书面协议,协议的签订应当遵循 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协议内容应明确、具体; (四)与关联人有利害关系的董事,在董事会表决关联交易时,应当回避。 关联人如享有股东会表决权,除本制度另有规定外,应当回避表决。 (五)关联交易程序应当符合相应法律法规的 ...
*ST三圣(002742) -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12-12 09:02
重庆三圣实业股份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经 2025 年 12 月 12 日公司五届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管理 行为,保证经营班子依法行使职权,勤勉高效地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及其他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总经理是董事会领导下的公司日常经营管理负责人,负责贯彻落实 股东会、董事会决议,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日常管理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免 第三条 公司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总经理工作班子其他成员由总经 理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董事可受聘兼任总经理。 第四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人,副总经理等若干人。由总经理、副总经理及财 务负责人构成公司总经理工作班子,协助总经理工作,分工负责,各司其责,对 总经理负责。总经理工作班子是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的指挥和运作中心。 第五条 公司的总经理必须专职,总经理在控股股东单位不得担任除董事外 的其他行政职务。总经理在本公司领薪。 第六条 总经理及总经理工作班子其他成 ...
*ST三圣(002742) - 股东会议事规则(修订版)
2025-12-12 09:02
重庆三圣实业股份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修订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公司股 东的行为,保障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会能够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重庆三圣实业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 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本规则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股东会、公司股东及其授权代理 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列席股东会会议的其他人员的具有约束力的文件。 第二章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第四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由公司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应当在《公 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五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行使职权, 不得干涉股东 ...
*ST三圣(002742) -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2025-12-12 09:02
重庆三圣实业股份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经 2025 年 12 月 12 日公司五届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 部审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重庆三圣 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审计机构或人员,对其内部 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 果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有关 人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率和效果; (三)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 (四)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负责,重要的内 部控制制度应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 ...
*ST三圣(002742) - 授权管理制度(修订版)
2025-12-12 09:02
重庆三圣实业股份股份有限公司 授权管理制度 (修订版) 第一条 为了加强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授权管 理工作,确保公司规范化运作,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授权管理是指:公司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对 董事长的授权;董事会对总经理的授权以及公司具体经营管理过程中的必要的授 权。 第三条 授权管理的原则是,在保证公司、股东和债权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 提高工作效率,使公司经营管理规范化、科学化、程序化。 第四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有权对公司重大事项作出决议。 公司不得通过授权的形式由董事会或者其他机构和个人代为行使《公司法》 规定的股东会的法定职权。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者其他机构和个人代为行使其他 职权的,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授权原则, 并明确授权的具体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