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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菱股份(002766) -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2025年12月)
2025-12-09 12:03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关联 交易,保证公司与各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确保 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在确认和处理有关关联人之间关联关系与关联交易时,应遵循 并贯彻以下原则: (一)尽量避免或减少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 (二)确定关联交易价格时,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以及等价有偿"的 原则,并以书面协议方式予以确定。 (三)对于必须发生的关联交易,应切实履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 (四)关联董事和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原则。 (五)必要时聘请独立财务顾问或专业评估机构发表意见和报告的原则。 第三条 公司在处理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时,不得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与关联 ...
索菱股份(002766)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09 12:03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程序,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东 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 届满未连任、主动辞职、被解除职务等离职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第三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前提出辞职。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辞职应向公司提交书面辞职报告。除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公司章 程》或本制度另有规定外,董事辞职的,自公司收到通知之日生效;高级管理人 员辞职的,自董事会收到辞职报告时生效。公司将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有关情况。 除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外,出现下列规定情形的,在改选出 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 职责: (一) ...
索菱股份(002766) - 投资者关系档案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09 12:03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制定并留存投资者关系管理的档案,并由专人进行收集、 整理、归档、保管。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泄露商业秘密的前提下,公司其它 部门有义务配合董事会办公室进行相关工作。 第四条 公司进行的投资者关系活动应当在活动结束后两个交易日内完成档 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归档经办人应当保证归档的文件资料齐全、完整、 准确。 公司在投资者说明会、业绩说明会、分析师会议、路演等投资者关系活动结 束后应当及时编制《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 刊载。 第五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的归档范围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投资者关系活动参与人员、时间、地点; (二)投资者关系活动的交流内容; (三)未公开重大信息泄密的处理过程及责任追究情况(如有); 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者关 系管理的档案归档、管理工作,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维护公司合法权益,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 理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 ...
索菱股份(002766) - 对外捐赠管理办法(2025年12月)
2025-12-09 12:03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捐赠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或"公司")及其所属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分公司对外捐赠行为,加强 公司对捐赠事项的管理,维护股东、债权人及员工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益事业捐赠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对外捐赠是指公司自愿无偿将其有权处分的合法财产赠送给合法的 受赠人用于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没有直接关系的公益事业的行为。包括现金捐赠 及非现金资产捐赠。 第三条 对外捐赠应当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以及国家其 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除定向帮扶对象外,公司对外捐赠应当通过依法成立 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和公益性非营利的事业单位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 部门进行。 第二章 对外捐赠的原则 第四条 公司对外捐赠后,不得要求受赠方在融资、市场准入、行政许可、 占有其他资源等方面创造便利条件,不得以捐赠为名从事营利活动。 第五条 公司经营者或者其他职工不得将公 ...
索菱股份(002766)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09 12:03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其 他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 告、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者要 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地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 实施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第四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 项,履行内部审核程序后实施。 第五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的适用范围 第六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 ...
索菱股份(002766)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09 12:03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薪酬管理,建立与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相适应的激励、约束机制,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具体包括以下人员: (一)独立董事:指非公司员工担任的、公司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的规定聘请的,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 关系的董事; (二)外部董事:未在公司担任实际职务的董事,指非公司员工担任的、不 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 (三)内部董事:在公司内部任职的董事,指公司员工担任并且在公司领取 薪酬的董事; (四)职工代表董事:指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董事;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五)高级管理人员:指公司总经理(总裁)、副总经理(副总裁)、财务总 监、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子公司可根据本制度规定制定其薪酬管理制度。 ...
索菱股份(002766)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09 12:03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相关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 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信息是指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他证券价格、交易量或 投资人的投资决策产生影响的有关信息或事项,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要求披 露的其他信息。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披露是指公司或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前述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在符合条件的媒体上公告信息。 第五条 公司各部门和分公司、子公司的 ...
索菱股份(002766) - 索菱公司章程(2025年12月)
2025-12-09 12:03
注册地点:中国 ● 深圳 | 第一章 | 总 则 3 | | |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4 | | | 第三章 | 股 份 5 |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会 | 10 | | 第五章 | 董事和董事会 | 25 | | 第六章 | 高级管理人员 | 37 | | 第七章 |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39 | | | 第八章 | 通知和公告 | 42 | | 第九章 |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43 | | | 第十章 | 修改章程 | 47 | | 第十一章 | 附 则 | 48 |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 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依照《公司 法》和其他有关规定,由肖行亦等 48 名自然人股东共同作为发起人,于 2010 年 10 月 22 日经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由深圳市索菱 ...
索菱股份(002766)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2月)
2025-12-09 12:03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高级 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长、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裁、副总裁、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二名为独立董事。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 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 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七条 薪酬与考 ...
索菱股份(002766) - 证券投资、委托理财及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09 12:03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投资、委托理财及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全资子 公司、控股子公司的证券投资、委托理财及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相关行为,防范投 资风险,强化风险控制,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和公司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索菱实 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所属子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 的证券投资、委托理财及期货和衍生品交易行为。 第三条 本制度所述的证券投资,包括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股票 及存托凭证投资、债券投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认定的 其他投资行为。 本制度所述委托理财是指公司委托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险资 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理财机构对其财产进行 投资和管理或者购买相 ...