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chuan Guoguang Agrochemical (002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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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光股份(002749.SZ):与关联方签署《代为培育协议》
Ge Long Hui A P P· 2025-08-07 08:54
格隆汇8月7日丨国光股份(002749.SZ)公布,基于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考虑,公司拟开展海外市场拓展 工作。鉴于海外农药业务存在部分国家或地区农药产品登记制度复杂且周期较长、不同国家或地区要求 差异巨大、部分国家或地区存在系统性准入壁垒或隐性壁垒等多重挑战,导致海外农药业务前期投资较 大、投资周期较长、不确定性因素较多、投资风险较高,同时上市公司资金出境还存在一定的管理风 险。为降低上市公司前述风险并有效获取商业机会,实现中长期战略发展目标,同时避免公司与关联方 构成潜在同业竞争,最大限度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公司与关联方颜亚奇先生签署 《代为培育协议》(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委托颜亚奇先生按照市场原则在亚洲、非洲、拉 丁美洲等地区的海外目标市场国家或地区为公司代为培育海外农药项目。 ...
国光股份:2025年上半年净利润2.31亿元,同比增长6.05%
Xin Lang Cai Jing· 2025-08-07 08:49
国光股份公告,2025年上半年营业收入11.19亿元,同比增长7.33%。净利润2.31亿元,同比增长 6.05%。公司拟以4.66亿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元(含税)。 ...
国光股份(002749)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08-07 08:46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担保管理 工作,有效控制风险,保护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 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以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公司控股的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述的"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包括公司对控 股子公司的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等。 第四条 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是对外担保的决策机构。 第二章 对外担保的审查 第五条 对外担保申请由公司财务部统一负责受理,被担保人应在公司财务部 要求时限内提交相关资料。 公司应对被担保对象的资信状况进行调查,被担保人为非公司全资子公司的, 应向公司提供以下资料: (一)企业 ...
国光股份(002749)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8-07 08:46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 权益,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四川国光农化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特制定本议事规则(以下简称"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第四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 围内行使职权。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 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六条 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公 司章程》及本规则的规定,自觉维护会议秩序,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七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 ...
国光股份(002749)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08-07 08:46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进一步明确办理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 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以下简称"《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以下简称"《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用 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前述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还包括记载在其 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 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以 ...
国光股份(002749)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修改)
2025-08-07 08:46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健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根据《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公司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未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不在本工作细则的考核范围内。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 会报告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董事会任命三名董事会成员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 当过半数。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期间如有成员不再担任董事 职务,即自动失去资格,委员会应补足成员人数。 第七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承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工作联络、会议组织、材料 准备和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研究董事与高级管理 ...
国光股份(002749) - 内部审计制度
2025-08-07 08:46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风险管理、 内部控制和治理过程的效率和效果,规范内部审计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 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中国内部审计准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四川国光农化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所属企业。本制度所称所属企业,是指公司全资、 控股子公司和公司拥有实际管理权的其他企业。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审计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内部 管理规定,对公司的业务活动、内部控制、风险管理、财务收支信息等实施独立、 客观的确认和咨询活动,旨在通过系统化、规范化的方法,评估和改善组织的风险 管理、内部控制和治理过程的效果,帮助组织实现其目标。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 第四条 公司设立审计部,对董事会负责,在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直接领导 下开展工作,并向其报告工作。为方便日常审计工作的管理,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 长主管内部审 ...
国光股份(002749)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修改)
2025-08-07 08:46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决策科学性,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以及《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设立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 提出建议。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 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由董事会任命五名董事会成员组成,其中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董事职务,即自 动失去委员资格,委员会应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委员会日常联络和会议组织工作,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 责做好委员会决策的前期准备工作,向战略委员会提供公司战略规划、重大投资融资、 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的意向、初步可行性报告以及合作方 ...
国光股份(002749)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08-07 08:46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资者之间 的信息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切实保护投资 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与投资者关系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 法规、部门规章、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的业务规则以及《公司 章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交 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 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 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四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以及深交所相关规定,不得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以任何方式发布或者泄 露未公 ...
国光股份(002749)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修改)
2025-08-07 08:46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规范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 运作,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以及《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设立董 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 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由董事会任命三名董事会成员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 当过半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期间如有成员不再担任董事职务, 即自动失去资格,委员会应补足成员人数。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承担提名委员会的工作联络、会议组织、材料准备和 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研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并提出建议; 第八条 提名委员会就下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